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合并史,有哪些是你不了解的?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2 05:10 2

摘要:各位看官老爷,本文,转载知乎某篇文章,对于高校合并史做了个调查,并写成此文,进攻参考1993年-2003年,神州大地上展开了一轮高校合并的浪潮。这次高校合并是新中国1952年院系调整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调整。

各位看官老爷,本文,转载知乎某篇文章,对于高校合并史做了个调查,并写成此文,进攻参考1993年-2003年,神州大地上展开了一轮高校合并的浪潮。这次高校合并是新中国1952年院系调整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调整。

一、大学合并的背景

与1952年院系调整一样,这次大学的合并,放在此时的中国社会环境下考虑才能更清晰地看清楚背后的逻辑。

1992年邓公南巡,明确了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大方向。1993年3月朱镕基担任分管经济的副总理,开始着手驱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李岚清担任副总理,分管教育工作。

在这一总的指导思想下审视中国的高等教育,有几个不得不调整的理由。一是国家机构改革调整的需要,二是高校布局不适应经济转型发展,三是学科建设滞后、四是建立适合市场主体的人才供应模式。前两个因素又有一定关联。

1、调整企业为市场主导,取消工业体系的部委主导模式,需要把归属部委的院校从部委体系释放掉。

计划经济时代构筑了一个以国家计委为中心,按照计划要求由国家各工业相关部委牵头进行人才培养、设备开发、原料拨付、制造生产等一系列与制造相关联的一个复杂生态体。除了直属教育部的高校之外,大量部委直属的高校作为相关工业人才培养的一个环节深深地嵌在其中。

重新清理政府权力清单,把不该政府管的行业放出去。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这就是当年的政府机构改革。

一个庞大的体系要做大的调整,牵扯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复杂的其中一个方面来自于各部委带的瓶瓶罐罐怎么处置,各部委办的高校每年都要有预算,还有人员编制、招生计划等一系列的管理运作事宜。尽管这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相应的高校如何处置也是一个问题。

部委退出自己管辖的高校,移交教育部或者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必选项。要知道,到2001年,纺织工业部最后缩编为一个行业协会。而原先归口纺织工业部的高校有9所之多。可以想象得到动作有多大,难度不言而喻。

各省同样有一整套以国家计划为约束,省计划为主,各省、市、县牵头的多产业复杂生态体。地方为培养自己需要的人才,同样也建设了一批省属高校。

2、面向计划经济的教育布局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1952年院系大调整后,高等教育基本格局是教育部管了一批高校,各个部委有自己直属的院校,中央部委的院校办学是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地方需要人才得不到满足自己也办一套。形成部委、地方、教育部每个体系都有一批院校的教育布局模式。

调整前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共有230所,仅机械部一个部就有19所。数量太多,经费有限。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的总体情况是办学历史较短、基础相对较差。尽管与中央所属院校的许多专业是重复的,但因为它们是地方自己的,地方也得竭尽全力地予以支持。

各校分别有自己庞大的后勤体系,效率低下,投入巨大。形成了一个大家都陷入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困境。

李岚清曾形象地描绘当时高等教育资源被分割的局面,就好像一块蛋糕,先被横切,再被竖切,左切右切,最后被切成蛋糕屑了。

3、学科建设的不足。

按照专业类型设置的部委院校,专业偏窄、科类单一。比如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讲外贸具体实务较多,而经济贸易基础理论知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以及市场的宏观分析、研究、预测,营销、财务会计、金融、货币、法务等方面的知识则讲得不够,更不用谈学生们的人文知识素养。培养的人才不懂工业生产技术的一般知识更是一块短板。在发展对外经贸关系中,这些弱点都暴露得比较明显。

随着国家总体策略的调整,中国高等教育需要学习美国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交叉学科创新的教育模式,以培养复合型人才。

4、建立适合市场主体的人才供应模式。

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趋势,政府包分配的计划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学生不愿意去效益不佳的国企。纷纷跳槽。90年代末期外企以珠三角民营企业如华为中兴,高薪揽才对人才市场的冲击力度之大也侧面说明了人才市场的自然规律。

需要放开大学生就业市场,让学生自主择业,让企业自主招聘,形成双向选择。

二、合并过程及主要合并情况

作为分管教育的副总理,李岚清在思考教育领域如何适应中国经济转型的需要。

按照《李岚清教育访谈录》提及的情况,1993年开始,“对高等教育进行了重大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又一次高校院系大调整””

李岚清提出了“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改革思路,中国高等院校布局方针的调整,国家不再提倡办学专门化、行业化,不支持各部委搞行业办学、部门办学,而主张综合性、多元化、立体化。合并后的中央部属高校大多数统一归口到教育部管理,隶属各省的高等学校也大多由省教育厅归口管理。

第一阶段:1992年-1998年小规模试点

1992年5月19日,同属江苏省的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联合组建扬州大学。这应该是本次合并潮中最早的一次。

1993年5月4日,同属江西省的江西工业大学与江西大学合并为南昌大学。

1994年,同属教育部的四川大学与成都科学技术大学(1978年曾划归中科院管理,1980年后划归国家教委)两所全国重点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迈出了大学合并的第一步。1998年这个普遍不被喜欢的名字更改回四川大学。

1995年,同属农业部的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组建中国农业大学。

1997年12月,同属宁夏自治区的宁夏大学与宁夏工学院、银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

1998年,归属教育部的浙江大学与归属浙江省的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四校合并。这是首例跨管理组织的高校合并。期间的难度不言而喻。第二阶段:1998年部委撤销后,以部属高校为主的整合

1998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大幅度调整,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邮电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被撤销,加上1993年已经撤销的纺织工业部,航天航空工业部、轻工业部,几乎所有的工业专门经济部门均被撤销。

随着相关部委的撤销,部属院校的调整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1998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首先对撤销的国务院9个部委所属的93所普通高校、72所成人高校以及许多中专和技校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其中的81所普通高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1999年初,又对5个军工总公司所属的25所普通高校、34所成人高校以及几百所中专和技校的管理体制作了调整和改革。

随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对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50个部委和单位所属高校的管理体制及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部属院校,一部分划归教育部管理,一部分划归省管。教育部及各省在此基础上对高校进行了合并整合, 2000年前后形成高校合并的高潮。

其中,2000年6月合并的吉林大学最为典型,六所合并的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东北地质学院)、吉林工业大学、长春邮电学院、解放军军需大学分别隶属于教育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地矿部)、机械工业部、邮电部、总后勤部等六个部委。

主要高校合并一览: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医科大学(2000年4月3日合并)

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院(2012年)+北京协和医学院(2006年,临床专业共建,护理专业协和自办,2016年清华创办自己的临床专业)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农业工程大学(1995年)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2000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经济技术学院(1999年)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科大学(2000年 )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杭州大学(1998年)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2005年)+上海农学院(1999年)+中欧商学院(中外联合办学,1994,后中欧独立办学,上交成立自己的商学院)

中山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科大学(2001年)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财经学院+西安医科大学(2000年4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2000年6月)

东南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级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2000年4月)

华中科技=华中理工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同济医科大学+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2000年5月)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医科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2000年8月)

吉林大学=吉林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东北地质学院)+吉林工业大学+长春邮电学院+解放军军需大学(2000年6月)

中南大学=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前身是湘雅医学院)+长沙铁道学院+长沙工业高级专科学校(2000年4月)

湖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院(2000年4月)+湖南省计算机高级专科学校(2002年)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对外贸易学院(1994年)+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

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2000年6月)

重庆大学=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级专科学校(2000年)

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科大学(2000年)+成都科技大学(1994年)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冶金干部管理学院(1998年)

同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1995年由上海铁道学院和上海铁道医学院合并而来,2000年合并入同济)+上海城市建设学院(1996年)+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1996年)+上海航空工业学校(2003年)

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7年)+上海教育学院(1998年)+上海第二教育学院(1998年)+上海市南林师范学校(1997年)

东北大学=东北大学+沈阳黄金学院(1997年1月)

兰州大学=兰州大学+兰州医学院(2004年)+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2002年)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83年)

长安大学=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北建筑工程学院+西安工程学院(2000年4月)

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10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2000年6月)

北京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2000年)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北京成人电子工业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2003年)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针灸骨伤学院(2000年)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工业大学(2000年5月)

南华大学=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2000年)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教育学院(2000年)

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工业大学+山西矿业学院(1997年)+山西纺织工业学校(2000年)

河南大学=河南大学+开封师范专科学校+开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2000年)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煤炭教育学院(1999年)+山东财政学校(2001年)

青岛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

(注:1983年山东与青岛科技界教育界的委员在北京的人大政协两会上提议复建青岛大学,全国人大对这一议题立案,1984年10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建立青岛大学。1985年复建,由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援建。)

西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

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工业大学(1999年)

贵州大学=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校+贵州工业大学(2004年)

山西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

985高校没有进行合并的高校有: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厦门大学等。

三、原中央部委直属高校隶属关系变更情况

中科院: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211工程”)

航空航天部:共11所,

划归新组建的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3、西北工业大学(“985,211工程”)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1、南昌航空学院(南昌航空大学)2、沈阳航空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空工业学院)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

保留部委直属4所: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中国民航大学)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工业总公司:共8所,

划归新组建的国防科工委2所: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3、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工业大学)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重庆理工大学)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共5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3所: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共5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长春地质学院(合并入吉林大学)2、西安地质学院(合并入长安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2所: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2、河北地质学院(河北地质大学)

纺织部:共9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纺织大学(东华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8所: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5、北京服装学院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大学)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电力部:共16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入武汉大学)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合并入华北电力大学)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北京交通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2所:1、东北电力大学2、葛洲坝水利电力学院(合并入三峡大学)3、长沙电力学院(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4、上海电力学院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山西大学)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沈阳工程学院)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长春工程学院)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南京工程学院)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共5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合并入河海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3所: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南昌工程学院)

石油部:共12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11所:1、大庆石油学院(东北石油大学)2、西安石油学院(西安石油大学)3、江汉石油学院(合并入长江大学)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常州大学)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7、西南石油学院(西南石油大学)8、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9、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10、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11、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化工部:共9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8所:1、南京化工大学(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2、郑州工学院(合并入郑州大学)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4、沈阳化工学院(沈阳化工大学)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6、吉林化工学院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南京师范大学)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淮海工学院,现江苏海洋大学)

煤炭部:共15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14所: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5、山西矿业学院(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7、华北煤炭医学院(合并入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合并入河北工程大学)

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10、湘潭矿业学院(合并入湖南科技大学)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合并今淮北师范大学)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共14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原北京钢铁学院211工程)、2、东北大学(985,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合并入东北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1所: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3、鞍山钢铁学院(辽宁科技大学)4、华东冶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5、包头钢铁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科技学院)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大学)9、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沈阳大学)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合并入重庆科技学院)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总公司:共10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工业大学(2000年合并为中南大学,985,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9所: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3、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师范大学)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理工大学)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北华大学)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长春工程学院)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嘉兴学院)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先合并入中南工业大学,后随中南工业大学合并入中南大学)

机械部:共19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湖南大学(985,211工程)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合并入吉林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入武汉理工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5所: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5、沈阳工业大学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7、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

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2、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13、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14、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15、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共10所,

保留交通部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合并入长安大学)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合并入武汉理工大学)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入东南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3、南通医学院(合并入南通大学)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院)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广州航海学院)

轻工部:共8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无锡轻工业学院(江南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合并入清华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6所: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入北京工商大学)4、景德镇陶瓷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5、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铁道部:共10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长沙铁道学院(合并入中南大学)2、上海铁道大学(合并入同济大学)3、南京铁道医学院(合并入东南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5所: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3、华东交通大学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更名苏州科技大学)

建设部:共7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重庆建筑大学(合并入重庆大学)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入长安大学)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入华中科技大学)。

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3所: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共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院校: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

建材局:共5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工业大学(后合并入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合并入同济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3所:1、西南工学院(合并入西南科技大学)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农业部:共13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4所:1、中国农业大学(985,211工程)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211工程)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9所:1、沈阳农业大学2、华南农业大学3、东北农业大学4、西南农业大学(合并入西南大学)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入海南大学)6、上海水产大学(上海 海洋大学)7、石河子大学(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8、大连水产学院(大连海洋大学)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林业部:共7所,

保留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后为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西北林学院(合并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划归省市直属3所:1、南京林业大学2、中南林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3、西南林学院(西南林业大学)

卫生部:共11所,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1、北京医科大学(合并入北京大学)2、上海医科大学(合并入复旦大学)3、中山医科大学(合并入中山大学)4、华西医科大学 (合并入四川大学)5、同济医科大学(合并入华中科技大学)6、湖南医科大学(合并入中南大学)7、白求恩医科大学(合并入吉林大学)8、山东医科大学(合并入山东大学)9、西安医科大学(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药监局:共2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共3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合并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外经贸部:共4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合并入南开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2所: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共7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财经大学(合并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入中央财经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3所:1、东北财经大学2、江西财经大学3、山东财政学院(组建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共12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中国金融学院(合并入对外经贸大学)2、湖南财经学院(合并入湖南大学)3、陕西财经学院(合并入西安交通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8所: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融学院)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审计学院)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文化部(含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共11所,

划归教育部直属4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2、中央美术学院3、中央戏剧学院4、北京广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1、中国美术学院2、上海音乐学院3、上海戏剧学院4、北京电影学院5、中国音乐学院6、中国戏曲学院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共11所,

划归省市直属11所:1、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天津商学院(天津商业大学)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后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轻工大学)7、北京物资学院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10、兰州商学院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四川旅游学院)

国家供销总社:共2所,

划归省市直属2所:1、山西财经大学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国家体委:共7所,

保留部委直属1所:北京体育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体育学院2、成都体育学院3、武汉体育学院4、广州体育学院5、沈阳体育学院6、西安体育学院

司法部:共6所,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政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8所:1、西南政法大学2、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3、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国家气象局:共3所

划归省市直属3所:1、北京气象学院2、南京气象学院(1999年北气院并入南气院,2004年改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劳动部:共2所

并入教育部属高校1所:劳动人事学院(并入中国人民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1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国家测绘局:共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并入武汉大学)

邮电部:共6所

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属高校1所:长春邮电学院(吉林大学)。

划归省市直属4所:1、南京邮电大学2、重庆邮电学院(重庆邮电大学)3、西安邮电学院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共3所,

划归国防科工委1所: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2所: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2、武汉船舶职业学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共3所,

划归省市直属3所: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2、华东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国家审计署:

划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审计大学)

国家税务局:

划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划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

划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

划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印刷学院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民政部:

划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统计局:

划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合并入西安财经大学)

包装总公司:

划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烟草总公司:

合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合并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地震局:

保留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外交部:

保留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保留部委直属6所: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工程”)2、大连民族学院3、中南民族大学、4、西南民族大学5、西北民族大学6、北方民族大学

公安部:

保留部委直属4所: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察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保留部委直属2所:1、暨南大学(“211工程”)2、华侨大学

安监总局:

保留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中央办公厅:

保留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华女子学院

新华社:

保留部委直属一所:中国新闻学院(2002年教育部批准停办)

共青团中央:

保留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不再举办本专科学历教育。

另外,各部委所属中等专业学校198所全部下放地方。

2008年3月,国务院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直属的7所高校划归工业及信息化部管理。这7所高校,4所来自原航空航天部(哈工大(含合并的原建筑部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北航、西工大、南航),2所来自原兵器工业部(北理工、南理工),1所来自原船舶总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

四、教育部所属院校名单及归属变更演变情况

一、文革前,教育部共26所直属重点院校:

1、文理综合大学13所

中国人民大学(文科)、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 兰州大学、厦门大学

2、 工科院校11所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

3、师范院校2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二、“文革”结束—1990年期间归属教育部的10所高校

1.北京外国语大学

2.北京语言大学

3.东北师范大学

4.上海外国语大学

5.浙江大学

6.华中师范大学

7.西南师范大学(2005年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

8.陕西师范大学

9.国际关系学院

10.成都科技大学(1994年与四川大学合并)

三、199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的10所高校(划归时的名字)

1.北京科技大学

2.北京化工大学

3.东北大学

4.中国纺织大学(1985年由华东纺织工学院更名而来,1999年更名东华大学)

5.吉林工业大学(2000年并入吉林大学)

6.中南工业大学(2000年与长沙铁道学院与湖南医科大学合并为中南大学)

7.湖南大学

8.合肥工业大学

9.无锡轻工大学(2001年与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为江南大学)

10.武汉工业大学(2000年与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为武汉理工大学)

四、2000年划归教育部直属的26所高校

1.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部)

2.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产业部)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产业部)

4.中央财经大学(财政部)

5.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部)

6.西南财经大学(人民银行)

7.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部)

8.西南交通大学(铁道部)

9.中国地质大学(国土资源部)

10.中国矿业大学(国家煤炭局)

11.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12.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

13.南京农业大学(农业部)

14.华中农业大学(农业部)

15.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

16.东北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

17.河海大学(水利部)

18.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医药管理局)

19.中央音乐学院(文化部)

20.中央美术学院(文化部)

21.中央戏剧学院(文化部)

22.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广播电视总局)

23.北京交通大学(铁道部)

24.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部)

2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部 + 司法部)

五、2001年划归教育部直属的2所高校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2.长安大学(交通部)

六.2003年划归教育部直属的1所高校

1.华北电力大学(电力部)

其中成都科技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分别整合入四川大学与吉林大学;

2005年1月,中国石油大学东营、北京两地独立办学,成为两所独立学校。

2005年3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两地独立办学,成为两所独立学校。

2009年10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北京两地独立办学,成为两所独立学校。

以上教育部直属院校共计76所。

来源:阿张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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