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称呼怪得很,村里老人一口一个”李氏”,年轻人则叫她”李寡妇”。十年前她男人出去做工,说是去了外省工地,然后就没了音信。
小河村里,有个李氏。
这称呼怪得很,村里老人一口一个”李氏”,年轻人则叫她”李寡妇”。十年前她男人出去做工,说是去了外省工地,然后就没了音信。
李氏有三个娃,老大丽丽上初中时她男人就没了踪影,小的那两个,儿子建建和闺女圆圆,还在念小学。日子过得紧巴,但李氏硬是咬牙把三个娃拉扯大了。
我隔壁住着李氏的二姑,有天端着刚出锅的花生米,叹着气跟我聊起李氏的事。
“这十年,李氏是怎么熬过来的,天知道。”
二姑夹了颗花生米,一边剥皮一边说,“头几年,村里人背后都说闲话,说她男人是跟人跑了。哪有人说去外省打工,十年不回家,连个电话都不打的?”
花生米外皮上还带着泥点子,二姑也没嫌弃,剥好了塞进嘴里。
“后来她男人工友来过一趟,说是工地出事,人没了。也没个尸首,就剩顶沾血的安全帽。可没死亡证明,啥赔偿也领不到。”
李氏家对面小卖部的胖嫂子跟我抱怨过,李氏偶尔来买点东西,只买过期便宜的。塑料袋都舍不得花钱,兜里还揣着上次买东西剩下的袋子。胖嫂子念她不容易,经常多给她两根甜筒,说是促销活动,送给她家孩子。其实店里根本就没这活动。
“她眼里全是孩子,”二姑继续说,“建建上初中那年得了肺炎,她半夜三更背着去县医院,硬是等到天亮才挂上号。护士说她脸色都白了,扶她坐下,她愣说不累,让先给孩子看。”
“结果呢?”我问。
“建建住了半个月院。李氏卖了家里仅剩的几只鸡和两头猪,还是不够,又跟亲戚借了一圈。回来后,看她瘦得像根竹竿。”二姑叹了口气,“人命关天的事啊。”
李氏种了两亩地的玉米,收成不错那年能多卖点钱。剩下时间就在村里豆腐坊打零工,有时还去镇上缝纫厂帮忙。
村民们渐渐不再背后嘀咕她,反而有了几分敬意。十年如一日,她没改嫁,硬是靠自己把三个孩子拉扯大。
丽丽考上了师范,快毕业了。建建去了技校学电焊,小圆圆还在念初中。李氏的头发早已斑白,但背还是挺的,走起路来风风火火的。
这一年,镇上来了个新镇长,姓王。
王镇长是回乡任职的,以前在城里当过什么局长,五十出头,媳妇早年病故了。一次下乡调研,他看见李氏在地里忙活,一身灰扑扑的衣裳,戴着顶草帽,却把那两亩地收拾得比谁家都齐整。
“能把日子过成这样,真不容易。”王镇长对村支书感叹。
村支书笑了,“那可不,她一个女人顶两个男人使。”
就这样,王镇长打听了李氏的事。过了半个月,他派人送了一筐苹果到李氏家,说是慰问困难户。李氏没收,硬是回了话:我李家不是困难户,日子虽不富裕,但也不缺这口吃的。
王镇长被这股倔劲儿打动了,又托人捎话说想登门拜访。李氏回话说家里乱,不方便,改日她去镇政府当面谢谢镇长的好意。
村支书私下跟我说,“王镇长有心思了,你看他这追人方式,跟后生小伙子似的。”
我不信,“都五十多的人了,还想这事?”
“咋不能?李氏四十刚出头,三个孩子也大了,王镇长自己一个人,寻思找个伴不是挺好?”
果然,又过了些日子,王镇长约李氏去镇上谈扶贫项目,说是想帮她在镇上豆腐坊安排个固定工作。饭桌上,王镇长旁敲侧击地问她有没有再找个伴的打算。
李氏放下筷子,“王镇长,我丈夫还没死呢。”
王镇长一愣,“可是…都十年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见着,我就还是有夫之妇。”李氏说得斩钉截铁。
我听二姑说起这事时,正帮她摘豆角。院子里的老桑树上,一只麻雀一蹦一跳的,好像在听我们说话。
“这李氏,真是犟得很。”二姑说,“王镇长条件多好啊,退休了还有那份退休金,多安稳。”
“说不定她心里还惦记着她男人呢。”我随口应道。
“哪儿呢,十年了,黄花菜都凉了。”二姑摇摇头,“再说那王镇长,人品不错,对李氏也上心,愿意接手三个孩子,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王镇长没死心。他三天两头找借口去李氏家,一会儿说检查农村改厕成果,一会儿说要了解精准扶贫落实情况。还偶尔带点城里特产,什么点心水果的。
李氏从不独自收下,老大丽丽在家就让她收着,丽丽不在家,就让建建或小圆圆收。她自己避而不见,或者敷衍地说声谢谢就去忙自己的了。
我碰见李氏去给地里的玉米锄草,就问她怎么想的。
“嫁个镇长多好啊,你这日子也能轻松点。”
她头也不抬,只顾着挥锄头,“我不缺男人。”
“你想啥呢,都十年了,早就…”我话没说完。
“我知道他还活着。”李氏突然停下手中活,看向远处,“我能感觉到。”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李氏身上的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领口处有个很旧的窟窿,用不太一样的线粗糙地缝合着。那线的颜色,像是从别处拆下来的。
“我过得挺好。”她又说,接着继续锄地。
那年冬天特别冷,下了一场大雪,村里的老水井都结了冰。李氏家的炉子坏了,建建放假回来看见,二话不说就跑去县城买了个新的,还是那种节能环保型的。
“建建出息了,”二姑嘴上啃着一个又硬又冷的红薯,“在外头厂里当电焊工,工资高。”
丽丽也毕业了,在县城一所小学教书,每个月能寄点钱回来。只有小圆圆还在镇上读书,但她学习好,马上就要考高中了。
李氏的日子看起来终于有了起色,王镇长却还是常来。这事弄得村里人都看不下去了,觉得李氏太不知好歹。
“她到底在等啥?”村里谁家杀猪过年,几个妇人一边剁肉一边议论,“等她男人尸骨回来?做梦!”
然而李氏依然我行我素,对王镇长的示好不冷不热。王镇长渐渐地也明白了过来,开始疏远了一些,但还是会关照李氏家的情况。
这一年春节,李氏家破天荒摆了一桌团年饭,请了几个平时关照她的邻居,我也在受邀之列。屋里贴了崭新的春联,是丽丽写的,字迹清秀。桌上菜不多,但都是李氏自己种的蔬菜做的,色香味俱全。
饭桌上,建建兴奋地说起厂里的事,说是新接了个大订单,加班都来不及。丽丽则说学校环境好,就是孩子们调皮。小圆圆成绩更好了,已经是班里前三名。
看着这一家人,我心里为李氏高兴。她坐在那里,脸上有难得的笑容,虽然两鬓的白发更多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年轻了几分。
饭后,李氏突然神秘地对我们说,“我要出趟远门。”
“去哪啊?”我好奇地问。
“去找他。”李氏轻声说,眼睛闪着光。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建建说:“妈,我陪你去。”
李氏摇摇头,“我自己去就行。地址我已经打听到了。”
她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是城里的某个地方。
二姑知道这事后,直摇头,“傻,真是个傻婆娘。”
但我却被李氏的执着打动了。十年如一日的等待,究竟是什么支撑着她?
正月十五过后,李氏真的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去城里的长途车。村里人都等着看她空手而归,然后好好接受王镇长的好意。
谁知道,半个月后,李氏回来了,身边还跟着一个消瘦的男人。
那男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至少十岁,头发花白,脸上有道明显的疤痕,从左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他的眼神有些茫然,但跟在李氏身后,就像个听话的孩子。
“这是…老李?”村支书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李氏点点头,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是啊,是他。”
这一天,整个村子都轰动了。原来,十年前老李在工地出了事故,被钢筋砸中头部,幸运的是保住了一条命,但却失去了记忆。他被送到城里一家精神康复医院,成了无名氏。这么多年,他就在那家医院当杂工,医院只管饭和住的地方,给点零花钱。
李氏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丽丽在县城教书,认识了一个来自城里的同事,无意中听说了城里那家医院有个失忆的杂工,十年如一日地每天望着远方。丽丽回家告诉了李氏,李氏便决定去看看。
“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李氏后来告诉我,眼里含着泪,“虽然他变了样子,但那双手,那是缝过我衣服的手啊。”
老李还没恢复记忆,但医生说情况比以前好多了。他认识李氏,虽然不记得她是谁,但感到熟悉和安心。他乖乖地跟着李氏回了家,见到三个孩子时,眼里闪过一丝困惑,却也没有排斥。
王镇长知道这事后,第一时间送来了慰问金和一封介绍信,说是帮老李联系了县医院的神经科专家,希望能帮他恢复记忆。
李氏破天荒地收下了这份好意,甚至亲自送了一篮自家种的蔬菜到镇政府,当面谢过王镇长。
二姑在自家院子里啃着瓜子,看着对面李家,叹了口气,“老天爷还真长眼,这李氏的福气也是没谁了。”
我笑着接话,“这哪是什么福气,分明是她自己挣来的。”
老李回来后,李氏家的生活有了微妙的变化。虽然老李还不能干重活,但他会默默地跟着李氏,帮她提水、劈柴,偶尔还会修修补补家里的东西。
有一天,我去李氏家送刚摘的豆角,看见老李在院子里,怀里抱着一只破旧的木箱子,正小心翼翼地擦拭。李氏在一旁看着,眼里满是温柔。
“那是啥?”我好奇地问。
“不知道,”李氏摇摇头,“他回来那天就带着这个,从不离身。医生说可能跟他的记忆有关,别勉强他。”
老李把箱子打开,里面是一堆看似杂乱的物品:一块旧手表,一张发黄的全家福,几张手写的纸条,还有一条绣着花的手帕。
李氏从没看过这些东西,但她说,那张全家福是他们结婚时照的,只是老李的脸已经模糊不清了。而那手帕,是她出嫁时带的嫁妆,上面的绣花是她亲手做的。
“他还记得,”李氏轻声说,眼里闪着泪光,“他的心里还有我们。”
后来,老李偶尔会有短暂的清醒,能叫出丽丽的名字,知道建建喜欢吃什么,甚至能给小圆圆编辫子,就像十年前常做的那样。他还会在夜深人静时,拿出那只木箱子,一件一件地抚摸里面的物品,好像在寻找什么。
有天半夜,李氏被一阵响动惊醒,发现老李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那条手帕,泪流满面。
“这是你的,对吗?”他问李氏,声音颤抖。
李氏点点头,心跳如鼓。
“我记得…你绣这个时,扎破了手指。我帮你吸血。”老李慢慢地说,眼神逐渐清明。
那一刻,李氏知道,她等了十年的人,真的回来了。
如今,老李的记忆还在慢慢恢复中。他已经能认出村里的许多人,会帮着李氏种地,偶尔还能回忆起一些过去的事。医生说,这是个奇迹。
王镇长仍然关照着李氏一家,但已经没了其他心思。倒是镇上来了个新来的女会计,听说跟王镇长走得挺近的。
李氏常说,“人这一辈子啊,有些事,认准了就别放手。”
二姑笑她,“你这是运气好。”
李氏却摇摇头,“不是运气,是心诚则灵。我就知道他会回来的。”
我经常看见李氏和老李在田间劳作,两人慢慢地走,说着话。有时老李会突然停下来,皱着眉头努力回忆什么,李氏就站在一旁,耐心地等着,从不催促。
建建说要在县城盖新房子,接父母过去住。丽丽也打算结婚了,对象是同一所学校的语文老师。小圆圆更是争气,考上了重点高中。这一家人,终于迎来了好日子。
有天黄昏,我从地里回来,远远看见李氏家门口的老槐树下,老李正笨拙地用小刀削着什么,李氏在一旁择菜。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融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村口的大喇叭正播放着过时的老歌,风把歌声吹得断断续续的。老槐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叫着,好像在庆祝什么。
我忽然明白,李氏这十年的等待,不是傻,而是一种信念。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能有这样的执着,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品质。
李氏常说的那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是冷酷,而是她对爱情最朴素的理解和坚守。
回到家,我看见桌上还放着那盘二姑给的花生米,有几颗已经发芽了,绿油油的芽尖正朝上生长,固执地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来源:张富强聊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