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0年代,我在北大荒当知青时,人家是扛着锄头上地干活,我专门负责喂养种马,是两匹苏联纯种马,个头很高,浑身的毛发像缎子一样乌亮顺滑,蹄子像碗口那么大,马毛把大蹄子都盖住了,特别威风。
70年代,我在北大荒当知青时,人家是扛着锄头上地干活,我专门负责喂养种马,是两匹苏联纯种马,个头很高,浑身的毛发像缎子一样乌亮顺滑,蹄子像碗口那么大,马毛把大蹄子都盖住了,特别威风。
这活算是美差了,只要把马伺候好,放马时还能抽空睡一会。只有要配种的时候比较忙,干的活也比较难为情,种马的种子要在一天内分配给众多的母马,要不就失效了。跟种地一样,也要抢播抢收。
我那时岁数小,脸皮薄,一些老师傅天天拿马说荤段子,其实是说人,我越脸红他们说的越起劲,后来也就习惯了,我的生理卫生知识都是从那里学来的。
那时除了拖拉机,就属种马最金贵,尽管知青们生活艰苦,这种马确是贵族享受,除了给马洗香香,还要经常给种马喂鸡蛋、麦芽和胡萝卜。
鸡蛋管的很严,我是不敢偷吃的,但是偷着吃胡萝卜没什么问题,我就跟马一起嚼,胡萝卜生着吃的多了,就会烧心返胃,趴河边一顿吐,吐完第二天接着吃,那时把这辈子的胡萝卜都吃完了。
有次我在山上照常放种马,结果马笼头脱缰了,种马见着河边一群母马就往山下冲,那群母马都是怀了孕的。
我当时都吓死了,因为如果导致母马流产,那就算事故,要记过处分的,马驹子都是财产和宝贝。
我鞋都没顾上穿,撒丫子就追,管放母马的人也慌了,赶紧把马群往圈里圈,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母马们看见种马冲过来,也炸了群。
一转眼,种马已经到了母马群中,对着一匹母马又是嘶鸣又是嗅气味,我趁这个机会要给种马戴上笼头,它却嫌我多事,妨碍它谈情说爱,开始扬蹄尥蹶子。
这时连长也赶到了,手抓住马尾巴一用力,借势就蹿到了马前面,两手抱着马脖子,张嘴就死死咬住了马耳朵,那么烈性的种马立刻就老实了,我趁机给马戴上了笼头,才制住了马,还好有惊无险。
后来调离了种马班,改为赶大车了,反正还是与骡马打交道,才去的时候,一匹栗色的马脾气不好,看我个子不大,又瘦又年轻,估计有点看不起我。
第一次我赶着马车排队往回拉青料的时候,它和边上的马打起来了,互相撕咬,对方赶马的也是个新手,在那干吆喝,不知如何是好。
那时候集体意识还是挺强,马就是生产力,互相咬坏了那就是损失,我赶紧跑过去,一把把我的栗色马拉开了,谁知对方的马照我胳膊就是一口,咬住就不松嘴。
我顾不上疼,想起连长对付马的绝招了,我搂过马脖子,一下就咬住了那匹马的耳朵,那马立刻松了口。
我胳膊碗口那么大面积都是黑紫色,有些地方已经渗出血了,幸好那时穿的衣服比较厚,我反应还算迅速。
跟骡马时间长了,互相也都有了感情,有了默契,那时候干活不像现在,很少有人偷奸耍滑,甭管干啥,都不能落后,都得比一比。我这栗色马,脾气大能耐也大,干活也好,奔跑也好,基本就没输过。
后来要返程的前一天晚上,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的马,抱着它脖子说了一晚上话,那段日子确实终身难忘,是青春的底色,更是一辈子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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