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帅在某营业厅担任业务员,负责办理开户、更改套餐等业务,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小帅未经客户许可,私自将客户实名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送到微信拉新群聊,以每套手机号码、验证码5元的价格获取非法利润,违法所得合计8000元。后被警方查获。
案情回顾
小帅在某营业厅担任业务员,负责办理开户、更改套餐等业务,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小帅未经客户许可,私自将客户实名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送到微信拉新群聊,以每套手机号码、验证码5元的价格获取非法利润,违法所得合计8000元。后被警方查获。
案件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从中牟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小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退缴了违法所得,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
小帅的行为致使众多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也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作出如下判决:
小帅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赔偿公共利益损失人民币8000元;限小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法官说法
如今是大数据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与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一时不慎,可能导致公民人身、财产遭受严重侵害,每一位公民都应当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太多个人信息,不贪恋小便宜,谨慎参加各类扫码送小礼物、网络调查问卷等活动,更不可将个人信息提供或者出租、出售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以避免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处理个人信息时,要格外细心,及时将载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等涂改、撕毁;公开发布信息时,要避免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公开,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要以案为鉴,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恪守法律底线,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来源:名侦探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