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侵犯著作权!上海案例获最高法点赞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24 17:14 2

摘要:面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新型纠纷,上海已经有了判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4年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过去一年,上海法院不仅在审判质效上稳步提升,同时,截至去年底有54个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用他人拍摄的短视频作为“AI换脸”素材,是否构成侵权?

面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新型纠纷,上海已经有了判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4年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过去一年,上海法院不仅在审判质效上稳步提升,同时,截至去年底有54个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AI换脸”著作权侵权案和“剧透”游戏未公开角色侵害商业秘密案,同时入选最高法发布的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8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来自上海法院,足可见上海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之大。

摄影:陈洁

翻看“AI换脸”侵权案例,原告陈某在某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上发布13段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每段时长10秒左右。被告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某公司”)开发某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13段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易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在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易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提供平台、素材和技术,使用户能够在任意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该行为既非独创性改编,亦不构成合理使用,也不适用技术中立抗辩。

易某公司于诉讼中积极配合删除视频、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整改行为,并接受关于运用算法技术提供网络服务的司法建议,作出规范经营承诺。陈某表示谅解并撤回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诉请。一审判决易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5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指出,本案是生成合成类算法应用场景下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对于使用AI技术对他人作品进行局部合成这一行为,究竟是何性质,需要司法进行公允认定,才能真正平衡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之间的冲突。本案裁判明确了“AI换脸”不构成对原作品的独创性改编与合理使用;而使用AI技术提供网络服务者,则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利用算法技术侵害他人著作权。

毫无疑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须有合情合理合法边界。据悉,法院不仅用公正裁决明晰权利义务,还聚焦新兴技术创新应用和算法治理需求,向企业提出了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司法建议,促使企业加强对素材来源及生成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和算法安全评估,强化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益保护,引导企业规范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全市层面,上海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全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护航区域经济发展。截至去年底,上海新增知识产权管辖权法院全部实现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顺利完成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全覆盖;聚焦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周期长等难题,推动知识产权审判提速增效,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2023年的211.6天缩短至169.32天;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也取得积极成效,“京沪联调”版权跨域协同保护机制,成功化解共计229件京沪两地当事人互诉案件,涉案总金额近2亿元。

来源: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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