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新就业形态下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素分析
劳动纠纷案件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解决纠纷争议的关键环节,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认定,通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劳动纠纷案件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解决纠纷争议的关键环节,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认定,通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
爱某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某公司)是雅某股份有限公司(ACCOR SA,以下简称雅某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运营微信公众号“雅某A佳”。雅某公司是注册地在法国的跨国酒店管理集团,运营“ACCOR ALL” APP(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2021年
“背靠背”合同,是指包含“背靠背”条款的合同,“背靠背”条款是当事人对付款条件的特殊安排,约定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以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作为向另一方付款的前提,将第三方对当事人一方付款作为其履行付款义务的条件。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与丙银行、乙公司签订的案涉借款担保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丙银行已依约发放贷款,甲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归还借款本息,构成严重违约;甲自愿以案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但根据《民法典》第221
苏某为涉案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苏某提交了其代理人在湖北某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山庄(以下简称某山庄)经营场所用手机拍摄的照片、点播歌曲的视频、消费单据等证据,可以证实苏某的代理人曾到某山庄的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及取证。苏某依据上述证据,起诉某山庄侵害其著作权。
西安某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某数字公司)诉称:西安某数字公司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企业公司)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以下简称《我》
影视剧 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飞幕 民事判决 2025-03-10 08:3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