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朗的父母都在菜市场里做点小生意,培养孩子不容易。黄朗很争气,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练至少两个小时的书法,严寒酷暑从不间断。他只学了三年,就在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得了二等奖,让于红这个当老师的也跟着沾了光。
简介:
于红本想要象名游客一样潇洒地在北宋走走看看,却被泼韩五这小冤家绊住了脚。
那就把泼皮养成忠犬吧!
岂知国难当头,泼韩五变成了韩世忠。
他是一代名将啊!黄天荡大捷,金人再也不敢南下,是他定下南宋百年基业!
可惜人家自有佳偶,死缠烂打只能自取其辱,于红只好黯然离去。
天意难测,于红成了梁红玉,那个与韩世忠并肩做战的女人。
穿越,不是为了风花雪月,是为了——民族存亡!!!!!
精选片段:
“于老师,你说过颁奖仪式结束后要带我去看西湖,可得要算数!”
“好,老师什么时候骗过你?”于红宠溺地揉了揉身边十岁小男孩的头。
黄朗的父母都在菜市场里做点小生意,培养孩子不容易。黄朗很争气,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练至少两个小时的书法,严寒酷暑从不间断。他只学了三年,就在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得了二等奖,让于红这个当老师的也跟着沾了光。
“于老师,你流汗了!”黄朗从兜里取出小手绢,踮起脚尖帮于红擦了擦额头,“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没事!”于红咬了咬牙,指着不远处青少年宫上的广告牌,“过了马路,再走一站路就到了。咱们千辛万苦从绥德都走到杭州来了,不怕这几步路!”
“嗯。”黄朗点了点头,伸出手想要托住老师的手臂,又想起她一向要强得很,必是不喜的,只得把手又缩了回来,大人一样叹了口气,放慢了脚步。
人小鬼大!于红暗暗好笑,如果运气好,这般大的孩子生都生得出来了,可黄朗在她面前却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到了斑马线,等红绿灯的这阵子于红终于可以放松放松了。她把全身的重量移到右脚,左脚尽量象普通人一样稍息着,轻轻点地。人来人往,没有一个人多看她一眼。
于红抬眼一看,还有一分半钟才转绿灯。
上班的高峰期已经过了,车流很稀少,四五个行人不耐烦地冲了过去,其中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除了他们师生只有一位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老老实实地等在路边。
“中国式过马路”,于红勾起嘴角,不禁想起了这个词。其实全世界都有等不得的人,只是因为某些人的炒作,弄得好像只有中国人不守规矩。
在于红看来,很多时候也怨不得人们抢道。也不知是谁想出来的,有的地方红灯足有两三分钟,而绿灯却只有几十秒,当她好不容易等到绿灯,紧赶慢赶才走到路中央,车流就起动了,她站在路中央进又进不得,退又退不得,好生尴尬。
于红把这话跟司机小陈说了,小陈却大大地不以为然。到处都是斑马线,才起动就又要减速,开车的才难受,好不好?为了等行人过马路,车都排成了长龙,当然得多留点时间给车了!行人过一个的时间,车得过多少啊!还不知足……哦,对不起,你是例外。
每个人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原来这才是症结的所在。
一分半钟对于旁人来说是忍无可忍的等待,而于红却觉得还可以更长一点。
身边的那位老人家左顾右盼竟然蹒跚着急匆匆朝路中央走去。
这时,一辆右转的公交车堪堪就要撞上她。
于红心一惊,几乎下意识地冲了过去,把老太太推了回来。
眼见着老太太倒在斑马线上,于红松了一口气,同时却感觉一股狂风扑面而来。
一声尖锐的急刹车,几声惊呼,其中还有一个稚嫩的童音。
很短暂,很奇妙,象飞一样的感觉。
落地之后却大大的不妙了,于红全身都要散了架,尤其胸部象炸开了一样,喉头一甜,血水喷得象是关不了的水龙头。
吐了好一阵子,于红看到自己被撞飞了足有十多米。
太不可思议!有那么多人选择从楼上一跃而下的死亡方式,莫非就是为了这最后一刻人生中绝无仅有的体验?
“于——老——师——”黄朗惊慌地大叫着冲了过来。
于红又急又气,一辆电动摩托车从他身边擦过,还有一辆汽车险险停在他身后半米。
人们围拢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有人说快抬到路边,有人说先别动她,有人已经拔打了110和120。
黄朗大哭着:“求你们救救她!她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她是我的老师……呜……你别吓我!”
傻瓜!于红心里有数,这条命是救不回来了,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声。
黄朗忙凑了过来,于红费力地说:“眼角*膜……我……帮我捐了……别哭……”
黄朗愣了一下,哭得更大声了。
于红的视线变得模糊,看到在人群当中的那位老太太,老人家没事,那就好!这样想着,那老太太的面庞仿佛变得年轻了,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身着古装片里的汉服,比起那些严重PS出来的女明星还要好看得多,简直就是仙女下凡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幻觉吗?于红强撑着睁开眼,却又见到美女的头发全都没了,露出个光光的脑袋,一袭缁衣,慈眉善目,似是怜悯,似是喜悦,还有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于红连睁开眼的力气也没有了,心神渐渐恍惚,却听到有人惊叫:“假肢……木……木头的!”
秘密到底是被人发现,不过于红已经不在意了。
仿佛浸泡在温水当中般的舒服,不象是自己的身体,当然也就感觉不到疼痛。看不见,听不到,动不了,懒洋洋的,这就是死亡,倒也还不算是恐怖。
父母于两年前先后离世,三十五岁的剩女能有这样的死法是福气!于红发自内心地这么想,不用承受每次腿伤发作时的痛楚,也不用担心老来无依了。
如果说还有一点点遗憾,就是……唉,说出去都没有人相信,于红不仅是剩女,还是处*女,连好好谈个恋爱,牵个小手,亲一个什么的都没有过。谁说二十一世纪里只能在幼儿园里才能找到处*女?这里明明还有一个!
于红对自己说:我也不在乎他们!一世的亲身经验可以证明,世上的男人就没有一个象样的,好男人莫非都死绝了?JJ里的那些大大们都是骗人的!
是谁向她敞开了温暖的怀抱,于红象个婴儿一样下意识地在里面寻找了一个舒适的位置,更紧密地贴了上去。
“松开!松开我……醒一醒,醒一醒!”
有人重重地拍着她的脸颊,连着拍了四五下。
原来没死,还可以抢救一下,可这医生也太粗鲁!于红皱起眉,鼻子却又被人捏住了,这不是救命,简直是谋杀啊!
于红大口喘着气,肚子一痛,忙翻过身又吐了起来。
吐完之后终于好过了一些,于红觉得自己就像是周星弛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里那个喷血喷得没完没了的小配色,实在是太夸张了!
这一念闪过,再一看,地上根本没有血,只有一滩水!
不是水泥地面,而是青草地!
脑筋转不过来,于红愣住了。
“喂,你没事了吧?”
于红被人拉了一下,转过脸来,只见一个湿漉漉的头顶,上面稀稀拉拉几缕黑发,还有烂疮,其中有些还在流着黄绿色的脓,这,这这……就是《巴黎圣母院》里的钟塔怪人扎西莫多呀!
“啊——”于红被吓得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于红幽幽转醒,映入眼帘的是蓝天白云。
“你醒了?还不起来吗?”
于红扭头一看,旁边的草地上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他的头发很长,还在滴着水,一脸的青春痘,长得很健壮,手臂上和敞开衣襟的胸前有许多跟头上一样的烂疮。
“啊——”
这一回于红不是再次因为他的容貌失态,而是他身上穿的衣服实在是太怪异了,就像是……古人!那面料很粗糙,灰扑扑的颜色,款式更是最最古老的汉服,脚边一只布包袱和一把折好的油纸伞。
少年皱了皱眉:“余招娣,你鬼叫鬼叫干嘛?我警告你,不要再昏倒了,小爷不伺候!把你从湖里捞出来了,难道还想赖着我背你回去吗?”
“于……于……你叫我于什么?”于红撑起上身,急切地问,“你再说一遍!小朗呢,黄朗在哪里?”
“起来了!”少年站起来踢了踢于红的左脚,“小朗?呵呵,看不出来呀,你余招娣也有了相好!是哪家后生被你勾*搭上了?啧啧,你可真有本事!”
“别踢我,疼……”于红突然眼珠子睁得都要掉下来,往身下一看,只见自己身上也湿透了,穿着粉红色的深衣,下着丁香色长裙,脚上的鞋袜已经不见了,露出两只白生生胖乎乎的脚丫子。
脚!脚?她有脚了,有左脚了!生下来后就没有脚,有双脚是什么感觉她根本就不知道,可那只脚就在她的眼前,于红动了动脚趾。
呀,真的能动耶!于红幸福得哭了出来。
少年不耐烦地说:“哭什么?你到底什么事情想不通要寻死?我不管,反正我把你救下来了就再也不许做傻事!”
于红充耳不闻,动动脚趾,又抬抬腿,甚至用力捏了几下,疼得她直吸气,脸上却带着笑。
“癔症了,是不是黄朗不要你了?唉,三只脚的□□难得找,两只脚的男人满街走,总会嫁得出去的!”少年见她不理不睬,干脆把她拉了起来。
于红站立不稳,倒在他的身上。少年扶了她一把,又嫌弃地松了手,象是她身上有能粘人的胶水。
晃了两晃,于红终于站稳了,这又让她着实高兴了一把。
到这个时候,若是还说搞不清状况,那就纯属娇情了。很明显,穿越了呀!看过的穿越小说不止一百本,还以为是大大们的杜撰,原来是真的!
也不知穿过来是福是祸,有些女猪脚穿过来就是当配角的,要很久很久才能翻身转正。她们变成了魔头、刺客、宫女、小妾、庶女、寡妇……更有甚至成了姑子、老太婆、媒婆、死囚……最离谱的那个是女采花贼,有的负着血海深仇,有的一来就当人家的便宜老母,有的还上了男子身,悲催地由言情变耽美,还是疼得要死的受,想一想就毛骨悚然。
也不知道自己属于会不会属于那样的情况,不至于那么没有人品吧?
有些忐忑不安,于红悄悄地再次打量这少年。
他足有一米八的个头,壮得象是一头牛。如果忽略掉那些烂疮,他的皮肤很白皙,长眉入鬓,一双大眼睛灵动有活力。头发稀少了一点,用一根宝蓝色的布带随便系在脑后,倒有几分草原人的率性洒脱。
根据穿越小说不成文的雏鸟定律,第一眼见到的年轻男子十有八九就是真命天子。于红紧张得心跳加速,而他一副不想多看她一眼的样子,一见钟情看来是指不上了,好在她也没有对他动心。
轻咳了一声,于红扭扭捏捏地拎着裙摆,曲膝学古人万福道:“多谢小哥救命之恩,小女子……”
少年冷哼了一声,打断道:“余招娣,你做什么怪?学你两个姐姐的干嘛?小哥?不认识我了,五哥不会叫了么?”
五哥?小屁孩还想占便宜,反了天了!于红脸一沉道:“小五……”
“小五?你敢管我韩五叫‘小五’?这是对待恩人的态度吗?”
啊呸!这句词怎么很耳熟?不是《流星花园》里道明寺的对白吗?仔细看,他长得还真有几分象是言承旭。
韩五赖得与她多费口舌,捡起地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套衣服丢到于红身上说:“把湿衣换下,先穿我的吧!快点,我还没吃午饭呢!”
这人只是嘴里凶,其实还挺不错的,于红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不过……这荒郊野外的,换衣服?
“你到那棵树后去换。怕什么?我不会看你的!”
于红拿着衣转身走了两步,却又听到他嘟嚷着:“一身的肥肉,谁愿意看?”
低头看着自己鼓鼓的,长着五个小窝的胖手,可惜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这副皮囊怎么样。
树后就是那个据说淹死余招娣的湖,于红走到湖边往水里看,水波荡漾,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天啊!虽然看不清面目,但实在是太胖了!肥嘟嘟的脸,肥嘟嘟的身子,怎么会这样?
“好了没有?”
于红忙答道:“还没,再等一会儿,别回头!”
这余招娣比于红高一点点,大约一米六五,可那一身的肥肉,唉!古人的衣服实在够宽松,她穿着男人的衣服却仍是爆满。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皮肤倒还白嫩,应该年纪不大。于红也不再抱怨了,占了人家的躯壳,捡了条命,至少四肢健全,以后加把劲减肥就是了。
“回家吧!”韩五扫了她一眼,径直向前走去。
“回……回家?”于红的心跳慢了一拍,不知道这个原主为什么要投湖,但一定痛不欲生才会轻生,可见是大麻烦。原主拍拍屁股走了,这个烂摊子要怎么来收拾呢?
韩五见她没有跟上来,回过头老气横秋地说:“那个黄朗什么的,人家不喜欢你,你寻死也没有用。休要管别人怎么看你,自己得看得起自己!”
于红根本没听见他的话,心道罢了罢了,托可怜人的福有了一双好脚,还年轻了,总得为人家办点事。有怨就帮她报怨,有仇就帮她报仇,把她的事情了结,就可以过自己的日子了。
跟在韩五身后,于红心里有太多的问题,装做随意地问:“呃,那个……五哥,现在是哪一年?”
“你掉进水里失忆了?宣和五年呀!”
全国有几个能知道古代的年份是哪一年,哪个朝代?或者,就是架空的,根本不是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代,只不过有中国的风俗人文而已。
这个问题等于白问,于红挠了挠头,又问道:“皇……皇上呢?皇上是谁?”
韩五突然停住脚步,于红重重地撞在他的坚实的胸上,撞得鼻子隐隐做痛。
伸出两根手指,韩五表情古怪地反问:“余招娣,告诉我这是几?”
因为太急于了解陌生环境的情况,被人当做了白痴。于红学乖了,闭上嘴少说多看多想。
抱着一团湿衣服跟在韩五身后,于红不由得庆幸穿过来时是炎炎夏日,要不然可够受的!
唉,再也见不到那些可爱的学生们了……不过,会有新的老师教他们,倒不需要她担心。黄朗……黄朗会哭几天,应该也会很快忘记她,希望能再遇上个好老师,不要就此放弃书法才好。
眼角*膜捐了,也算是对那个世界留下最后的一点纪念。
无父无母无儿无女,细细想来还真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位老太太,或者说仙女、妖精、尼姑……说不定就是看中了这一点,可是她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夺去了生命,却给了一具完整的身体,应该感谢她,还是恨她呢?
没有经过同意就把人从现代社会拉到了陌生的环境,至少也是不尊重人权吧?
再转念一想,比起那些莫名其妙就穿越的还是要好那么一点点,至少肇事者还露了个面。
前方路旁有一个小小的茅草房,一杆酒旗迎风招展,门前两张八仙桌,于红的肚子合时宜地咕咕叫了起来。
刚才换衣时翻出了一只小小的钱袋,里面有点散碎银子,自己也算是小小的有钱人。于红指着小店笑道:“五……五哥,进去吃点,我请客!”
已经旁敲侧击地问出了原主才十四岁,叫声“五哥”,倒也不吃亏,只是心里实在是别扭啊!
韩五也不跟她客气,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
不想一再地露了层,于红招了招手,学着水泊梁山的好汉敞开嗓子叫道:“老板,来两斤牛肉,十只馒头,一斤好酒!”
韩五忙把她的手给打了下来:“小祖宗!你竟敢吃牛肉?私宰可是犯法的,只有特许的酒楼有卖,在外面乱吃牛肉也有罪,你不想活了,我可还没活够呢!”
于红十分不解,难道四大名著里的故事会是假的吗?不可能吧,那还怎么能被称为“四大名著”?
韩五道:“来十只馒头,一斤好酒,一碟猪头肉,两个小菜。”
老板去上菜了,韩五叨唠着:“人说我是泼韩五,没想到你余招娣死一回没死成,变得比我的胆子还肥!耕牛是要用来犁田的,岂是能随便吃了?一头牛老死后得要里正签字才能宰了吃肉,你可真不把咱大宋的皇帝看在眼里?老子倒是吃过一回,估计咱们村子里一半的人没试过牛肉的滋味。TMD,还以为是什么龙肝凤髓,也就那样,贵到天上去了!那些回回不吃猪肉,连牛肉也吃不起不准吃,他们就一年到头见不到肉腥了。为了这事他们到县衙去请愿,结果被县令大人驳回了,说这个口子不能开。他们仗着人多闹将起来,县里的衙役们不够用,还调了乡团才弹压下去。依我看县令大人做得对,要不吃就都不准吃,不能惯着他们!只可惜他对老百姓凶,遇上了西夏人就怂了……”
原来是这样!于红一拍脑门,那些梁山好汉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吃的还是牛肉,正是因为他们已经落草为寇,当然可以不把皇帝看在眼里,甚至故意大嚷大叫以显示英雄气概,可普通老百姓也这么做就纯属活得不耐烦,或者钱多得烧手了。
这叛逆少年大模大样地从牛肉说到县令大人,接着又要说到军国大事了,于红有些好笑:“五哥,你知道的事情还真多呢!”
韩五嘴里塞了馒头,含糊地说:“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县里的事我当然知道了……嗯,跟你说这些干嘛?”
于红想要旁敲侧击多了解一些,可他却再也不肯说了。
“哦……这个……五哥,你救了我一命,以后我一定好好报答你。”
韩五白了一眼:“就凭你?算了吧!救你一个比救两个人还累,偏偏抱着差点拖得我死在一起,若是早知道水里的是你……”
当老师的脾气一般都比较好,于红更是出名的有耐心,可韩五的话说得太刺耳,忍不住替原主说了一句:“你救了我,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但你也不能总欺负我,我哪里得罪过你吗?”
冷哼了好几声,韩五比于红更气不过地背过脸去:“你心里知道!”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和一个十四岁的少女能有多大的仇,于红还真是猜不出来。
话不投机半句多,这顿饭两人都食不知味。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的山路,前方的群山环抱中出现了一个小村庄。错落的小房舍,层层的梯田,绿油油的庄稼,鸡犬之声相闻,端的好一个世外桃源。
韩五的步伐明显轻快了,不用问于红也知道“家”到了。
于红万分后悔与他赌气没有问清楚一点,只知道有还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家境还不错,其余的就一无所知了,要怎么面对他们呢?
“泼韩五回来了!”一个背影边喊边跑,转过一道篱笆墙不见了。
一位大嫂探出头,看了韩五一眼,忙不迭把柴门“呯”地一声关了起来。
流着长长鼻涕的傻小子对他们嘿嘿笑着,却被他娘亲从后面拧着耳朵带了回去。
庄稼汉瞥了他一眼,把院子里散养的鸡全都赶回了鸡舍。
“妈的!”韩五低低咒骂了一句,飞快跑了几步,从墙角拉出一个才四五岁的小女孩,“囡囡,还是你好,五哥喜欢你!”
小女孩有些怕生地退了两步。
当着于红的面,韩五若无其事地从她手中抢了大枣就放进自己嘴里,也不管她哭得有多凄惨,大摇大摆地走了。
泼韩五,果然名不虚传!
这孩子长大后就是个祸害啊!
如果现在没有人帮他纠正过来,他会吃大亏的!
于红跟在他的身后走了十几步,忍了又忍,实在是忍无可忍,当老师的职业病又发作了:“喂,你这样做恐怕不太好吧?”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韩五回过头,仍在叭叽叭叽地嚼得口水直流。
“你这样的坏小子我见得多了!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你看,大家都不喜欢你,看见你就躲,这样你就得意了吗?这样下去等你长大了会犯错误的,到时候就迟了。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谁都有求着别人的时候,不要以为你有把子力气,只是别人不想惹麻烦,社会上的人形形色色都有,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打住,打住!你有什么资格说我?”韩五用一根手指头戳了戳于红的左肩,“真好笑,等我长大了!你自己才多大?下个月我就娶媳妇了,我早就是大人了,你这小丫头片子懂什么,还来教训我!我韩五就是不怕惹麻烦,就是不求人,怎么了?”
忘记古人成亲得早,忘记自己才十四岁了,于红吃了憋却寸步不让:“不管年纪大年纪小,道理就是道理,你做得不对还不许别人说了!你自己也说是大人了,抢一个小孩子的东西,好意思吗?”
被韩五的手指戳了戳,肩胛处就像被铁棍捅了一样隐隐作痛。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七不懂八不懂,力气却已经大得出奇,正是惹是生非的年纪,于红心知不能示弱,打不过也要以理服人,在气势上压过他。
韩五大笑起来,眸底却寒光凛冽:“有意思,余招娣你以前不是也见着我就躲吗?我发现你不想活了,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人模人样的,呸!你家里做的事比我坏一万倍,你敢说吗?”
“我家里?谁?”
“哼,大旱那年你外公把水渠给堵了,逼我爷爷把十亩三分好地抵押给你们家。后来我爹想要赎回来,你娘却坐地起价,还在我家的地上建了房,摆明就是要永远霸占下去!这桩事你不要装做不知道!你不是说要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吗?只要你敢当着你爹娘的面说这件事做得不对,我韩五就服了你!如果你能帮我家把地要回来,这一生一世我就把你当菩萨供起来!”
来源:尹口尹口丫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