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准则》正式发布

摘要:近日,中共曹妃甸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曹妃甸教育体育局正式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准则》。印发《准则》,旨在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加速建设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原标题:十要十不准!《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准则》正式发布

近日,中共曹妃甸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曹妃甸教育体育局正式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准则》。印发《准则》,旨在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加速建设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要求,全区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准则》中“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不断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各级各类学校在师德师风教育中,要把大目标化小、远目标拉近、虚工作抓实,从日常小事做起,切实引导广大教师处处为人师表、敬业奉献,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此次曹妃甸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准则》,内容涵盖依法执教、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行为、师生关系、社会交往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和教师遵守。我们一起来看全文——

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准则

教师要坚持依法执教,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禁止出现任何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禁止在课堂上和网络媒体传播违背国家意志的思想,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和不实信息。

教师要坚持言行雅正,不准损害教师形象。教师言行举止要文雅得体,在校期间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与学生、同事、家长交流,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酒后驾车、酒后上课、在课堂上抽烟;禁止浓妆艳抹、佩戴奇特饰品、蓄留怪异发型、穿汗衫、背心、短裤和拖鞋。

教师要传播优秀文化,不准违背公序良俗。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将优秀文化元素融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生。禁止通过课堂、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发表违背正向价值取向的观点;禁止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禁止参与黄、邪教、赌博、传销、封建迷信等活动。

教师要潜心教书育人,不准敷衍教育教学。教师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精心设计每一堂课,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禁止无教案或者从网上下载教案后简单修改直接用于教学;禁止在工作期间从事炒股、网购、玩电子游戏、微商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活动。

教师要勤修仁爱之心,不准歧视伤害学生。教师要尊重、信任、同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使其身心得到全面发展。禁止因学生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学习能力差异而区别对待;禁止用暴力手段对待学生,及侮辱性言语、长时间罚站、过度抄写作业等不当行为。

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不准置学生于险境。教师要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组织教学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同时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禁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禁止漠视、纵容学生以多欺少、以强欺弱、以大欺小等欺凌行为。

教师要秉持公平诚信,不准违背公平原则。教师要确保教育资源分配公平合理,实施奖惩措施时,要做到一视同仁、赏罚分明,面向全体学生。在个人待遇、职称方面避免争名逐利、内耗内卷,禁止因个人私利、利益纠葛或人情关系而在招生、考试、推优、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败坏教师声誉,扭曲教学真实成果。

教师要融洽师生关系,不准损害学生利益。教师要注意与学生之间的身份界限,保持与学生之间的适当距离和良好关系,在开展教学活动时,要严守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禁止利用教师身份强迫、诱导学生实施任何方式的伤害、侵害、猥亵、性骚扰等越线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厉惩处。

教师要坚守廉洁底线,不准滥用职业权力。教师要当好“人样子”,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保持职业操守,做到言行一致,杜绝贪污腐败;禁止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禁止在朋友圈“卖货”、家长群做广告等利用身份“寻租”行为,禁止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教师要规范从教行为,不准违规有偿补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备课,按时上课,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对学习困难学生要进行个别辅导。禁止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而课后收取补课费等行为;禁止自办辅导班、参与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拉票”点赞、提供信息等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文章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来源:易观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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