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在法庭上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从鉴定依据、鉴定步骤、鉴定方法、可靠程度等方面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在法庭上当面回答质询和提问的行为。民事案件中鉴定人出庭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在法庭上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从鉴定依据、鉴定步骤、鉴定方法、可靠程度等方面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在法庭上当面回答质询和提问的行为。民事案件中鉴定人出庭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一、鉴定人出庭的条件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这意味着,当鉴定意见成为争议焦点,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的出庭有助于查清事实时,鉴定人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二、鉴定人出庭的通知时间要求
人民法院应当在民事案件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里天纵鉴定(SKYLABS)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通知鉴定人出庭使用的应该是出庭通知书,而非给当事人的“传票”。法条要求至少在开庭3日前送达鉴定机构,这通常被视为最低时间限度的要求。
三、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规定
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承担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四、鉴定人可申请不出庭的情形
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到庭作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到庭书面申请:
(一)未按照法定时限通知到庭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到庭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到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到庭的;
(五)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
经人民法院同意,未到庭的鉴定人可以提交书面答复或者说明,或者使用视频传输等技术作证。
五、鉴定人拒不出庭的后果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一规定确保了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同时也维护了法庭的权威和审判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最高院和司法部均有相关要求关于民诉中鉴定人出庭的规定,这主要涉及鉴定人出庭的条件、拒不出庭的后果以及无法出庭时的处理。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从而维护法庭审判的公正和权威。
来源:天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