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重要任务,为新时代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明新方向、作出新部署。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以鲜明的延续性、实效性、革新性形塑了其数千年的赓续发展和历久弥新,从个人、社会、国家层面铸就了美德的体系化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重要任务,为新时代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明新方向、作出新部署。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以鲜明的延续性、实效性、革新性形塑了其数千年的赓续发展和历久弥新,从个人、社会、国家层面铸就了美德的体系化传承格局。新时代要从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国家大德的维度,深入挖掘、阐发和创新好以“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为核心要素的中华传统美德,以道德承袭、实用和创新为重要路径,推动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厚植文化底蕴、丰富思想资源。
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
溯源探微、核心要素及实践方略
朱继东 李建鑫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国古代道德文明的精华,其在道德观念上发挥着内聚力的作用,形塑了中华民族道德人格的精魂,蕴含着个人、社会、国家层面的道德价值体系。研经穷理是为了经世致用,不断创新发展是中华传统美德的生机所在。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是全面推动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文化、现代生活相互融通,促进中华传统美德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举措,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传承发展中华传统美德的历史、理论和实践自觉。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着眼于新时代社会道德建设实际,从多角度、多层面出发,坚持系统思维,多措并举,促进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道德建设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不断探索既符合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内在规律又契合新时代道德建设需要的理念、政策、方法和举措。
一、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溯源探微
(一)中华传统美德的内涵要义
中华传统美德生成于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实践,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广泛社会认同的优秀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作为中华民族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精神财富,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等美德通过家庭熏陶、学校教育、社会习俗等方式传承赓续,使得中华民族在面临外部侵略、自然灾害等困境时能够团结一心,成为中华民族能够克服艰难险阻、不断前进的精神力量,呈现了中华传统美德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华传统美德在批判传统道德中君臣长幼等级观、男尊女卑观等道德糟粕的基础上,保留并发展了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见义勇为、扶危济困、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等道德精华,弘扬了传统道德观中的优秀品质和高尚行为,塑造了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道德实践,成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价值遵循。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和道德精髓,中华传统美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和实用价值,为新时代道德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道德资源。
(二)中华传统美德的鲜明特质
薪火相传、弦歌不辍。中华传统美德的延续性主要体现在“重德”价值观念的一以贯之上。牟宗三认为:“中国文化在开端处的着眼点是在生命,由于重视生命、关心自己的生命,所以重德。”“重德”观念在诸子百家思想中被遵循,一直跨越时空、相传至今,已然内融于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外化为中华民族的行为规范。中华传统美德的实效性体现为美德的可实践、可操作,它发挥着维系社会有序发展的规范效用。从历史维度审视,仁爱、民本、诚信、正义、和合、大同等美德价值遵循融入法律、家庭、社会等诸多层面,规范民众信守承诺、孝敬长辈、尊重他人。从现代维度审视,孝老爱亲、敬业乐群、扶正扬善等美德规范在新时代依然发挥着价值引领作用。中华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就蕴含着革故鼎新的朴素辩证法思维,其革新性体现于中华民族对传统美德的理性反思和自觉创新。“夷夏之辨”的哲学命题体现了中国先哲对于中外文化关系的思考。慧远把印度佛教的义理、律仪与中国社会的政治、儒道学说结合,使佛教思想积极融入中华传统美德话语。毛泽东倡导马克思主义“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在革新性的驱动下,中华传统美德不仅得以传承并保持自身活力,还为道德建设提供宝贵资源。
(三)中华传统美德的体系化传承格局
《礼记》记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中华传统美德在发展中勾勒出一套个人、社会、国家的道德传承逻辑,其诸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协调运作,共同构成了三维一体、十分成熟的美德价值体系。个人、社会、国家的美德传承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不仅使得中华传统美德历久弥新,更在时空跨越中彰显了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价值规范、社会价值准则、国家价值目标层面的内在机理的深度契合,这种契合不仅体现在理念上的相通相融,更体现在实践中的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发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提供了丰富的道德滋养,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为推进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提供重要保障。
二、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核心要素
(一)承继革新以“讲仁爱”“守诚信”为表征的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是个体发展、素养提升的价值遵循,以“讲仁爱”“守诚信”为表征的个人品德在个体道德素养提升层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论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将“仁”的内涵规定为“爱护他人”,将“仁爱”观比拟为个体在与他人交往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强调个体对他人的关爱、尊重、同情和帮助。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中,奉献、友爱、互助等志愿精神,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等实践都彰显着“仁爱”观,弘扬和践行好中华传统美德的“仁爱”观,有助于营造社会个体之间礼敬如宾、互帮互助、孝老爱亲的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中庸》记载:“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信”的本义为诚实不欺、真实无妄,自先秦时期思想家们就着重阐释“诚信”的哲学内涵,将“诚信”视为个人的必备修为。个人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学术科研诚信等均是现代社会个人践行“诚信”观的具体场域。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守诚信”之于个人道德规范的约束作用,挖掘和阐释好中华传统美德中的“诚信”精华及时代意蕴对新时代诚信建设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传承发展以“崇正义”“尚和合”为表征的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的核心功能在于维系社会秩序、调和人际关系,以“崇正义”“尚和合”为核心要素的社会公德是社会层面的基本道德要求、价值遵循和行为规范。《易》记载:“直其正也,方其义也。”“正义”在社会公德领域呈现着公正、正当、公道、正直的意涵,是公共利益以及出于维护公共利益所形成的规则。在中华传统美德发展史中流传着无数舍生取义、匡扶正义的典故、典范,呈现了中华民族对正义观念的自觉坚守。“崇正义”观念在新时代道德建设中的应用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于传统美德中的公正理念的继承,更彰显了社会成员对于现代社会公平、公正、正义秩序的积极倡导和追求。中华传统美德“倡导交通成和,反对隔绝闭塞”“倡导保合太和,反对丛林法则”。“和合”要求社会成员以和谐、友善的态度融洽相处,“六尺巷”的典故,正是中华民族谦和礼让、和谐共处传统美德的缩影。在新时代社会道德建设中,“尚和合”倡导的贵和尚中、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是处理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价值准则。
(三)承古启新以“重民本”“求大同”为表征的国家大德
国家和民族得以存续、兴旺、发达,最持久、最根本、最深层的力量在于国家和民族的价值认同。以“重民本”“求大同”为表征的国家大德是中华民族的至高道德境界,国家大德为国家发展、民族兴旺提供不竭的精神动能。中华传统美德一贯强调“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关注民生福祉、考虑民众利益是中华传统美德中“重民本”精神的体现。新时代挖掘、阐释和发展“重民本”观念,能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爱民、利民、惠民,真正做到问政于民、施政为民,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服务人民的施政能力,培植和深化领导干部以民为本的爱国情感和政治实践。“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是中华民族的至高社会追求,“求大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长远视野、宏伟愿景和天下情怀。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中华传统美德中“大同”观的思想精髓吸纳、融汇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价值追求,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以实践行动回应了中华民族对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新时代的“求大同”理念愈发珍视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平共处的崇高追求,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内国际社会的和谐稳定,积极倡导不同国家之间以和谐为基石的共同发展,竭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和平发展事业注入中国智慧和力量。
三、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实践方略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之“魂”与中华传统美德之“根”的辩证统一
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深刻认识、准确理解、自觉践悟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根”的理论内涵及其辩证关系,实现二者的融会贯通。“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精神内核相契合,中华传统美德作为“根”的构建使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能够科学融入并发展中华传统美德,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注入科学理论动能。新时代要持续推进中华传统美德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通过学校思政课等渠道深化教材体系、教育目标、课程编排等改革创新,引导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深化对中华传统美德内涵及价值的理解。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网络传播渠道,运用短视频等形式讲述美德故事、弘扬美德榜样,“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要积极组织社会成员参加扶贫、助残等公益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践行和彰显中华传统美德。要积极鼓励支持专家学者通过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深入挖掘并阐释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同中华传统美德的契合点,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创新。
(二)坚持中华文化主体性之“体”与新时代道德建设之“用”的辩证统一
新时代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道德建设中发挥效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努力实现中华文化主体性之“体”与新时代道德建设之“用”的辩证统一。就中华文化主体性之“体”而言,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从理论维度着力构建以中华传统美德为思想精髓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厚植理论遵循。就新时代道德建设之“用”而言,一方面,要在兼收并蓄、交流互鉴中充实和发展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内涵,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收并蓄的文化发展态度,充分吸收借鉴世界其他文明的精髓、精华以充实完善中华传统美德,提升中华传统美德在国际领域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依托加强道德教育、道德宣传、道德引领、移风易俗等举措落实家庭、学校、社会层面的道德规范,在深化道德教育的具体实践中推进公民美德观念养成。处理好中华文化主体性之“体”与新时代道德建设之“用”的辩证统一重在“通”上,要坚持“体用贯通”的原则,实现理论层面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创新和实践层面对中华传统美德在新时代道德建设现实运用的相互贯通。
(三)坚持“立”道德精华发展保障与“破”思想道德糟粕的辩证统一
“立”与“破”的辩证统一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的“扬弃”观和中国哲学破旧立新的辩证法思维,推进中华传统美德的持续发展要坚持“立破并举”的方法原则。党的文化领导权决定着党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的根本方向,为中华传统美德永续发展提供根本保障,从“立”的层面看,最根本的是要确立和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中华传统美德保护发展的体制机制,做好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化古迹等以物质形式留存的中华传统美德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从“破”的层面看,首先,要通过加强美德教育提升公众对于传统道德糟粕的辨识能力,通过倡导科学精神抵制封建迷信,着力破除传统道德观中的落后、腐朽思想。其次,要“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最后,要通过社会宣传、文化活动等途径挖掘、阐释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时代价值,增强全社会对于中华传统美德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抵制错误思潮侵蚀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有效抵制文化渗透和意识形态侵袭,营造风清气正的思想道德环境。
【参考文献及注释略】
(作者:朱继东,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鑫,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转编自“北京行政学院学报”,原刊于《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1期)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