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花2600元买的二手“金豆”不含金、“人参膏”宣称能“抗恶控瘤”、销售整个盲盒出现重复款式、直播间购买翡翠手镯货不对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昨天,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建院以来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徐慧瑶)花2600元买的二手“金豆”不含金、“人参膏”宣称能“抗恶控瘤”、销售整个盲盒出现重复款式、直播间购买翡翠手镯货不对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昨天,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建院以来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
近年来,网络涉虚假宣传案数量呈上升趋势。据该院披露,2018年至2025年2月底,共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6734件,其中2022年767件,2023年1676件,2024年1333件。案件涵盖食品、服装、美妆、母婴用品、电子产品、珠宝文玩等多个行业,涉及传统电商、直播带货、二手交易平台、社区团购等多种商业模式。
商家实施的虚假宣传行为样态百出:有“张冠李戴”型,如冒用商标及品牌、虚假宣传商品材质和品类;有“无中生有”型,如虚假折扣、虚假高价值福袋等;也有“故弄玄虚”型,如用“好评返现”、虚构主播人设等诱导消费者下单。
网络消费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记者同时了解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照法律规定,对销售者通过“好评返现”、不实宣传“播放量”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下单的,构成欺诈,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
案例
“纯金豆”不含金 销售者构成欺诈
消费者于某在一家二手交易平台花费2600元,购买林某销售的“黄金5g带钢印,纯金”金豆。
收货后鉴定发现商品铜含量50.66%,未检测出金含量,要求林某退款,并要求林某和平台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原告下单后,被告林某只花了65.55元,就从第三方平台买来所谓“金豆古法仿金”,由第三方平台的卖家直接将商品寄送至原告。
法院认为,林某以真金价格销售“纯金”金豆,以低价购买“仿金豆”发给买家,具有明显的欺诈意图。应当承担三倍赔偿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人参膏能抗癌” 经营者构成欺诈
消费者张某在网上购买一盒人参膏,商品详情页面称该人参膏可“抗恶控瘤、术后恢复”“预防肿瘤、促进肿瘤细胞凋亡,保护肝,保护肾……延缓衰老、延长生命”,内含“一类抗癌新药的重要成分”等。外包装显示,该商品为方便食品,配料为人参、红枣粉、纯净水。张某认为该人参膏属于虚假宣传,要求退货退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人参膏为食品,宣传对疾病有治疗功效的内容,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
AI加入“虚假”升级
记者注意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炮制AI虚假广告、利用大数据进行虚假营销等情况逐渐涌现。
“AI、算法等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导致消费者更难辨识网络消费虚假宣传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介绍,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虚假宣传手段不断升级。部分商家利用AI技术假冒公众人物形象制作虚假广告,或利用网红达人进行“种草”营销,并通过算法精准推送,导致消费者容易“踩雷”。此外,部分虚假宣传广告的同一产品链接,会跳转至不同的网店,经营主体多为注册时间短、资质存疑的部分企业。
“AI技术降低虚假视频制作成本,让批量生产、快速传播、收割变现、注销换壳的欺诈营销快速形成闭环。”仪军指出,传播这些虚假内容成本低、获利高,容易形成“造假—流量—变现—更多造假”的恶性循环。
来源:环球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