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传销、某创业、创新购物类APP“原始股分配”为名圈钱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09 21:39 1

摘要:近期发现,在阿拉善盟境内有创业、创新购物类APP平台、UPS软件(虚假投资理财APP)、USDT虚拟货币交易大数据平台,通过复杂收益模式吸引公众参与,其运营模式存在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风险特征。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及典型案例,现提示如下风险:

近期发现,在阿拉善盟境内有创业、创新购物类APP平台、UPS软件(虚假投资理财APP)、USDT虚拟货币交易大数据平台,通过复杂收益模式吸引公众参与,其运营模式存在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风险特征。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及典型案例,现提示如下风险:

一、风险特征分析

非法性: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违规开展资金募集活动。

平台以“星级店长” “共享收益”“原始股分配”“职位排名”“跨境交易”“店铺等级获利占比”等名义,承诺利润分配、股权回报、薪酬标准,并涉及资金归集。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凡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许可。

利诱性突出:高额回报承诺暗藏风险。

平台以“5%利润分配”“3%-30%直播收益分成”“原始股奖励”“店铺等级分配” “举荐新人获得收益分成” “高薪酬奖励”等为诱饵,宣称“早到早得” “收益倍增”。此类承诺远超正常投资回报水平(如银行理财年化收益率普遍低于6%),且未明确风险提示,符合非法集资“利诱性”特征。

社会性扩散:通过层级分润诱导拉新。

以“分享收益”“铁粉消费提成” “举荐新人获得收益提成”“投资多等级高,获利占比越高”等模式鼓励用户发展下线,形成多层级返利结构。此类行为实质为变相吸收公众资金,并通过社交裂变扩大集资范围,符合“社会性”特征。

原始股骗局:虚构上市预期收割资金。

平台宣称“按共享收益分配原始股” “自愿换购公司原始股”,但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募集股份。此类承诺多为虚假宣传,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消费返利陷阱:以实体店共享为名吸收资金。

鼓励投资者线下开店,要求店铺和商铺必须在投资者名下,公司每个月会补贴给店铺300USDT,如果店铺开设在人流量大且规模大的铺位,公司最高补贴500USDT,公司每个月会要求实体商家上传营业执照并参与利润分配,实质可能通过虚构交易或资金池运作吸收资金,类似“中佳易购”等消费返利平台曾以同样手法非法集资超百亿元,最终崩盘。

二、典型案例警示

陕西益万家公司“消费积分”案: 以“消费返利”名义吸收资金,虚构积分兑换规则,造成3.5万名参与者损失。

“中佳易购”平台非法集资案: 以“消费返利”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117 亿元,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广东某科技公司“原始股”骗局: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概念虚假宣传,非法集资后跑路,涉案金额1亿元。

陆某某“UPS软件”诈骗案:用QQ注册申请跨境电商店铺,做任务刷单后提现,为升级店铺获得更多利润不断投资,造成十多万金额损失。

三、对公众的风险提示

警惕高收益承诺:承诺收益率超过 6%需警惕,超过8%属高风险,10%以上可能血本无归。

核实资质合法性:正规金融机构需持牌经营,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资质,警惕无证经营。

拒绝拉人头返利:任何以发展下线、层级分利润为条件的“投资”均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

远离原始股骗局:非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募集股份,宣称“原始股”高回报的多为诈骗。

保护个人信息与资金:勿轻信“零风险”项目,不随意在网络或线下填写个人敏感信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 留存交易凭证以备维权。

四、举报与维权途径

如发现该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请立即停止参与并保留证据,及时举报。法律维权:若已受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重要提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请公众提高警惕,守护好“钱袋子”。

来源:国际财经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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