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起诉四川芬达:创作者如何避免侵权雷区?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3 18:48 3

摘要:2025年3月,杨坤一纸诉状将网红“四川芬达”告上法庭。这场明星与草根的法律纠纷,因短视频平台的传播效应迅速发酵,大家在呵呵一笑的同时也引发新的思考:只是搞笑而已,真的会吃官司吗?

2025年3月,杨坤一纸诉状将网红“四川芬达”告上法庭。这场明星与草根的法律纠纷,因短视频平台的传播效应迅速发酵,大家在呵呵一笑的同时也引发新的思考:只是搞笑而已,真的会吃官司吗?

刀郎的复出,杨坤和那英不断被推上热搜。网民们几乎一边倒的力挺刀郎。这个名为“四川芬达”的网红组合似乎看到了商机。他们发布了一系列搞笑视频。视频中,两人模仿杨坤的标志性造型、烟嗓唱腔及“32场演唱会”等经典梗,甚至将背景板PS为类似节目LOGO的图案。尽管没有直接提到杨坤的名字,但视频中“阿坤”“拉不拉昆”“黄焖鸡米昆”等称呼,以及改编其歌曲《扔泥巴》,被指刻意丑化与侮辱。

“四川芬达”则回应,他们创作的初衷是“为观众带来欢乐”。可是,他们的账号显示,视频发布后曾两次被平台强制下架,账号分别被封禁7天和30天。解封后,两人不思悔改,继续发布相关内容,最终招致诉讼。

有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与1024条,即使未指名道姓,若模仿内容足以使公众识别特定对象,且存在侮辱、诽谤等贬损性表达,仍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

舆论场上,争议持续升温。部分网友认为杨坤“小题大做”,称网络模仿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在看过视频后支持杨坤,认为模仿已突破底线。有评论指出:“玩梗需有度,将人身攻击包装成搞笑,本质是对他人名誉的侵害。”

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的具体诉求包括以下三项:

1. 立即删除侵权视频:要求被告在多个网络平台下架所有涉嫌侵害杨坤名誉权的视频内容。

2. 公开道歉:要求被告通过相关平台发布道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3. 赔偿精神损失费:索赔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未公开。某些自媒体说赔偿4000元的说法,并没有官媒支持。案件应该还在审理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或许有些明星的言行并不招人喜欢,但公开进行侮辱谩骂可能会吃官司。

4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揭露一家企业把临近退休的工人推上社会,让其自生自灭。文中,我措辞激烈,用了“赤裸裸的资本主义思想”、“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等语句,被人家告上法庭。好在我没有歪曲事实,得到法官的支持,但需要删除那几句稍显过分的措辞。可这家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整个官司持续一年多,结果以他们败诉而告终。

仅仅是一篇文章,我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结果仅仅是无罪的判决。

那次之后,我即便是强压心中的愤懑,也不敢越雷池半步。我们是升斗小民,能够依靠的只有法律的公正。假如面对资本的力量,我们只是大象脚下的蚂蚁。

来源:阿曼娱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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