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1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2025年“3·15”活动方案以及2024年受理的典型案例、抽检情况及12315数据分析。
3月11日,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2025年“3·15”活动方案以及2024年受理的典型案例、抽检情况及12315数据分析。
一、临河区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在公众媒体宣传、悬挂标语、张贴宣传单,利用广播、LED屏、车载宣传设施等平台,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消费常识、消费警示等;全面推进创建“放心消费在临河”活动,开展“衣食住行”“春耕备耕”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月月3·15”宣传和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3月15日上午,2025年临河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将在文博广场举办,活动现场将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册发放活动;广播电台设服务台对广大消费者维权进行服务和报道;解答和受理消费投诉案件;开展“过期药品换新药”活动;组织临河地区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活动,宣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和“天赋河套”农产品品牌。
二、2024年度临河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4年,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40件,类型涉及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案例一:临河区某加工厂在生产土豆粉条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查处。
案例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某母婴用品店悬挂广告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查处。
案例三:临河区某物业公司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查处。
案例四:内蒙古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受益者名义作证明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予以查处。
案例五:内蒙古某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查处。
案例六:临河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予以查处。
三、2024年度临河区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及其他产品抽检情况
1.2024年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完成普通食品抽检1164批次,合格1120批次,不合格44批次,合格率96.22%;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165批次,合格1138批次,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97.69%。已全部录入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2.2024年药品抽检情况。完成自治区级药品抽样20批次,完成市级药品抽样32批次,均已完成抽样计划任务,抽样结果暂未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3.其他产品抽检情况。完成地膜抽检20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5%;完成化肥抽检19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90%;完成商品煤抽检17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100%;完成成品油抽检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均达100%;完成纤维棉絮产品(驼绒裤、羊绒衫、服装)、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电瓶、充电器、头盔)、食品相关产品(餐具、餐具净、保鲜膜)、消防产品、建筑材料、儿童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滴灌带、安全帽、电压力锅、易燃易爆品、秤、智能锁、水泵等抽检共计176批次,其中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90%。以上合计抽检242个批次,不合格23个批次,合格率90.5%。
四、2024年度临河区12315数据分析
2024年,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消费者投诉5354件(电脑本身数据显示的结果),已办结5324件,办结率99.4%。
商品类投诉情况:商品类投诉登记、接收数量3202件,约占投诉数量59.8%。主要为食品类投诉,服装、鞋帽类投诉,交通工具类投诉。
服务类投诉情况:服务类投诉登记、接收数量2152件,约占投诉数量的40.2%。主要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销售服务类投诉,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投诉。
从举报情况来看,2024年共接收举报1378件、已办结举报1378件,办结率100%。其中,主要涉及的举报内容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等。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