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老板替男下属向其妻子转账300万,作为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9名,闽南网9月12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简介:
重庆一女老板看上了已婚年轻男下属,双方准备各自离婚重建家庭。
女老板替男下属向其妻子转账300万,作为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
没想到,女老板与男下属生活一段又觉得不合适两人分手。
女老板起诉男下属及前妻索回300万。
一审认为属于无效赠与,判决前妻返还。
男下属及前妻上诉。
二审认为因不法原因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驳回女老板的全部诉讼请求。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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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老板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先是第三者插足,后是砸300万给男下属妻子,让其离婚,似有“买卖婚姻”之嫌。
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鬼也不开门。女老板为达到与男下属结婚的目的,不惜用巨款买通男下属妻子,硬生生把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拆散。
这种用巨额金钱来換取情人妻子离婚的做法,一个买别人的婚姻,一个卖自己的婚姻,不当交易是典型的买卖婚姻,违背《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买卖婚姻的行为。
2.女老板转账300万的赠予行为可否撤销?
一审法院认为,这种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与,是千真万确的。
为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女老板的赠与行为并无不妥。
3.撤销女老板的赠与行为,其理由是:
男下属前妻收下这300万,应认定为不当得利。
因为此款没有法律依据,又不是正当约定。
为了补偿离婚,支付子女抚养费,应是男下属,而不是女老板。
女老板替男下属支付给其妻子,转账对象不对应。
应该是女老板300万赠与男下属,男下属向妻子转账300万,这才是途径,表明男下属离婚的真实意图。
撤销对男下属前妻300万这赠与,意味着300万如数返还女老板吗?
女老板想多了。
既然有钱撒,别想返回。
那这笔钱归谁?
①应当返还女老板前夫,因为300万是女老板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女老板擅自转出300万,是对前夫财产权的侵犯。
②也可以认定男下属前妻这300万元为违法所得为由。
违法所得应当上缴国库。
让女老板“鸡飞蛋打”。
让男下属前妻“人财两空”,谁也别想占便宜。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