摘要:启动竞业条款已经成为大厂竞争的常见手段。为了限制跳槽,大厂不断加厚竞业协议,形成明显的人才围墙。今年以来,多位律师的体感是,市场上竞业案例与日增多。截至今年8月,有律所接的案子已经达到去年年底的数量。
启动竞业条款已经成为大厂竞争的常见手段。为了限制跳槽,大厂不断加厚竞业协议,形成明显的人才围墙。今年以来,多位律师的体感是,市场上竞业案例与日增多。截至今年8月,有律所接的案子已经达到去年年底的数量。
当大厂决定无差别启动竞业时,只需要支付离职员工30%的月薪,一旦离职员工违反竞业协议,大厂对他们的索赔却高达百万。多位被索赔大厂员工都提到,这是大厂的“工资回流计划”。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竞业协议滥用做出约束。
新的解释里,如果劳动者完全不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只是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即使签订竞业条款,也是不生效的。
过往这样的案件,几乎没有员工能够逃脱赔偿。9月1日当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我们和多位被竞业的大厂人以及律师聊了聊,他们都在渴望一场历史性的胜诉。
01
周六上午通常是李锐最惬意的时光,刚刚结束一周的高强度工作,可以睡个懒觉,听听音乐。但2025年8月16日这天,打破了他生活的平静。
上午11点左右,李瑞刚起床,突然电话响了,是跟他关系很好的朋友打来的。朋友上来就问他在哪,旁边有没有人,先找个地方坐一下。李瑞有点纳闷,然后就听到他被某大厂起诉的消息,要赔100多万。
消息犹如晴天霹雳,100多万,李瑞在这家大厂工作5年的积蓄都不够赔。之前他在网上看到过大厂离职人被竞业协议索赔,从来没想到会落在自己头上。李瑞不是主管,也没有股票,当了三年管培生,自认就是个普通员工。不知为何会被起诉。
按照《劳动法》里规定,“两高一密”人员才适用竞业限制。所谓的两高一密,即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李瑞觉得,自己并不属于这三类人员。
近几年随着大厂竞争进入存量市场,攻守之间时常剑拔弩张。为了控制住人才的流动以扼住竞对的业务跟进,大厂从对高级别核心人员启动竞业协议,现在几乎演变成“全员竞业”——普通的员工,甚至实习生离职都会被无差别的启动竞业。
这也导致在非理性竞争下,普通的大厂打工人有了一个身份——新型背债人。至少长达半年,甚至两年的时间里,头顶巨额赔偿金的打工人,要身心俱疲的应付两件事:处理好眼前的工作,以及业余时间里应对繁琐的诉讼。因为很可能要以薪养债。
李瑞是一位小镇做题家,从一所985院校毕业后就加入这家大厂,初入职场的野心、向往和冲劲,都沉淀在这家大厂。他原本以为离职会是他人生5年计划的圆满结束,结果却成了职场首份工作遗留的噩梦。
和之前许多被竞业的大厂人不同,因为前司从起诉到仲裁再到提审,一直未能联系到他,仲裁法庭按照起诉方的诉求,做出100%支持公司的裁决书。
李瑞的代理律师告诉我们,一家大厂想联系一位员工有许多种办法,但通常只仅限于按照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或者原来的手机联系。
上海申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士刚也有相似的观点。他是国内最早关注竞业纠纷的律师之一,他觉得大厂都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上班,还偷拍到证据了,说联系不到对方,这本身就是个悖论。
这种“未通知到当事人”,仲裁庭裁决的竞业纠纷,可能会让当事人失去谈判的机会。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如果裁决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发起新的司法流程,可能会面临仲裁裁决生效的悲剧。
去年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例。某家大厂以违反竞业协议起诉已经离职的菜姐,因为一直联系不上她本人,仲裁法庭作出裁决书,判她赔偿150万。菜姐也错过仲裁裁决留的窗口期——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上诉,最后她被强制执行150万,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李瑞案件的走向稍有不同。吴士刚出于职业习惯,偶尔会浏览上海长宁区仲裁厅公告,恰好看到了一份涉及到李瑞的裁决公告。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吴士刚在小红书上发布一则寻找李瑞的帖子,舆论发酵后,被李瑞的朋友看到了,然后找到了李瑞。
李瑞的案例被曝光后,引起许多大厂离职人的担忧。会不会自己也因为“失联”,突然哪一天就被强制执行了巨额赔偿。律师们的建议是,没事去刷刷自家公司所在地方的劳动仲裁庭公告。
02
大部分被竞业的普通员工都很难理解,自己将几年的青春、精力奉献给公司,而在一群早期依靠开放自由发起的互联网公司,为何会对前员工翻脸不认人。
我们接触到的至少三位大厂离职人,都提到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为了威慑住人才的流动。大厂在高度竞争环境下,因为市场份额面临其他大厂蚕食,内部非常焦虑,员工工作强度很大,离职率高。启动竞业索赔,可以威慑住部分人才的流失。
2023年,李文博所在的一家大厂,正迎面撞到一家头部大厂新业务拓展期。为了防守对方,前司明显加快节奏,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所有人的工作量几乎都提升了。
李文博所在的部门小组负责垂类领域商业分析,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以后。原本他身体就处于各种亚健康状态,那一年他痛风复发了五六次,脚会肿得像是小山包,根本走不动路,只能居家办公。
身体实在吃不消了,李文博提出离职。李文博说,那一年他所在的小组,原本有12人,其中三分之二的人都离职了。当他提出离职说明时,HR告诉他,如果离职的话就要启动竞业协议半年。
在李文博的竞业协议上明确约定,一旦违反竞业条款,将要索赔5倍年薪,也就是300多万。
李文博认为,自己就是普通职级员工,不掌握商业秘密。前司做出这个行为,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商业利益,不如说是为了威慑他人不要轻易离职,让员工意识到自己无路可去。
为了在离职上卡人,大厂都有自己的风格。有些大厂是靠威权——不断扩大的竞业名单,以及高额的索赔金额,有些大厂采取的方式是威权和劝阻结合。
被竞业索赔100多万的李瑞,当初从一所985院校毕业后就加入了上海这家大厂。过去5年,他保持着“11-11-6”的节奏工作,2024年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工作节奏,提出离职。部门小领导、大领导甚至其他业务线的领导,都来找他谈话,劝他好好想想,如果这个岗位不想做了,可以调岗到其他部门。
李瑞不是那种喜欢与人起冲突的人,就编了一个理由说,离家时间太久了,想回老家呆一段时间。结果公司给他推荐了另一条业务线,正好在李瑞老家有办公室。
他只能同意了。没想到在老家工作三个月,李瑞突然收到通知,所有原来上海外派的人员都要撤回。这一指令是总部决定。为了节省成本,地方业务线全部由本地化人才覆盖。李瑞不同意回上海,再次提出离职。没想到电话里HR说,你如果离职的话,要给你发起竞业,为期9个月。
李瑞认为,公司层面启动竞业不是因为自己很重要,而是因为公司想要杀鸡儆猴,不要随意离职。
他同样认为自己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那三类人员,虽然自己在公司干了5年,但前三年都是管培生,也不担任管理职级,没有股票,更不掌握公司的核心秘密。根本不适用竞业限制协议。
晚一年入职这家大厂的梁斌,离职也不顺利。作为校招生入职3年,梁斌的主要工作是搜集用户行为日志数据,搭建网关链路。
提出离职时,公司HR不仅要求他脱敏2个月,离职后还要竞业9个月。所谓的“脱敏期”,就是要求一直在岗,但不再接触日常的一线业务,只是安排一些非常基础的,处理下Excel等简单工作,公司照常发放工资。
当脱敏期过去一个月时,梁斌受不了在公司打杂的状态,提出能否减少脱敏期。最后的方案是脱敏期变成一个月,额外减去的一个月脱敏期,换算成时长3个月的竞业期,也就是说竞业期延长到一年。
“太恶心了”梁斌说。脱敏期可以正常发放工资,但是竞业期只发放月工资的30%作为补偿金。这也意味着,梁斌背负的竞业时间成本更重了,而且获得补偿更少了。
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大厂的普通打工人,既不符合《劳动法》里规定的“两高一密”人员,但都在离职时被卡在竞业条款里。
03
大厂发动竞业协议的初衷是为了留住人才,但是在非理性竞争下,竞业条款,从设计到执行越来越变了味。
随着大厂在业务边界上不断拓展,比如抖音、快手等不断渗透进电商、本地生活,后有阿里、京东和美团电商平台,投入数百亿,卷入外卖大战。在存量市场里,不断拓展业务边界,寻求增量和变化的过程,也加剧了大厂之间的攻守态势。
我们了解到,主流大厂在竞业限制条款里,几乎都在试图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的竞对,这也导致竞业名单越列越长。
我们获得一份拼多多竞业限制通知书,拼多多不仅将阿里巴巴、腾讯、美团、京东、国美、字节、快手、亚马逊、唯品会、网易严选、苏宁、得物、洋码头、爱库存、好衣库、南极人电商、叮咚买菜、小红书等纳入竞业范围,偏向内容分发平台的趣头条,以及第三方营销的有赞也在竞业名单里。
除了具体的企业名单,还有更大范围的未被指明的企业,比如阿里巴巴、字节、蚂蚁、京东、美团等持股超过20%的公司,上述所有企业的关联公司,甚至包括为上述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提供服务的企业。
在这份竞业限制通知书里,被竞业的名单范围远不止于此,上述公司前面都有前置词,“包括不限于”。这也意味着,从拼多多离职的同学,几乎不能去任何一家主流大厂。
美团的竞业限制名单囊括的范围会更广,直接列出的竞业名单,包括高德、小红书、阿里健康、哔哩哔哩、淘票票、多多买菜、叮咚买菜、滴滴、蚂蚁集团、腾讯、得物、B站、阿里巴巴、京东、快手、拼多多等公司。但同时,还包括不限于上述主体旗下所有公司,直接/间接投资控股或者非控股的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主体。
随着美团不断开展或新增业务线,竞业名单也在拉长。比如2023年,短视频入口上线美团app后,竞业名单里也加入B站等视频内容类公司,虽然双方短视频赛道方向不一样。美团竞业名单里,也将AI、大模型等行业列入竞对行业。这在万物皆可AI的当下,几乎是一个更大的框,什么都能往里装。
随着大厂在彼此业务线上的不断交叉渗透,大厂的竞对名单越列越长。
大厂在确定竞对名单时,有时也没那么严格。上述美团这份竞业名单,看起来也很随意,不仅名单里的公司名字有重复列出,而且还会一家公司拆分列出,比如淘宝教育和淘宝。
我们还了解到,一家电商平台曾把一家视频内容公司纳入竞对范围。而为了反制,很快这家视频公司也把对方写进了竞业条款里。
这种防御性竞争,不仅破坏了大厂之间人才的自由流动,将过多的精力花费在了防御与制衡上,并未提升自身壁垒。还破坏了员工关系(离职员工,和通知离职员工被竞业的人事),你不给我活路,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社交平台上也有很多人,会因为看到有些大厂竞业索赔的疯狂案例,选择放弃一家公司的offer。竞业条款的过于滥用,起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竞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但全员竞业的现象成了一种消耗。许多被竞业人调侃称,这是大厂的“工资回流计划”。
通常情况下竞业期内,拼多多、美团等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是月薪的30%,京东的最低,只有20%。而一旦违约,协议约定的赔偿则是年薪的两倍,甚至高达5倍。
如果按照违约金是年薪的两倍来看,这中间相差高达十几倍。当然诉讼到最后,不一定按照协议上违约金赔偿,但在吴士刚律师看来,大厂启动竞业依然成本少、收益高。
梁斌觉得,这已经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大厂法务部门决定启动竞业几乎没有任何成本,除了发一些补偿金外,派侦探盯紧劳动者去向,一旦违约,不仅补偿金全部退回,至少还会有十倍以上的回报。
他有同事还踩过坏律师的坑。因为前司的一些业务外包给上海的一些律所来办理,导致这些律师屁股坐歪,收了劳动者的钱却不为他们办事。
产业链条的末端还延伸出奇葩的“交换”案例。李文博告诉我们,有大厂,为了解决彼此的诉讼麻烦,还会协商,互相交换部分“被竞业的人质”,撤销彼此发起的诉讼。
04
大厂竞业案例与渐增多,还因为竞业纠纷诉讼,普通劳动者几乎很难胜出。吴士刚密集接触竞业纠纷4年多,目前他还没见过大厂发起的竞业纠纷中,有劳动者打赢的案例。
原因很复杂,竞业协议一旦启动,很难从源头上否定竞业协议的效力。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商业秘密案件,法院常常更倾向保护企业利益,而不是平衡劳动者权益。
吴士刚代理过一起很典型的竞业诉讼案例。当事人是在一家不到10人的小工厂担任传输带技工,在去见客户时,老板顺路让他送两份合同给客户,合同未密封,要求客户签完字盖章后带回来。实际上送合同,本身不属于当事人的职责范围,但是离职时,因为两份合同这位当事人被竞业。在劳动仲裁以及一审、二审时,这个案件都输了。
合同的内容也很简单,就一张纸,上面涉及到品名、尺寸和价格,问题是这份合同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对一位不参与合同制定的技工适用保密业务是否合理。
吴士刚在二审法庭上提出,要对这个合同是否涉及商业秘密进行合理审查,结果法官一句话怼回来,“已经签署了竞业协议,有什么好审查的。”
所谓合理审查,主要是对竞业主体是不是失格,这个人的岗位到底是否涉及商业秘密,需要主张方举证。除了竞业主体,还要审查竞业范围是不是过大,竞业期限是不是过长。
在过往的诉讼中,法庭一般是不进行合理审查的。吴士刚告诉我们,在没有合理审查的情况下,也会导致在申辩时只能口头论证,很难在具体、可感的材料上,让法官能明白劳动者的工作是否涉及商业秘密,而改变法官的观念是很难的。
他代理过多起大厂的竞业案例,涉及到程序代码、设计、数据、运营,这些工种本身大众感知度不高,想要改变法官的观念也会更难。所以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上,他会更现实一些。
吴士刚代理的一起案例,一位在大厂电商平台上做支付运营的95后,日常工作多是策划各种拉新、促活、留存活动,离职后被竞业索赔近百万。他不认为当事人应该被竞业,因为这种策划方案一旦实施,大家立刻就会感知到这个方案的具体方式,既然是公众很容易获得的,怎么还会涉密。
但是在仲裁庭审前,他还是同意和大厂协商调解,让当事人象征性的支付几万元。他觉得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从被索赔近百万,最后改成几万元。如果不同意和解,仲裁厅的裁决结果可能就是让其赔付近百万。
大部分被竞业的大厂人都没这么幸运。在梁斌的案子上,他们和大厂协商的金额未能达成一致。他被仲裁裁定赔偿150多万。他的诉讼目前已经立案,一审尚未开庭。
劳动者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常见打法,通常都会在和解和打官司上周旋。如果庭前调解,可以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可能省去后续的麻烦。如果调解不出一个合理的结果,只能一步步后续走流程,耗时很长,可能要一两年。
但是即便如此,最终的结果也只是在违约金上酌情减少,基本上从未出现一例竞业协议无效的案例。
情况或许会有好转。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竞业协议滥用做出约束。新的解释里,如果劳动者完全不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只是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即使签订竞业条款,也是不生效的。
新的司法解释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在8月,吴士刚已经感受到变化。他代理的一起大厂烘焙采购人员竞业案例中,大厂代表律师已经主动对涉密情况出示举证材料。对方律师列出来一张长达上百行涉及到烘焙材料的名称、价格、成本等数据。
这会大大降低劳动者自身辩证困难,也会在竞业违约金、竞业期限上有更多可谈判的空间。吴士刚说。
许多被竞业索赔上百万的大厂人,都对新规的出台,抱有极高的期待。李瑞和梁斌、李文博一样,仲裁裁决已出,都是判决赔偿上百万。一审尚未开庭,恰巧都处于法律新规之后,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不应该被竞业。
但吴士刚律师也说,新规对被竞业限制的当事人是个好事,但是商业秘密判定很复杂,仍然需要更多司法实践案例支持。他期待新规后,能像2021年他代理的一起万得竞业案件,成为最高法指导案例190号竞业限制案例一样,也会出现一例大厂竞业协议无效的经典案例。
刚刚立案不久的李瑞,还在消化突然而至的竞业巨额索赔。情绪时而糟糕,每天晚上靠吃褪黑素强行催眠。他平日喜欢听歌, 有一天,听辛巴的那首rap《HOLD MA HAND》,大受触动。借助AI工具,仿照这首歌的词和曲,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生成了一首《劳动者的呐喊》rap歌曲,发在网上。
“我想要一份公正的合同,让我能自由的去留,不用背负竞业枷锁,不再让家人因赔偿白了头......竞业精致的像陷阱,不知道怎么又违反条例。”
他们希望新的司法会是一道光,能撕开大厂全员竞业趋势的一道口子。就像那首rap里表达的那样,希望更多的人,不再被竞业协议影响和戏弄。
来源:八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