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消协组织采取畅通投诉渠道、倡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等举措,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然而,随着消费模式的多样化,信息泄露、货不对板、“套娃”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今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关系经济增长,关联城市活力,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消协组织采取畅通投诉渠道、倡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等举措,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然而,随着消费模式的多样化,信息泄露、货不对板、“套娃”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把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节点,着力破解和整治消费领域的各类行业潜规则和乱象,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回应消费者期待,打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许多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消费品种,提升消费品质,提高消费便利度。
然而,科技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消费强制扫码、直播带货消费欺诈、大数据算法“杀熟”等问题常令人防不胜防。
相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监察机制,针对消费维权的新问题,建立预警机制、联动机制,针对性规范网络平台直播带货、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强制搭售等行为,不断加强预防和整治。
网络平台企业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下架、屏蔽、删除、停止提供服务等措施进行处理,不断提升自我管理和协同治理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民生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注重源头和解、加强行政调解和规范消费索赔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有关平台、政府部门的权利义务,把消费争议解决的关口前移,有利于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近日,中消协公布了2024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从商家落实国补政策不规范,到金融消费隐性收费,再到预付式消费纠纷、电信服务乱象……一个个消费领域典型案例,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有利于营造消费提质增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面对新业态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要素保障,全链条、全流程、无死角进行监管,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依靠法治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的利益。
每年的3月15日,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安全与权益保护的重要时刻。
我们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通过手册宣传、视频展播、案例公开、以身说法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宣讲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知识技能,提高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对过去一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消费环境优化的展望。
让我们携手共进,着力消除制约消费的各种因素,与时俱进守护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改善消费环境,把行动落在每一天,让“3·15”真正变成“365”,构建更加安全、透明、和谐的消费环境,助推我国经济发展奔腾向前。(宁夏新闻网特约网评员 黄宗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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