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交通出行环境,广州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无牌、假牌、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重点违法行为,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多轮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今年以来,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交通出行环境,广州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无牌、假牌、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重点违法行为,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多轮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违规骑行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案例一
跨区域抓获电动自行车假牌团伙
前期,广州交警发现一个专门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的团伙在网络平台发布售卖信息。
8月21日至27日,交警部门牵头各相关警种、公安分局成功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派出警力在我市天河、增城、花都、番禺区,并分赴浙江温州、广东潮州和河源等地连续开展抓捕行动,联同当地警方铲除生产作坊、窝点5个,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罪名,抓捕目标对象30人,查获一批假牌假证、作案工具、账本等证据材料。截至目前,8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2人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与此同时,针对涉嫌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假牌违法行为,广州交警在全市各区查处相关人员1050人,其中,45人被行政拘留,1005人受到行政处罚,320辆悬挂假牌的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扣押。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网上网下制作售卖、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假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二
查处非法改装门店
经过前期研判,8月22日至28日,广州交警联合天河区人大、天河分局、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属地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多部门对全区2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现场查获涉案人员5名,超标车18辆及一批非法改装部件。
白云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白云区三元里大道的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案人员5名,超标车17辆及一批加、改装配件,并证实该门店近期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23辆,涉案金额约8.7万元。
以上均由相关职能部门对涉事门店及人员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广州交警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案例三
查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8月10日,广州交警巡查发现,番禺区南村一隧道有人骑电动自行车聚集并翘头炫技。8月12日,番禺大队抓获涉案人员6名,无牌电动自行车6辆。属地派出所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近日,广州交警发现一名男子长期在花都区新华街道迎宾大道、曙光路等路段翘头“飙车”,并拍摄视频上传至某网络平台,影响恶劣。8月26日,花都大队查获涉案人员3名,查扣涉案车辆3台。属地派出所对其中一名长期实施“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男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广州开展电动自行车
多宗违法未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自2025年5月26日起,广州交警联合交通、城管等多部门及属地政府在重点地铁口周边开展交通环境联合整治行动,对骑行过来停放在地铁口的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予以扣留。
6月26日起,加大查处力度,由地铁口拓展至主干道周边区域,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通过不悬挂号牌、拆牌等方式逃避处罚的现象有所好转,全市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显著减少。
近期,广州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第三阶段,即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交警部门将扣留非机动车。
自8月以来,全市共查处1824辆涉多宗违法未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并依法扣留车辆。
广州开展新一轮
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自9月1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和《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迈入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落实市人大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助力全市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道路交通安保“百日行动”,广州正在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无牌、遮挡号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逆向行驶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强化巡逻管控 提升执法震慑力通过定点管控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路面拦截,对骑行过来停放在地铁站口、主干道周边区域及外卖站点的无牌、假牌车辆进行查扣,针对多宗违法拒不接受处理开展查处,并溯源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辅以非现场执法,实现对电动自行车涉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精准治理。
推动综合治理 发挥属地资源联合交通运输局、城管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联合整治。
协同各警种、各区公安分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外卖快递站点及从业人员的信息核查,精准溯源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会同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等,科学推进“机非共享车道”设置,优化调整非机动车信号灯和停放区域,切实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和通行不畅问题。
记者近日获悉,目前,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协助相关部门在广州中心城区约60条路段开展长度约42公里的机非共享车道试点。
交研院提到,实施机非共享车道后,机动车在共享车道内“即停即走”,有效减少长时占道违停交通违法行为。受护栏物理隔离影响,机动车在机非共享车道内临停会受到后车催赶,临停时间普遍较短。同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均依次跟随通行,车速限制在40km/h及以下,两者速度差缩小至20km/h以内,降低了发生追尾、侧向碰撞交通事故的概率,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荔湾区西湾路(增埗河至西湾横路)试点路段。
交警提醒
如存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请及时处理
以免对您的出行造成不便
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骑行,平安出行!
来源:广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