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元素遭滥用,游戏公司被判赔30万!

360影视 2024-12-25 11:06 3

摘要:近期,随着电视剧《狂飙》的热播,其独特的剧情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迅速走红网络,尤其是高启强等角色以及“告诉老默,我想吃鱼了”等经典台词,在各大社交平台掀起讨论热潮。然而,这股热潮也引来了部分游戏公司的跟风行为。

近期,随着电视剧《狂飙》的热播,其独特的剧情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迅速走红网络,尤其是高启强等角色以及“告诉老默,我想吃鱼了”等经典台词,在各大社交平台掀起讨论热潮。然而,这股热潮也引来了部分游戏公司的跟风行为。

据悉,电视剧《狂飙》自2023年1月开播以来,便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人物刻画吸引了大量观众。而该剧的版权信息也明确标注,其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等均由A公司独家享有。然而,就在该剧热度持续攀升之际,A公司发现某款名为B的游戏中,竟然直接使用了《狂飙》中的角色名称、人物形象、道具以及经典台词等元素。

这款B游戏的制作者和运营者为B公司,该公司在未经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狂飙》中的核心元素融入游戏之中,甚至以动漫化的方式再现了剧中人物形象。A公司认为,B公司的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其改编权,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遂将B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A公司提供了电视剧播放界面、版权声明等一系列证据,以证明自己是《狂飙》的著作权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B公司通过改编和引用《狂飙》中的元素制作游戏,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同时,B公司的这种行为还极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狂飙》电视剧的出品方与其有商业合作,从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在综合考虑了A公司的知名度、B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A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后,最终判定B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A公司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任何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元素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创作和运营过程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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