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小勇,中共党员,1971年1月出生,现任旬邑县人民法院土桥人民法庭负责人,曾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旬邑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李小勇,中共党员,1971年1月出生,现任旬邑县人民法院土桥人民法庭负责人,曾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旬邑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每一次严谨的审判,都是对法律最深沉的敬意,对公正最有力的捍卫,他从1994年就进入了旬邑法院工作,先后在太村法庭、职田法庭、土桥法庭工作二十余年,在工作中他始终秉持便民、利民原则,采取进村舍、入农户、下田地的方式,解决邻里纠纷、矛盾隐患。
公平正义的执着捍卫者。身处司法一线,他直面社会万象,接触的多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民间借贷争议等看似琐碎却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他都全力以赴。为查明事实真相,他不辞辛劳,深入社区、乡村走访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庭审中,始终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素养,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诉求,仔细甄别证据真伪,确保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用手中的法槌敲响公平正义的强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百姓心中法治尊严的坚定守护者。
司法为民的生动践行者。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总是耐心安抚、悉心劝导,用温暖的话语和真诚的态度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怒火与委屈;对于那些生活困难、为追回血汗钱着急上火的群众,他快速的通过多种渠道联系案件当事人,通过耐心沟通,释法说理解决案件纠纷,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处理案件时,他不仅仅追求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的统一,力求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某甲和某乙是一对夫妻,因一些家务琐事某甲将某乙起诉到法庭要求离婚,他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于是和法庭同志前往当事人家中,邀请村干部和家族人一起做两人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使得家庭重拾温馨,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他扎根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开展法治讲座、乡村审判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传递给每一位百姓。在乡村审判中,他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落社区,让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审判的过程,了解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在法治讲座上,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基层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用自己的行动,点燃了百姓心中对法治的信仰之火,让法治精神能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之路,用行动书写公平正义篇章 ,默默守护着基层的和谐与安宁,是他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他永远不变的坚持。
来源:Akill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