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纪委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12日 (9:30-12:30,15:30-18:00)
招聘人数:2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纪委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从事保洁、食堂帮厨等机关后勤工作;年龄18-35周岁,会说普通话;表现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专毕业生不受我区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并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的大专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微林芝”“林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2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58号林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4.咨询电话:0894-5828311、5892747。
(三)资格审核
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五)录用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选择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纪委监委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照林芝市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标准补贴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少签订1年以上,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和明确我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通知》《林芝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金实施细则》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监督举报
林芝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28286。
本公告由林芝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林芝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简历表
林芝市纪委监委
2025年2月26日
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10日(工作日10:00—17:00)
招聘人数:3人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日喀则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务辅助、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本市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失业证原件;
3. 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时间:2025年3月5日-3月10日(工作日10:00-17:00)
方式:现场报名(市民委205室)
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创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
(三)综合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政治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录用
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1. 薪资标准:2730元/月;
2. 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 咨询电话:李发荣 办公室主任(17711979606)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日喀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27日(9:30—18:30)
招聘人数:10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提升扎囊县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关于印发〈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山党组〔2024〕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社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扎囊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10人,其中扎唐镇扎唐社区1人、扎唐镇羊嘎社区4人、折木社区1人,桑耶镇桑耶社区1人,松卡社区3人。
二、招聘对象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现有的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鼓励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报考本社区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不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2006年3月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提出的其他岗位要求。
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居住地在报考岗位所在辖区的人员,具有报考岗位所在辖区户籍且为困难家庭子女优先招聘(不限毕业时间,需提供困难家庭子女证明);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7日—3月27日早上9:30—下午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中共扎囊县委社会工作部(具体地址:原信访局大厅)。
(四)联系人及方式:娥码;手机号:13908936580。
(五)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政审表(附件2);4.户口本(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页);5.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6.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等,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六)政审:考生报名和政审同步进行,由扎囊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认真负责做好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报名须知:1.报名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熟悉报名流程,按要求进行报名;2.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3.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并服从调剂;4.报名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岗位,经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5.报名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人:娥码,手机号:13908936580)。
五、笔试及公示
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负责命题、阅卷和考务相关工作。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三)成绩公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达不到的岗位,从报考同一社区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面试及公示
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负责命题、考务相关工作。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公示: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
七、体检和复审
(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体检报告送至县委社会工作部报名办公室。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拟聘用前,重点审查拟招聘人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情况。因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递补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工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智慧扎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社发〔2024〕37号)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职责任务
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社区“两委”决定、决议,从事社区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依法开展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精神文明建设和区域共驻共建,依法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事务。
十、薪酬待遇、晋升及退出机制
(一)职务等级工资:本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岗位为二类区四级1档3200元/月,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形成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使每名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等级和档次。具体薪酬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资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
(三)社会保障:签订协议后当月起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应工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四)其他待遇: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5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乡(镇)班子。加大在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力度,积极推荐参加各类表彰,符合条件的,可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2.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3908936580监督电话:0893—7362880
附件:1.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扎囊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4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招聘人数:6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11家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藏社发〔2024〕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党社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洛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城市社区社会选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计划选聘和招聘6名社区工作者(孜托社区、德康社区各类专干和专职网格员中选聘4名;面向社会招聘2名)。设置社区服务工作者、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选聘报名人数不足、城市社区专干无法正常履职或达不到社区工作条件的,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录。社区工作者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
二、选聘招聘原则
选聘和招聘坚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拔,全面考察应聘者、选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三、选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APP、手机拍照和使用微信,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
3.未就业的洛隆籍高校毕业生和洛隆籍退役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懂藏汉双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选聘人员2024年底前在孜托社区和德康社区各类专干中任职,日常工作能力优秀、综合能力突出,自愿参加社区工作者选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9.其他原因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3月15日及以后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政府大院勤政楼一楼左侧)。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蓝色背景);
3.《洛隆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2);
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招聘程序,经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考察合格,最终由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聘任为社区工作者。
(一)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洛隆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政审表》(附件2),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5年3月15日在“怒江新潮微洛隆”、“洛隆先锋”、“洛隆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6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此次笔试考点设在洛隆县,笔试时间:2025年3月17日,笔试地点:洛隆县科教文化中心。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怒江新潮微洛隆”、“洛隆先锋”、“洛隆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占40%)。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前6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文化和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参加笔试人员按成绩进行递补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依次递补。考察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及社区工作者任职相关要求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并发文录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1.薪资参照本地社区工作者标准(含六险一金);
2.享受休假补助、通讯补助、培训晋升等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3.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委社会工作部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相关通知的,视为放弃。
4.本次选聘招聘社区工作者的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
报名咨询电话:0895-4572090
附件:
1.《洛隆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政审表》
洛隆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7日
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9日 (10:00-12:30,15:30-18:00)
补录人数:7人
为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城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现就补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和计划
本次补录专职网格员7名,补录范围为全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补录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在高原地区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年龄在18岁—35周岁。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本辖区内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户、退役军人及从事过此类工作者优先招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社区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补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籍在线报告,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 (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
(三)报名地点
中共贡嘎县委政法委综治(网格中心)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考点设在贡嘎县综治中心(考试时间2025年3月10日)。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写作等,分值为100分(占60%)。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占总成绩的40%。最终录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其本人按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理。考察工作由贡嘎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录用,其余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一)岗位分配。此次补录的具体岗位为专职网格员,工作地点为各乡(镇)。具体工作岗位由贡嘎县委政法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岗位分配和日常管理的取消入职资格。
(二)薪酬待遇。每人每月工资3600元(3000元基本工资,600元伙食补助)。
五、其他事宜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请报名人员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由贡嘎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来源:夕阳下的追忆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