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伦理审查作为保证临床试验合法、合规与道德正当性的关键环节,正随着去年7月《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的相继出台,迎来了变革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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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在伦理审查上实施了前置和强化,确保主审机构具备高水平的伦理审查能力;
• 天津依托中国抗癌协会成立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推进肿瘤伦理审查跨区域互认。联合体对医院和项目资质有严格要求,并设有严格的审查机制;
• 上海各大医院成立临床研究中心,由院长直接负责,全局性协调各部门,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项目立项和合同审查前置等改革举措,压缩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
• 大湾区成立广东省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联盟,促进多中心临床研究的顺利开展,加快与北京、上海等跨区域的互认工作,进一步扩大互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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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作为保证临床试验合法、合规与道德正当性的关键环节,正随着去年7月《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的相继出台,迎来了变革契机。
自2019年起,国家药监局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制,截止到2023年,我国备案机构总数达1495家,20年间增长了8.4倍。据药研社《2023年全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情况报告》,具有良好资质和创新药临床开发经验的机构汇聚在北京、上海、广州,分别为79家、68家和45家。为此,研发客深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与一线专家交流,希望揭示各地伦理审查在中心伦理互认机制和如何实现伦理审查的提速增效等方面的新变化。
北京:伦理审查强化与推进互认
李海燕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任,她告诉研发客,自《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在北京实施以来,北京市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在伦理审查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伦理审查的前置和强化,以及对临床试验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的严格审查上。
李海燕教授
根据方案要求,北京市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在申请人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就提供临床试验项目立项、伦理审查、合同审查服务。北京市临床研究中心在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伦理审查意见/批件。对于快速审查项目,平均时效可达5.6个工作日。“这一变化缩短了药物临床试验的启动用时,提高了效率。” 李海燕说。
其次,方案要求申请人在试验申请提交前,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伦理委员会不仅需要对风险管理计划做初始审查,还需要对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做跟踪审查。”
除了针对方案,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此前在伦理互认方面就开展了多项重要工作。例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2023年10月发布了《北京市深化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为伦理互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指导。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牵头成立了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北京)伦理审查互认联盟。2024年底将扩大至25~30家中心参与。此外,北京积水潭医院作为国家骨科医学中心试点先行,牵头成立了包括全国9家医院在内的骨科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联盟。
李海燕说,尽管我国已建立了伦理审查指导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伦理委员会的水平参差不齐,对创新药审评能力还有待提高。她认为,确保主审机构具备高水平的伦理审查能力非常重要。
对此,北京市对申请成为主审单位的伦理委员会进行严格的资质认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如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名前列的医院等,可评估认定为主审单位。
此外,李海燕还认为,需要加强伦理委员会委员医学伦理知识和审查能力的培训,同时,鼓励伦理委员会聘请跨学科专家参与审查工作,以应对复杂多样的临床试验项目。针对紧急或重要的临床试验项目,她强调,在提高审查效率的同时,也要确保伦理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受试者安全。
天津:依托协会构建跨区域互认体系
近年来,天津市在药物临床试验伦理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2023年9月,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伦理培训会,提升伦理审查认知。同时,天津市卫健委促成了京津冀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在天津成立了“中国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自2023年1月起,已邀请全国20家肿瘤医院和10家创新药企业加入。
“通过互认,伦理审查结果能快速在全国其他研究参与医院过审,相当于走绿色通道。”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继教及科技服务部部长阎昭教授表示,该联合体旨在整合行业资源,加强伦理审查能力,并逐步推进伦理互认。专业委员会邀请了全国顶尖肿瘤医院签署伦理审查互认共同声明,形成“中国肿瘤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该联合体不仅包含临床研究机构,还吸纳了多家头部创新肿瘤药生物技术公司,共同提高伦理审查效率。
阎昭教授
联合体对医院和项目资质有严格要求,并设有严格的审查机制。联合体通过组织参与单位开展前置伦理审查咨询,一方面提升组长单位伦理审查一次通过率,另一方面促进伦理审查结果能快速在其他医院过审。互认联合体并非对所有项目都一路绿灯,只给优质项目发“全国通行证”。联合体会遴选组长单位作为主审单位,并保证审查质量。参加单位可集中审查本区域重点关注项目和特殊性问题。在联合体指导和协调下,申办方则可有的放矢地应对主审单位的严格审查。联合体的成立不断吸引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加入,进一步将互认审查的理念和方法推广至全国和其他适应症领域。
目前该互认联合体已进入真实项目测试阶段,阎昭教授表示,项目互认审查过程中观察到很多现实的细节问题。他们也在结合这些情况完善互认审查流程,2023年底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委会获批组织撰写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研究互认伦理审查技术规范》,不断完善互认联合体组织架构、推动首个国际多中心注册临床试验完成前置互认审查咨询及参与单位审查互认的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持续修订团标内容。在2024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团标征求意见稿顺利通过审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面向全国各界征求意见。
上海:全面提升伦理审查效率
在国家出台《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的背景下,上海市药监局积极响应并于2024年8月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的工作方案》,其试点项目为1类创新药(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疫苗产品除外)的临床试验申请,为试验项目申请从60个工作日减少到30个工作日做铺垫。上海的方案提出,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项目立项和合同审查前置、伦理委员会对项目的伦理审查前置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压缩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
张剑教授
“这些措施提升了创新药临床试验的审评审批效率,有效保障了伦理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一期临床试验病房医疗主任张剑教授说。
此外,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效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张剑介绍,这一举措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为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的整体效率。该通知对伦理材料进行规范化管理,遵循“一套材料,一次递交,工作一致”的原则,以提升整体效率。
上海一个独特之处在于,由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包括伦理机构行程互认机制。“主审单位和组员单位之间需要互相配合和学习。参与单位应快速认可主审单位的审查结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张剑说。
上海医疗体系另一个特色的地方在于,所有三级甲等医院都成立了临床研究中心。张剑告诉记者,各大医院成立临床研究中心之后,改变了过去由机构来指导伦理工作的模式,由院长直接负责,全局性地协调各个部门,使得工作更加高效。
为了加速流程,通知规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伦理审查会议,并可根据需求调整至每周一次。牵头研究机构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参与机构则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意见。对于特别重大或紧急的突发事件和非肿瘤和疫情相关的试验需求,甚至要求3天内完成伦理审查。
据张剑介绍,对适合快速审查的项目,上海各大临床研究中心会迅速推进;对不适合快速审查的项目,则优先安排会议,尽量满足时间要求。“伦理审查的快慢其实还是要看项目和审查人员的能力,有些项目特别复杂,涉及到伦理问题较多,特别复杂的项目要提前沟通。”
为此,在组建伦理委员会时,张剑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匹配到各个专科,实现全覆盖,人员配置要合理、合情,符合项目需求;二是要加强对伦理委员会成员的再教育,以适应新政;三要发挥经验丰富的老专家的作用,并建立激励机制。
“上海通过试点项目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在实际操作中是可行的。”张剑说。
大湾区:30多家机构形成互认体系
大湾区在推动中心伦理审查互认方面,也采取了多项具体举措。为了减少广东多中心临床研究重复审查,促进多中心临床研究的顺利开展,广东省卫健委于2024年1月24日成立广东省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联盟,已有30多家高水平医院加入了该互认联盟。对多中心临床研究组长单位已批准的伦理审查结果,各多中心临床研究参与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意见。这一流程确保了伦理审查结果的快速过审,为临床研究项目提供了便利。
据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中心主任许重远教授表示,在过去,各单位都是背靠背进行审查,互相并不会分担责任或提供帮助。而现在,互认体系提倡的是协作,希望各单位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许重远教授
据许重远介绍,湾区伦理互认联盟通过引入软件系统,形成线上路径进一步推动了互认工作。目前,已有70多家大湾区内的医院入驻该平台。在这个互联平台上,申办方只需将项目资料上传至系统,由首家或主审中心进行审查。一旦主审中心审查通过,其他中心即可接受主审结果,通过简易流程完成互认。“这种互认方式不仅提高了效率,还减少了重复审查的情况。”
此外,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支持建立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鼓励医疗机构间对受试者资源、生物样本库等信息互通,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许重远教授是中国药学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临床研究能力提升与参与者保护实践平台(CCHRPP)发起人。这些年来,CCHRPP在伦理审查和互认方面积极作为,制定了《中国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共识(试行版)》,先后协助湾区及南京都市圈推动成立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互认联合体,通过严格评估与认可主审-IRB,实现伦理审查结果的快速过审。同时,CCHRPP还组织培训与交流,不断优化审查程序。
然而,伦理互认也遇到挑战,许重远说,这主要在于改变思维模式。对于主审单位来说,应该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合作,提前获取其他单位审查意见,进行更全面审查。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审查能力和水平,以确保互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而部分伦理委员会坚持自行审查,担心如果不持续审查会导致能力下降。“但实际上,互认并不意味着放弃审查,而是通过对已经过主审单位审查的项目快速通过,以节省时间和资源。各参与方应注重对项目的独立审查和评估能力,而不是简单地重复审查。”许重远说。
在实际操作中,广州市各家研究中心也注重发挥专长。例如,中山医肿瘤医院作为专科医院,在肿瘤项目审查上具有优势,因此很自然地由其牵头审查,广东省人民医院在肿瘤专家吴一龙教授的牵头下,与中山医肿瘤医院形成了互认。南方医院则擅长肝病、肾病等药物临床研究,其多年的审查经验得到全国认可。此外,可以通过设立轮值主席,避免了一家独大、一言堂的情况。
关于伦理审查的能力建设,许重远认为,每个委员独立审查能力很重要,应由资深的中心带动其他中心的人力资源培养,可以通过模拟与观摩实训方式提升能力。同时,他也强调,要对整个研究体系进行评估,要根据项目风险大小进行分层管理分级审查,类似于法院系统中的地方法院、中级法院与高级法院的关系。
在多中心项目管理和流程上,他建议通过做好“加减法”来加速伦理审查,同时保持高审查标准。他提到,大机构可以采用互认制度,将非组长单位的项目审查结果进行互认,从而腾出位置给其他项目加速。对于新技术在伦理审查中的潜在应用,许重远认为AI技术可以提高审查效率和保证审查质量。同时,专家也需要对AI系统的结果进行确认和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许重远建议,应建立PI答辩代理人的制度,即主审委员答辩制,这样可以迫使所有主审委员深入了解项目。同时,他也强调了伦理委员会之间的协作和分工合作的重要性,以推动审查水平和效率的提高。
下一步,大湾区将加快与北京、上海等跨区域的互认工作。“即使组长单位不在华南区域,我们也应该积极寻求互认的机会,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许重远说。
虽然本次调研仅涵盖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四个主流城市,但中国幅员辽阔,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众多,各地的伦理审查工作也在不断探索与创新中。在主流城市和牵头机构的推动下,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政策的鼓励下,特别是IND时限从60天缩短至30天的政策导向下,可以预见,跨区域的伦理审查合作将更加紧密,在全面推动二、三线城市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过程中,希望中国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将逐渐形成更加完善、高效的体系,整体水平将得到提升。
编辑 | 姚嘉
来源:研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