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结冰滑倒受伤,谁担责?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1 09:59 2

摘要:2024年11月的一天凌晨,家住西固的王某与朋友在烤肉店用餐后徒步回家,途经某商业步行街。因步行街管理人员此前清理了路面铺设的防滑地毯,部分地方结冰,致使王某滑倒受伤,当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住院12天后出院。王某出院后认为,是步行街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义务致使

2024年11月的一天凌晨,家住西固的王某与朋友在烤肉店用餐后徒步回家,途经某商业步行街。因步行街管理人员此前清理了路面铺设的防滑地毯,部分地方结冰,致使王某滑倒受伤,当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住院12天后出院。王某出院后认为,是步行街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义务致使自己受伤,多次向其要求赔偿,但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某遂于2024年12月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很快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原告王某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被告步行街管理部门辩称,该商业步行街一直铺设防滑地毯并张贴了提示牌,已经尽到了合理安全防护责任;原告作为成年人,在摔倒之前已经路过清洗区域,应当了解事故现场的路面状况,但其在凌晨2点步行返回途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摔倒在刚刚清洗完的防滑地毯上,原告本人应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办案法官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步行街是否要对王某摔倒受伤承担责任以及责任的比例划分问题。办案法官调阅事发时步行街的监控录像发现,步行街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三分钟前刚刚对路面铺设的防滑地毯进行清洁,王某于三分钟后路过此处并摔倒受伤,可以判断当时防滑地毯没有完全干燥,这是导致原告王某摔倒受伤的主要因素;监控录像同时显示,步行街管理人员在清洁防滑地毯前已经在一旁设立了提醒标识,但原告王某途径此处时向远处张望,既没有看到提醒标识,也疏于观察脚下路面,故王某对自己的受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厘清责任、缓和纠纷,办案法官在调解中当场播放了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发当天双方的行为,并逐一指出了各自应负的责任,希望他们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平和协商赔偿责任的分担事宜。在法官有理有据的判断分析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并开始就赔偿事宜冷静协商。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步行街管理部门对原告王某摔倒受伤后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剩余部分由原告王某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尽到该义务导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步行街为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有责任确保地面安全,尤其是在清洁前后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过往行人滑倒,否则可能被视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外,行人在出行(特别夜间出行)途中应注意留意周边及脚下路面的状况,时刻绷紧安全出行这根弦,不要因一时疏忽大意给自己造成损害。

西固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果伟强 编辑:张维丽

来源:魅力西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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