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国家发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提出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强调通过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日前国家发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提出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强调通过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作为农村老百姓咱们都知道,目前不少农村都面临着人口向城市流失,农房大量闲置的现状。不少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加上年久失修已经破败不堪,甚至倒塌。面对这“惨淡景象”和长期闲置浪费的土地资源,咱们也无可奈何。
这些年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到这一块,一直在出台相关政策改变这一现状,不少地方也做出各种积极的尝试。此规划还明确给出了农业强国发展的“时间轴”,指出到2027年相关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取得显著成效。到2050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强国建成。
这意味着对宅基地盘活利用这一块也将有了清晰的任务目标,不能拖农业强国建设的后腿。可是出租、入股、合作等盘活利用是怎样的一个方式呢?
出租:宅基地出租是当前普遍的利用形式。比如农民将闲置房屋改造为民宿、商铺或长租公寓等,直接获取租金收益。不过这种租赁形式适宜在城郊村或旅游景区周边或产业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实行。在人口外流严重的传统农区,出租对象则更多面向本地务农家庭或返乡人员,解决住房需求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入股:入股模式强调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适合资源禀赋优越但缺乏资金的村庄。例如可发展文旅的农村,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以实现经营效益的分红。此类模式要求村集体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市场对接能力,避免“入股易、分红难”的困境。
合作:农民可以和其他农民、村集体,也可村集体间将闲置宅基地统筹集合,共同开发宅基地资源,统一规划,用于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乡村采摘观光等业务,以此获得经营收益。
但是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并没有照本宣科的答案,盘活路径需要与村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进行匹配,避免“千村一面”。因此这也就需要农村集体去因地制宜做好整体规划,单一家庭是无法形成气候的。
该规划的政策导向性也比较明确,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面对收入来源较单一的农村家庭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而上面提到的几种利用方式也说明了土地盘活收益的多元化机制,比如租金收益、经营分红收益以及通过产业引入通过增加工作岗位获得的就业增收等。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不但能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对农村发展和资源利用上也都是很有意义的。
比如可以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政策允许城镇居民租赁农房发展康养、文创等业态,以此来推动人才、资本下乡。还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宅基地与耕地、生态用地统筹规划,将闲置土地重新利用,释放出土地价值。
但是闲置的农房和宅地基,并不是商品,不能被毫无底线的“无限”盘活。就如该规划所强调的那样“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1. 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
宅基地所有权始终归属集体,农户仅享有资格权与使用权。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变相买卖(如“以租代售”),比如今年国家一号文件明确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宅基地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关乎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城镇化浪潮汹涌而至,大量农村资源被城市所吸纳,致使城乡差距与日俱增。现今,倘若放开宅基地买卖,无异于开启了“潘多拉魔盒”,城里人凭借其信息及资本方面的优势,能够轻而易举地“合法”掠夺农民资产。一旦农民舍弃宅基地,进城后倘若失去工作、遭遇生活困境,便会毫无退路,只能深陷城市底层苦苦挣扎。此种做法,毫无疑问是在农民的生存保障线上“下狠手”,很可能诱发严重的社会不稳定状况。
因此国家支持的这几种盘活路径之中,也只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利用,即不涉及宅基地集体公有的所有权,也不涉及农民对宅基地的资格权,而且对盘活利用签订协约时也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20年限制。
2. 耕地红线不突破
盘活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但是为了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战略安全,土地盘活利用过程中不能触碰耕地红线。
对农村耕地保护,国家明确严禁非农设施占用耕地,对乱占耕地搞非农建设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遏制。目前国家已启动 “遥感监测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农村耕地实施 时时监控。一旦发现违规建房、占用耕地的行为,立即准确定位、严肃查处。
3. 农民利益不受损
国家政策明确“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的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
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如果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农民认为划不来、不愿意的“买卖”,这是政策所不允许的。
完全市场化可能导致资本圈地、农民失地。自从2019年农业农村部就已发文明确严禁宅基地入市交易,这一政策至今没有一丝改变。
土地盘活利用实行“三权分置”,以使用权放活为主,所有权、资格权仍受严格保护。例如,城镇子女可继承农房但不得扩建,且须缴纳有偿使用费。
未来改革或将进一步探索“资格权跨村置换”“长期租赁权抵押”等机制,但在“三权分置”框架下,宅基地的保障功能与财产功能仍需动态平衡。
宅基地盘活既是经济命题,更是社会命题。政策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工具,将“死资产”转化为“活资本”,为农民增收开辟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然而,改革始终需在“激活价值”与“守住底线”之间谨慎前行——既不能因循守旧错失发展机遇,也不能冒进突破引发系统性风险。
来源:三农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