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政府采购领域,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精准遵循相关规定,任何环节的细微偏差都可能引发严重的问题。
副标题: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评审问题与规范
一、引言
[微风]在政府采购领域,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精准遵循相关规定,任何环节的细微偏差都可能引发严重的问题。
[微风]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其中涉及的情况。
二、案例详情
1.项目中标情况
[微风]2024年8月8日,投诉人成功中标某项目B包,中标金额为1991200元。
2.项目突发变故
[微风]11月15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公告指出,依据《关于对项目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出具重新核对评审意见的通知书》以及当地相关法规要求,2024年11月4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核对。
[微风]重新审核发现,在原通过符合性审查的5家供应商中,有包括投诉人在内的3家供应商存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设备型号核准证过期”的情况,影响产品实质性响应,因此对这3家供应商作废标处理,最终由于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流标。
3.疑问产生
[微风]在公开招标项目中,按照规定,符合性审查错误不属于可重新评审的情形,这就让我们不禁疑惑,代理机构在处理如此重要的项目终止与重新评审事项时,到底是对相关法规理解有误,还是工作流程把控不严格,从而导致了这一失误?
4.投诉人后续行动
[微风]由于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明确表示不认可评审委员会的错误判断及复评结果,希望可以无理由退还中标服务费,并要求赔偿在投标活动中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事件结果
[微风]经调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地财政部门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原项目的废标行为无效。
四、知识拓展
[微风]基于上述案例,我们进一步探讨非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相关问题。
[微风]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微风]这表明非招标采购项目的重新评审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只有在资格性审查认定、价格计算出现错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微风]这再次强调了无论是招标采购还是非招标采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五、免责声明
[微风]本文仅为基于虚构案例进行的合规性分析讨论,不涉及任何真实商业信息及个人隐私等内容,相关解读和分析仅用于专业探讨和知识传播,请勿对号入座或挪作他用 。笔者对本文内容引发的任何误解不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清闲的宇宙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