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3日,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春雪纷纷扬扬地洒落,大地被一层洁白无瑕的雪毯轻轻覆盖。这场降雪不仅为双龙镇增添了几分冬日的韵味,更为即将开始的春耕备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3月3日,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春雪纷纷扬扬地洒落,大地被一层洁白无瑕的雪毯轻轻覆盖。这场降雪不仅为双龙镇增添了几分冬日的韵味,更为即将开始的春耕备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春雪带来的不仅仅是美景,还有对农耕时间的紧迫感。就在这春雪纷飞的下午,双龙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农耕受阻引发的纠纷,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纠纷乍起,春耕受阻。土右旗某公司项目负责人郭某正在双龙镇某村推进一项煤制汽上载管道工程,为了完成管道接口这一关键步骤,施工过程中不慎占用了李某的0.8亩土地,这直接关乎他春季的播种计划。李某的土地权益因此受到触动,而临时占地补偿问题则成为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占地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这场纠纷中,双方对补偿金额和土地恢复原状的要求产生了分歧。
调解介入,抽丝剥茧。双龙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得知此事后,迅速赶赴田间地头。他们深知,在春耕时节,时间紧迫,若不尽快解决纠纷,将会严重影响李某的耕种。调解员们首先安抚了双方激动的情绪,让双方冷静下来,然后开始对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诉求。他们发现,郭某对工程的推进有着迫切的需求,而李某则对土地的恢复和补偿有着合理的期望。情理交融,达成和解。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员们决定采取情理交融的调解方式。他们先从法律角度“说法”,向郭某讲解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包括临时占地。同时,他们也向李某解释了临时占地补偿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让他理解郭某的工程推进需求。接着,他们从情理角度出发,让双方相互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和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郭某同意按照李某的要求给予合理的临时占地补偿2000元,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其土地恢复原状,而李某也表示理解并支持郭某的工程推进。
这场因农耕受阻而引发的纠纷,在春雪纷飞的下午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双龙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让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再次焕发了生机与活力。同时,这场纠纷的解决也提醒了大家,在春耕期间要特别注意土地的使用和补偿问题,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影响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来源:包头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