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华教授:功能性胃肠病诊治进展

360影视 2025-02-08 19:04 3

摘要:功能性胃肠病指有腹痛、腹胀、腹泻及便秘等消化系统症状,与年龄相关的、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无法用器质性病变或生化异常来解释的一类胃肠道功能性疾病,常表现为焦虑、抑郁等,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肠易激综合征及功能性便秘等。医脉通特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侯晓

功能性胃肠病指有腹痛、腹胀、腹泻及便秘等消化系统症状,与年龄相关的、慢性或反复发作的,无法用器质性病变或生化异常来解释的一类胃肠道功能性疾病,常表现为焦虑、抑郁等,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肠易激综合征及功能性便秘等。医脉通特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侯晓华教授,围绕功能性胃肠病诊治进展相关话题进行精彩分享。

侯晓华 教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消化内科 主任医师 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委员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食管疾病协作组组长

亚洲神经胃肠病学和动力学协会主席

罗马V功能性肠病标准起草专家

中国医师协会消化医师分会副会长

中国生理学会消化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医脉通:功能性胃肠病是一组功能性胃肠道疾病,是生理、精神心理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消化系统疾病,根据何种诊断原则可以排除器质性病变?

侯晓华教授:功能性胃肠病是指一类症状无法通过器质性病变来解释的疾病。在排除器质性病变方面,内镜检查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依据罗马标准对功能性胃肠病进行诊断在我国实践中遭遇了若干挑战。

首先,我国上消化道疾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等器质性疾病的发病率显著高于西方国家。其次,我国患者中食管癌、胃癌和结直肠癌等器质性疾病的发病年龄普遍低于西方患者。第三,研究发现,在被诊断为功能性胃肠病的患者中,约30%的上消化道疾病实际上为器质性疾病,而下消化道疾病中这一比例不超过10%,且几乎不涉及肿瘤性疾病。

由于从症状上难以精确区分功能性与器质性疾病,因此指南建议一旦患者出现上消化道症状,应优先考虑内镜检查。对于下消化道患者,鉴于器质性疾病比例较低,可先行经验性治疗,若治疗无效,则应进行内镜检查以深入分析。此外,考虑到我国患者出现症状的年龄较西方患者为早,建议从40岁开始进行内镜检查。

医脉通:请您谈谈目前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

侯晓华教授:在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领域,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均存在普遍认可的共识或诊断准则。然而,在实际诊断过程中,仍可能遭遇若干挑战。

首先,诊断技术的局限性是一个关键问题。目前,排除器质性病变主要依赖于内镜检查,但该方法无法全面反映患者的病情全貌。鉴于实际条件限制,无法为患者进行更多样化的检查,这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加剧了医疗系统的压力,从而可能导致诊断上的疏漏。

其次,功能性胃肠病可能与器质性疾病并存,若无法彻底排除这些疾病,误诊和漏诊的风险便随之增加。例如,患者可能患有神经内分泌肿瘤,或涉及其他系统,如呼吸系统的肺类癌等。

功能性胃肠病诊断的难点在于,一方面,当前的检测技术尚未成熟;另一方面,医生对疾病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认知水平亟需进一步加强。

医脉通:对于功能性胃肠病的治疗,请分享一下您的临床经验?

侯晓华教授:首先,功能性胃肠病具有长期反复发作的特点,多数患者需面对症状的终身伴随。因此,临床医师需与患者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增进患者对疾病的了解,鼓励其积极参与治疗过程,而非单方面依赖医师的治疗。其次,功能性胃肠病的发病机制涉及生理、心理及社会等多重因素,其中心理因素的作用尤为显著。即将发布的罗马标准Ⅳ将功能性胃肠病重新定义为脑肠互动异常或紊乱,突显了情绪因素在疾病中的重要性。临床医师在处理情绪问题时,应重视患者的治疗参与度,并在必要时辅以抗焦虑、抗抑郁等药物治疗。第三,临床医师在用药时应明确告知患者,药物治疗是基于症状需求的,且可能需要多种药物的联合应用。医师对多种药物的合理配伍使用能力至关重要。最后,传统医学,尤其是中药和方剂,因其成分复杂、作用靶点多,可作为治疗功能性胃肠病的补充手段。例如,某些中药方剂能够同时调节神经、促进胃肠动力、改善消化功能等。日本在使用汉方治疗消化不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使用率高达80-90%,而中国仅为20%左右,这表明我国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此外,针灸、电针、药贴等传统疗法亦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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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脉通消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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