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法务部屡屡“亮剑”,消费者如何避免“维权变违法”?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2 11:11 2

摘要: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汽车行业再度成为维权争议焦点,和往年不同的是,国内汽车企业的“法务部”正在取代以往的公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反击“过度维权”。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祁驿 摄影 耿子腾

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汽车行业再度成为维权争议焦点,和往年不同的是,国内汽车企业的“法务部”正在取代以往的公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反击“过度维权”。

当车企法务部成为行业标配,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 "维权变违法"呢?

从 “车顶维权” 到 “法务反制” ,车企开始“硬刚”车主

“这两年明显感觉,主机厂应对维权的方式变了。” 某4S店负责人王路(应受访者要求化名)告诉记者,2023年起,主机厂的法务部开始直接介入重大投诉,“以前是公关部牵头协商,现在法务部会先审核维权诉求是否符合三包法,再决定是否调解”。

2023年以来,国内超九成主流车企设立了法务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发现,这些部门既处理网络谣言,也介入车主维权纠纷。

伴随车企法务部门密集“亮剑”,维权者反成被告的案例频现:特斯拉起诉车顶维权车主索赔500万元,坦克品牌也发布一则公告称:收到关于用户李某侵犯长城汽车公司名誉权一案的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李某在短视频平台连续十五日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二、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15万元。

记者发现,多家4S店已设置“法务咨询窗口”。某合资品牌销售经理透露,2024年接到的客户投诉中,超六成涉及售后维修费用争议,“部分客户拒绝提供故障检测报告,直接要求退车或高额赔偿,最终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为了应对这些纠纷,部分车企甚至已建立“黑名单”机制,过度维权者可能被限制购车权益。

“砸车入刑” 与“视频侵权”,维权维出新法律雷区

“我们之前曾处理一起案件,消费者购车后因汽车质量问题与4S店发生纠纷,但是双方协商后因分歧较大,消费者出于激愤直接在4S店展厅内将一辆新车砸坏,结果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以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立案并要求追究消费者刑事责任。”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告诉记者,部分车主通过“行为艺术”制造舆论压力,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或侵犯名誉权,“拉横幅、堵门店等极端方式易使维权偏离法治轨道”。因此,他不建议采取过激方式进行维权。

而随着全民自媒体时代到来,一些消费者一旦与商家发生纠纷,喜欢直接到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发布信息,或进行直播痛斥商家,这里面的法律风险同样很大。“如果陈述内容均完全符合事实,倒也不会产生较大不利后果,但因为消费者并非专业法律人士,且往往情绪激动,发布视频时以泄愤为目的,则可能给商家造成严重负面商誉。”张少春指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包括企业)的名誉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旦汽车厂商收集相关证据后起诉,则消费者有理也处于被动地位,得不偿失。”张少春说。

“在车企名誉权案件中,车主因为发布维权视频时使用"工业垃圾""偷工减料"等定性词汇败诉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补充道,网络曝光需以事实为基础,“剪辑拼接、虚构事实可能构成诽谤,甚至触发刑事责任。”

2024年,郑州的卢先生向多家媒体反应自己的车出现故障,但还未等卢先生起诉,4S店已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中提到,对车辆进行检验没有发现车辆车道辅助功能存在异常或质量问题,出现“点刹”等问题是由于卢先生未按照用户手册使用造成。卢先生向媒体进行的不实陈述导致4S店经营车辆社会评价降低,品牌名誉受损。

针对网络维权,付建提出“三要三不要”原则:“要客观记录故障现象,不要主观臆断;要留存原始视频,不要剪辑关键帧;要@官方渠道,不要发动网络暴力。”

保留证据链是维权“生命线”,法律人士给出建议

“消费者应理性维权,不极端不过度。”张少春分析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实施条例赋予了消费者合法维权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商家的各类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明文界定,这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基础依据。

律师建议,车主在维权时,应第一时间对车辆问题拍照录像,要求4S店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同时参照三包法条款,区分维修、换件、退车等主张的法定条件;可向消协求助、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机构媒体举报、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向法院提出起诉。并且注意保留车辆购买发票及汽车三包凭证、维修发票、维修记录等单据,对销售人员的承诺进行录音、维修之前拍好需维修部件的图片和视频。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些措施都比在网络上发表不理智、过激的言论更有效。

多位汽车领域律师向记者提到了两个截然相反的案例:郑州市民王女士购买的纯电车型出现续航虚标问题,“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沟通记录,经消协调解获免费更换电池包”;而开封车主李先生因发动机异响在4S店门口拉横幅,后被认定使用非原厂配件导致故障,不仅自担维修费,还因损害商誉被判公开道歉。

法律界人士认为,当汽车消费进入 “法治博弈”时代,河南车主更需要明白:真正的维权不是 “谁嗓门大谁有理”,而是让证据跑在情绪前面。

来源:大河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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