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2月11日,美国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法官Stephanos Bibas对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与人工智能公司罗斯智能(ROSS Intelligence Inc)之间的版权侵权诉讼¹作出部分简易判决,认定人工智能公司构成直接版权侵
2025年2月11日,美国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法官Stephanos Bibas对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与人工智能公司罗斯智能(ROSS Intelligence Inc)之间的版权侵权诉讼¹作出部分简易判决,认定人工智能公司构成直接版权侵权。该判决很可能会对生成式AI的认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期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起美国首例重大人工智能版权案。
一、案件背景
本案原告为汤森路透,其旗下有一个全球知名,几乎所有法学专业留学生都会使用的法律信息平台Westlaw,其中包含大量受版权保护的法律资源。本案被告罗斯智能是全球第一家致力于法律服务的人工智能创业公司,其于2019年推出了首款AI律师产品,该产品使用自然语言处理,让用户通过以通俗易懂的对话式语言提出问题来检索与其研究相关的决策,并且迅速获得美国律师协会(ABA)的认可,然而,正是这款产品导致了本次诉讼。
这款产品需要预先了解哪些决策与给定的自然语言问题相关,而Westlaw包含大量法律案例的“头注”(headnotes²)和“关键编号系统”(Key Number System)刚好满足了罗斯智能的需求。因此,罗斯智能先向汤森路透提出了授权的要求,但因互为竞品而被拒绝。罗斯智能通过第三方LegalEase Solutions获取了约25,000份法律备忘录(Bulk Memos),这些备忘录包含法律问题和答案,部分内容源自Westlaw的头注。汤森路透在发现罗斯智能的行为后,声称其未经授权使用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AI训练,并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二、判决说理
1.是否构成直接复制版权作品
罗斯智能根据“版权保护适用于以任何有形表达媒介固定的原创作品”进行抗辩³,其认为Westlaw的头注缺乏原创性。法官认为头注通过提炼、合成或解释判决的一部分,引入了创意,因此包含Thomson Reuters创作内容的头注应受版权保护。其认为即使是直接引用判决中的内容,“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部分”,这种选择“表达了编辑对法律要点的看法”,无论原始司法意见是否受版权保护。
此外,在审查罗斯智能是否复制了Westlaw的头注时,法官表示作为从业者,自己处于“独特的位置”回答这个问题——并且他在“艰难地浏览了2830个头注”之后,认为罗斯智能的语言与Westlaw的投注中2243个头注十分相似,近乎“复制”,因此构成直接复制版权作品。
2.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Stephanos法官从美国法典第107条合理使用的四因素进行分析⁴:
(1)目的和性质
合理使用的辩护常常依赖于被告主张其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具有足够的“变革性”,因而不构成侵权。在本案中Stephanos法官认为罗斯智能“使用头注是为了更容易地开发一个竞争性的法律研究工具”这一事实,显而易见,难以忽视。罗斯智能使用头条的最终目的是创建一个能够“检索司法意见”的AI搜索工具——这正是Westlaw的头注和关键编号系统的功能。因此,法官得出结论,罗斯智能使用头条的目的和性质“与Westlaw的没有‘进一步的目的或不同的性质’”。
这个判决的这一方面,可能会成为区分其与其他待决AI版权案件的关键因素:是否使用版权材料训练生成型AI模型——该模型会生成新的材料作为输出,而不是简单地检索已有材料——会构成变革性使用。法官本人也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强调“本案只涉及非生成型AI”。
(2)作品的性质
虽然Stephanos法官承认,Westlaw的头注可能仅具备最低限度的创意性,这个因素略有利于罗斯智能,但他认为这个因素“在合理使用争议的判断中很少起到决定性作用”。
(3)数量和实质性
在该部分,法官认为,无论案涉AI产品输入是否复制了Westlaw头注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都不重要。关键是,罗斯智能的公开输出并未包含受保护的头条。
(4)市场影响
Stephanos法官认为,这是本案中最重要的合理使用因素,并且支持了原告的观点。在评估罗斯智能复制行为的市场影响时,法官考虑了现有的法律研究平台市场,以及创建法律AI训练数据的潜在衍生市场。与对罗斯智能使用“目的和性质”的分析类似,法官在此强调,罗斯智能“旨在通过开发市场替代品与Westlaw竞争”。
综上所述,罗斯智能构成侵权。
三、后续影响
本案是美国第一份关于合理使用是否保护将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用于训练AI的重大法院裁定。生成型AI应用的激增使得美国联邦法院面临着涉及计算机代码、音乐、文学、图像和艺术作品的多起版权纠纷。整个AI生态系统中的利益相关者都在急于从这些裁决中提取相关洞见。
然而,AI开发者与罗斯智能的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合理使用辩护。Stephanos法官特别将分析局限于非生成型AI的情况。与罗斯智能不同,使用版权材料训练生成型AI模型的AI开发者——这些模型生成原创(但目前尚不具备版权的)内容——可能会主张其使用是变革性的。法院如何回应这些辩护仍有待观察。
尽管如此,本案突显了AI开发者在选择训练数据时仍需谨慎。此次诉讼的经济负担迫使罗斯智能停业。AI开发者应尽可能使用不受版权保护的数据,若有许可则获取许可,并且在从第三方获取训练数据时,应始终寻求免除因使用材料训练AI而违反知识产权的索赔责任。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国内外有关AI方面最新资讯,为您带来合规启示。
1.Thomson Reuters Enter. Centre GmbH et al v. ROSS Intelligence Inc., 1:20-cv-00613-SB
2.Westlaw 编辑团队针对判例中的法律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形成简明摘要,帮助用户快速把握案件核心内容,头注通常包含以下内容:案件背景简述、法院判决的核心法律推理、适用的法律原则或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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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泽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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