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涉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涉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总体情况
2024年,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山西省有关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消防救援工作动态、部门文件、通知公告等栏目,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答复口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法律服务机构依申请公开3件,均依法依规向申请人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和网络维护实行专人专管,明确职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号为主要渠道,协同联动,整体发声,扩大支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政策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内容,向社会提供及时、便捷、权威的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接受上级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不断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确保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改进情况
2024年,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不及时、公开互动不够等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下一步,支队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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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