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钻石,一个化妆技术出众且不化妆不出门的漂亮的碳元素晶体,它和黑乎乎的不会化妆化了妆也不好看的石墨,是一对成分相同的“双胞胎”,它们都是由碳元素组成,是“同素异形体”。
【作者简介】
陈明,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营民商事诉讼。
本文我们来探讨探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钻戒?
钻戒钻戒,里面肯定得有钻石了,钻戒值钱就值钱在钻石二字上。
钻石,一个化妆技术出众且不化妆不出门的漂亮的碳元素晶体,它和黑乎乎的不会化妆化了妆也不好看的石墨,是一对成分相同的“双胞胎”,它们都是由碳元素组成,是“同素异形体”。
嗯,钻石的外表呢和玻璃也差不了多少,它和玻璃是“同形异素体”。当然钻石会说穷酸虚荣经常上拼夕夕的玻璃们是水货A货,玻璃实为首饰界的“名媛材料”。
内在美和外在美都一般般的钻石,愣是在资本“垄断+洗脑”的推手下,成了珠宝皇后。
因为那句丧心病狂的广告语——“A DIAMOND IS FOREVER”(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结婚的人都要买钻戒的,买一个钻戒或一对钻石婚戒,或者一买个钻戒+一对婚戒。
婚戒作为公开宣布结婚盟约的信物,戒指上如果不镶嵌钻石,貌似就是爱得纯度不够,浓度欠佳。
另外,大家注意过没有,婚戒一般都是用的没有缝隙的指环,其寓意是双方的爱情纯洁无瑕圆满,无缝可钻,不容他人。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再怎么璀璨登对恩爱和谐的钻戒,也会随着主人的婚变而绝裂。
钻石依然恒久远,主人却要各自飞。
那么,离婚了,钻戒该怎么分?
在影视剧里,如果离婚的话,剧中人一般会臭着脸把钻戒扔还给对方(以砸到对方脸上为最佳),或者臭着脸把钻戒扔到河里、江里、湖泊里、海洋里,和过去诀别。
那是在演戏,剧中人都爱恨分明,视钻戒如粪土。
现实生活中,对于普罗大众而言,钻戒又不是土坷垃,还是只不少碎银的,还是要分一分的。
从法律角度而言,离婚分钻戒的首要任务就是:我们要判断一下钻戒的财产性质,即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面明律按不同情况,探讨如下。
情况一、自己用个人财产买的结婚钻戒
如果你是用你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用于结婚的钻戒,那么明律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你的另一半没钱或比较抠门。
2、 你比较要强或独立。
3、 该钻戒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无论结婚离婚,都仍旧是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不用分的,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不用分。
情况二、对方婚前送给你的
如果你的钻戒是对方婚前送给你的,那么明律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对方在追求你讨好你,并且肯为你花钱。
2、 对方想和你结婚。
此种行为,法律术语叫“婚前赠与”。
婚前对方(或对方父母)购买钻戒,声称赠与且已实际交付一方的,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注意声称送给你但还没给你的,赠与合同尚未成立履行,俗称“空心汤圆”、“水月镜花”。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前所述,个人财产无论结婚离婚,都仍旧是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不用分的,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不用分。
注意一种例外,钻戒是彩礼的话,应该参照彩礼返还的有关规定。
情况三:对方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来送给你的
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和情况二是一样一样的,也是赠与行为,这里就不再冗述了。
对方愿意在婚后还用个人财产买来钻戒送给你,那么明律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你很有魅力,对方婚后还肯为你花钱。
2、 你们是AA制的。
3、 当初结婚时没有钻戒,或者对方发财了,或者对方送钻戒给他人被拒绝了,商家也不退货。
以上结论,一笑而过即可,不用当真。
我祝有情人婚姻美满,百年好合。
情况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
你看这个钻戒它又大又圆又闪亮,貌似是个夫妻共同财产。
错了,虽然该钻戒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但一般而言,它还是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规定,虽然戒指是婚后购买的,但是在结婚后一般也仅归一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该方,那么就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如果你们两个人共用一个钻戒,那么明律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 这个钻戒造型应为中性。
2、 你们两人挺虚荣的。
3、 你们两人体型基本同步:一样瘦,一样正常,或者一样肥胖。
需要额外说明两点:
其一,量变引起质变
虽然钻戒一般都是作为个人财产处理的,但如果该钻戒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且价值够高,例如该钻戒价值魔都内环一套房再加三辆宾利半条船;或者这枚钻戒本身购置时就有投资收藏等其它目的。那么,离婚时,该钻戒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道理是一样的
钻戒只是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而已,决定怎么分割钻戒的核心因素是看它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分房子、存款、汽车等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规定。
和法律无关的提示:婚后最好别胖太多
还记得婚戒一般都是用的没有缝隙的指环,其寓意是双方的爱情纯洁无瑕圆满,无缝可钻,不容他人。
婚戒用没有缝隙的指环,对胖人不够友好,尤其是对婚后胖起来的胖人不够友好。
大家脑补一下:离婚了,某女主傲娇地扬起了头,冷冷地用下巴对着前夫的两个乳头正中间说,你的破戒指你带走吧,本仙女不稀罕~
然后那枚破钻戒深深沦陷在女主胖嘟嘟的慈祥和蔼的手指上无法自拔,女主一捋再捋,手指头都捋秃噜皮了,破钻戒却纹丝不动,独独贪恋那肉乎乎的温柔。
空气中有着大写的“尴尬”。
换成男主也是一样一样的。
这篇文章和耿哥的发明一样,实用性一般般。
你见过谁离婚了,还整天戴着婚戒?或者戴着前任给的钻戒?
如果有,那要么这个钻戒实在是够大够炫目;要么是主人还对前任依依不舍心存侥幸;也有可能主人不想再婚或恋爱了,戴着老戒指,拒绝一切胆敢搭讪混脸熟套近乎的人。
戴不戴戒指,戴什么戒指,怎么戴戒指,说到底也只是一个个人习惯而已,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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