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已经披露的案情和细节看,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案情清晰、证据链完整,定罪强奸,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社会正义。以案论案,这事其实没有任何可以转化为社会热议事件的潜质。
从已经披露的案情和细节看,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就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案情清晰、证据链完整,定罪强奸,符合法律精神,也符合社会正义。以案论案,这事其实没有任何可以转化为社会热议事件的潜质。
从常理看,当事双方其实也没有任何理由将此事上升到难以调和的程度。事情发生后,女方虽然报警,但仅仅是报警而已,事后女方家人的几次三番的释放善意,尝试将事件妥善处理,未提出任何额外的过分条件,说明女方没有任何动力将此事激化。从第三方的视角看,女方家庭的处理方式,不可谓不理性,也不可谓不低姿态。从男方的角度看,当事人也一再表达对此事担当、负责、悔过,这也是符合情理和逻辑的处理方式。
但此案的吊诡之处在于两点:一是明明当时双方其实对问题的性质有清晰认知,且都有和解意愿,但最终却走向了死局,可以说是两败俱伤;二是明明此案在法律上没有好争议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社会热点事件,乃至于大有撕裂社会之势。
这种多输的局面,是个悲剧。在这个悲剧里,最大的受害者是当时的男孩和女孩。我们很难可以同情性理解这件事。他们其实就是一对普普通通的以结婚为前提的恋人,他们在正常交往,相互了解对方,也在测试对方的意愿,有信息不对称的地方。出现冲突,在所难免。哪怕是双方难以接受对方的行为,或是性格不合,最终关系破裂,也属正常。如果仅仅是两个人的事,问题其实并不复杂,青年人有自己的处理方式。
麻烦就在于,从始至终,他们就不是两个人在谈婚论嫁。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双方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在操持,他们自己反而是比较被动了。从表面上看,这就是一个极其传统的介绍婚。两家人相亲,大概条件匹配,年轻人尝试以恋爱的形式相互了解,两家人则按照地方习俗推进婚姻程序。恋爱和婚姻缔结,其实是两套并行的轨道。而从事实上看,是父母主导的婚姻缔结支配了年轻人的恋爱过程,而非相反。今日,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观(包括平等、相互尊重)事实上已经在年轻人群体中扎根,但他们却又客观上需要父母和家庭的支持,如此就不得不服从于地方性的习俗和规范。这种代际关系的错位,决定了此事处理过程中,真正当事人的想法(甚至包括权益),被忽视了。
事情发生后,双方父母可谓是表现出了高度的负责任,尤其是男方家人,甚至可以说是到了护短的程度。连当事人都承认做事有错,但其父母竟然还对此轻描淡写,全然不顾女方的低姿态。女方家长事实上也没有顾及女孩的真实感受,出事后的第一反应是第一时间将此事化解,尽量不影响双方的婚姻缔结过程。“可怜天下父母心”,双方家人已经到了包办代替的程度,但无疑是好心办坏事。由于是包办心态,双方父母甚至没有设身处地想想此事发生后,两个年轻人的具体感受,他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有,也应该是通过恋爱的方式解决,而不是从婚约入手解决。
因此,代际处理方式的差异,本质上就是恋爱和契约的两种方式。这种事,如果是以恋爱方式处理,当然是要看男孩的表现,如有没有真诚悔过,有没有仔细评估双方的性格是否契合,总会得到解决。但如果是以契约的方式处理,就处处从满算计,讨价还价,在乎博弈策略。甚至于,最不该作为武器的情感、尊重、法律等,也被当作谈判砝码。事情到了这一步,其实注定就不会有好结局。因为,博弈的前提是双方都高度不信任,生怕对方占便宜,哪怕一方表示出善意,但传递到对方,也会被判定为是对方陷于博弈的劣势。如此,零和博弈的逻辑就展现无遗。
其实,介绍婚中的关系破裂,甚至于到婚礼当天还破裂的案例,并不少见。这也不至于成为你死我活的法律战争,更不至于闹得满城风雨。在婚姻纠纷中,一旦双方撕破脸了,双方家庭到处说对方的不是,是符合传统做法的。只不过,这是说给熟人听,说给潜在的下一步的相亲对象听的,这纯粹是一种声誉保卫战,关系到其在婚姻圈市场里的价值。但男方家人主动在网络散播信息,甚至造谣,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唯一可能是他们手上的牌已经没有了,企图通过引入外力来增加博弈砝码,影响司法判决。男方家庭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这种高难度的博弈策略,他们应该不懂。谁在背后指导,难说。
总归而言,舆论操纵其实算是成功了。这个案件,成功地从一个普通婚恋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进一步演变成了社会热点事件。其原因是,它的确点燃了社会暗流涌动的情绪。婚恋资本主义制造的社会伤疤,尤其是其给底层家庭所带来的切肤之痛,已经是广为人知的社会事实。就此案而言,只和彩礼背后的算计逻辑有关,但和彩礼本身没有直接关系。男方父母拿彩礼说事,的确是成功引入了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关注此事。可以预期的是,男方无论如何辩解,侵犯女性的事实不可颠倒。因此,只要进行舆论操作,另一股社会情绪同样会被调动起来。
对于司法机关而言,这起技术上完全没有挑战的普通刑事案件,竟然莫名其妙地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处境,实在是无妄之灾。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在尽最大努力调解社会关系,不希望此案让当时双方受极大的伤害,也不愿意激起社会情绪。但事与愿违,在博弈逻辑中一路向前的男方家庭,屡屡放弃和解的机会,一意孤行,制造死局。
这个事件发展到如此极端的境地,其深层社会基础,以及围观层面上的当事人行动逻辑,都是重要原因。但不得不说的是,仅仅是社会情绪的基础以及当事人“护短”的行动,并不足以制造社会热点事件。点燃或操作此事件的力量,可能和自媒体时代的流量逻辑有关,也可能和另外的利益相关者有关。
此事,除了当事人成了最大受害者,全社会也在承受被揭伤疤的痛苦。
来源:尚曦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