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成罪结构、罪质、罪益及识别
虚假诉讼罪的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法院,获取国家强制力保障以实现其非法利益。罪与非罪的本质分野在于: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法律关系,是否有对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识别虚假诉讼的途径,必须对证据进行“四性”分析,特别需要的是定位证据
虚假诉讼罪的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法院,获取国家强制力保障以实现其非法利益。罪与非罪的本质分野在于: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法律关系,是否有对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识别虚假诉讼的途径,必须对证据进行“四性”分析,特别需要的是定位证据
台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等七原告诉称:台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等七家商业银行组成银行团,共同作为出借人,于2014年8月8日与中国索某户外休闲控股有限公司达成融资贷款的合意,中国索某户外休闲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德国索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
两审终审制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机制,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层级审查保障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裁判,并赋予公民充分的上诉权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正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上级法院的行政化干预模糊了监督与指挥的边界,二审程序的虚化削弱了终局裁判的纠错功能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权利人往往通过授权方式将维权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公司,由其代为提起诉讼。然而,若被授权方仅获得诉讼维权的权利,而未实际取得著作权的实体权利,其是否具备适格的原告资格?本文结合典型案例(2021)粤73民终3270号及《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相
主债务人公司是否被宣告解散,并不必然影响主债权合法有效的认定。债权人诉请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同时,还诉请担保人及债务关联方承担担保等责任的,人民法院应结合原告的诉请、在案相关证据等,对主债权的真实性、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等进行认定,不能仅以主债务人公司解散不再具
台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等七原告诉称:台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等七家商业银行组成银行团,共同作为出借人,于2014年8月8日与中国索某户外休闲控股有限公司达成融资贷款的合意,中国索某户外休闲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德国索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
禁止重复起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已经起诉、正在审理或已经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得再次提起诉讼的法律原则。在民商事诉讼中设立该原则,其目的在于维护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效裁判的权威性。近日,在修武县法院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中,就出现了重复起诉的情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