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3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某镇一耕地发生火情,辖区消防救援站迅速出警将其扑灭。经调查,王某在承包地内违规焚烧杂草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
春耕时节,
田间地头火源增多
焚烧秸秆、使用农机不当、电线老化等因素
都可能成为火灾的“导火索”
一旦发生火灾
不仅威胁着人身安全
更可能让一年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
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024年3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某镇一耕地发生火情,辖区消防救援站迅速出警将其扑灭。经调查,王某在承包地内违规焚烧杂草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
案例二
2024年2月1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訾某某在汪家寨镇沙坝场村七组山上地里干农活时焚烧杂草与农作物残渣,由于风力过大与天气干燥导致火焰引向周围荒草发生山火。訾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
2022年3月11日,重庆市涪陵区某村一居民在老家承包地用火,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初步查明起火原因系居民在整理自家耕地过程中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春耕是播种的季节
也是播撒安全意识的好时机
忙碌的时候
不要忘记防范火灾隐患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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