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5月,张某得知亲戚的养鸡场有十余只肉鸡死亡后,主动索要死鸡用于喂狗。他骑电动自行车将31.4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死鸡装入编织袋,途中被行政机关查获。因死因不明且未依法申报,张某被认定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九十七条处以5万元罚款。
2023年5月,张某得知亲戚的养鸡场有十余只肉鸡死亡后,主动索要死鸡用于喂狗。他骑电动自行车将31.4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死鸡装入编织袋,途中被行政机关查获。因死因不明且未依法申报,张某被认定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九十七条处以5万元罚款。
张某认为处罚过重,称死鸡为亲戚所赠,且本意是“烧熟后喂狗”而非牟利,拒绝缴纳罚款。2023年8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非诉执行程序。此时张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性,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1. 法律刚性与人情常理的冲突
行政机关强调,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运输病死畜禽的最低处罚标准为货值金额5倍(本案货值不足1万元,对应5万元)。但张某的动机是“非商业性处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引发公众对“一刀切”处罚的质疑。
2. 关联责任方处罚失衡
张某的亲戚作为养殖场经营者,因随意处置病死鸡被罚3000元,而张某作为运输者却面临更高罚款。检察机关指出,此举违背“过罚相当”原则,需重新审视责任划分。
1. 事实核查与风险评估
检察机关实地勘察发现,张某与养殖场距离仅5公里,且案发时当地无疫情传播风险。其运输行为虽存在潜在防疫隐患,但危害后果轻微。
2. 听证会化解争议
2024年4月,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专家参与。听证员认为,张某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低,建议减轻处罚。最终行政机关采纳建议,撤销原处罚决定,改为罚款3000元。
从5万元到3000元,本案折射出行政执法从“严格刚性”向“柔性审慎”的转变。它提醒公众:法律条文需结合具体情境灵活适用,而司法监督正是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的关键防线。
你认为最后处罚是否合理呢?
来源:首阳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