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悬挂“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均已到期,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本规定施行前已购买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记载,并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和行驶证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悬挂“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均已到期,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本规定施行前已购买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记载,并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4年。超过过渡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报废处理,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现将注销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注销对象
注册登记的“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满十年的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期限
请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2025年7月2日以前,前往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注销登记。
三、逾期处理方式
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四、法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后,驾驶上述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五、以旧换新政策,凡是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到昭阳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点(清单附后)均可以参与以旧换新补贴,个人消费者交售1辆老旧电动自行车到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并换购1辆新车,除车辆残值金外还可以申请政府补贴500元。
六、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做好超标(含报废)电动自行车注销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业务咨询电话:0870—2860899
特此通告。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1:以旧换新销售点明细
附件2:超标电动自行车43497辆明细
家有白底红字电动车车主注意了
这类车不置换就报废
不能再上路了
近日
昭阳交警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非公告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点开)
对辖区内电动车、摩托车销售点
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要求商户
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公告三、四轮车
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至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针对企业员工使用三、四轮车的情况(←点开)
上门宣传
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不得使用非公告车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广播系统
每日定时播放
非公告三、四轮车整治通告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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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日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