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平定县集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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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举报对象
全县各乡镇、各县直行政执法机关
二、征集范围
(一)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等问题。
(二)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权滥用;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
(三)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其他机关已依法受理的;
(二)请求行政赔偿的;
(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六)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
接待窗口:平定县司法局三楼304室
举报邮箱:qmyfzxb1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执法举报)
受理电话:6618530
联系人:李卓雅
五、监督举报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均可进行举报,受理方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其他不属于平定县司法局法定职责范围的举报或建议,请向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来源:爱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