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高长春市九台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多角度展现九台的特色与魅力,吸引更多人关注九台,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联合吉林省澎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征集九台区城市形象摄影作品。
为进一步提高长春市九台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多角度展现九台的特色与魅力,吸引更多人关注九台,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联合吉林省澎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征集九台区城市形象摄影作品。
一、征集内容与要求
摄影作品以展示九台区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百姓生活、城市发展及建设等多元风貌为主,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拍摄形式、风格不限,要求内容真实、健康向上、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适宜在城市公众场所展示和画报制作。画面中不能出现各类不文明现象。投稿作品必须创作于九台区内,可进行适当后期处理,但应保持真实性,不得过度合成或篡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图片一经采用,提供稿费30元/张。
要求:JPG格式,近3年内拍摄,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3MB。
二、活动日期与提交方式
1、征集日期:即日起至12月31日。
2、提交邮箱:
3、联系人:吉林省澎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投稿请注明:九台区城市形象摄影作品。
5、投稿者须在邮件中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
三、评选标准与结果公示
投稿作品以适宜城市形象展示和对外宣传为标准确定入选作品。所有提交作品经主办方及专家评选后,将由吉林省澎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每月进行公示并结算稿费,稿费结算方式及通知请随时留意投稿邮箱。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者不限地域,有兴趣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如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使用权。
4、稿费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如被采用作品为多人分别提交,稿费由相关创作者共同分享。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