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接收上线发送的涉诈、涉黄二维码小卡片模板,并使用自购的打印机打印、裁剪,先后在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惠农区、银川市西夏区向路边停放的不特定车辆粘贴、发放,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引流,非法获利1
近日
西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辖区内首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被告人杜某某
因制作、散发
印有涉黄、涉诈二维码信息的“小卡片”
获刑
2024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接收上线发送的涉诈、涉黄二维码小卡片模板,并使用自购的打印机打印、裁剪,先后在中卫市、吴忠市、石嘴山市惠农区、银川市西夏区向路边停放的不特定车辆粘贴、发放,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引流,非法获利12652.0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信息网络为上游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应予依法惩处。
结合被告人杜某某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违法所得12652.06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示:
不法分子常常在街头以张贴、散发“小卡片”作为诱饵,这些看似普通的小卡片背后往往隐藏着涉诈陷阱,一旦扫码极有可能遭遇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当收到街头的“小卡片”时,一定要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扫码、不传播、不留存。发现可疑卡片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车辆若被粘贴应及时清除并检查电子支付安全。
记者:张梦婷 牛云铭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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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