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祁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拟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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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强化科技创新新动力,落实新型工业化要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祁阳工作实际,祁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研究提出祁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强化科技创新新动力,落实新型工业化要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祁阳工作实际,祁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研究提出祁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信函和电子邮箱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联系人:科工局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王飞飞

联系电话:17774673808(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祁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拟定)

祁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祁阳市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拟定)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强化科技创新新动力,落实新型工业化要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祁阳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

(一)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创新联合体、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普基地,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普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15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发改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社会研发投入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输入、技术输出的技术转移合作项目,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给予交易双方各2%、1%的补助,每方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自主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企业,每件资助2万元;对申请并获得国际专利(PCT)授权的企业,每件资助10万元;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首次资助10万元,到期再次申请认证通过的资助5万元,此后继续申请通过认证的不再资助。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企业,贷款金额在500万以上(含500万)给予一次性5万元贴息补助,贷款金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贴息补助,贷款金额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贴息补助。(市市监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祁阳支局、祁阳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主体培育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后补助,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后补助;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后补助,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后补助。(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对企业研发人员新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且继续在该企业工作满1年的,正高级职称按2万元/人的标准、副高级职称按0.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引进或培育的入选省级“顶尖”“拔尖”“荷尖”“湘聚”等人才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准)的人才,按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经费支持。支持引进外国专家人才,对引进在祁工作两年以上外国A类人才、B类人才的非财政拨款单位,根据工作成效,分别按照6万元/人、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推工业经济政策措施

(一)加快企业扩能升级

1、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对当年在建且通过湖南省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入库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更新设备投资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对项目一年期(含)以上设备购置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1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贴息2个项目。(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企业“智改数转”。积极培育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对每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40万元;对每年新认定的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制造标杆车间,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入选“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的企业奖励10万元。推动更多企业实现“智改数转”互联,根据企业当年“智转数改”投入给与10%-30%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诊断及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工作,对于在当年进行“智转数改”诊断启动改造并完成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整改建设并通过验收检查的企业,奖励2万元/家。支持企业梯度培育建设智能工厂,对于当年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奖励20万元/家。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开展两化融合、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等各类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服务商,当年完成服务企业20家、40家、60家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增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数字化转型贯标企业、“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省100个标志性新基建项目、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奖励20万元/个。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当年新认定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个。(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鼓励企业低碳转型。引导企业以绿色标准为引领,对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快园区内企业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3万元的奖励。(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企业品牌提升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永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品、湖南省重点商标、湖南省知名商标品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市市监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鼓励企业争取“五首”产品认定(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五首”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获得国家、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示范基地的运行机构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的单位,按上级政策执行。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试基地(平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力企业加快成长

对认定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万元;成功复核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万元;对“小升规”企业给予奖励,凡当年新增入统规模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按规定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的规模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给予每年不少于2400元奖励;对首次进入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400万元、200万元;对首次进入湖南省100强、民营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市政府办、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对在祁阳注册、外商直接投资、税收、利润等体现在祁阳本地的外资工业企业,外商年度完成投资达100万美元、2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超过500万美元的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对在祁阳注册、进出口业绩、税收、利润等体现在祁阳本地的外贸工业企业,对每年进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超过5000500万元人民币;对参加列入《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展会的,按规定给予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补贴,对参加其他境外展项目给予不超过70%的展位费补贴;对《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市商务局、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大政策要素保障

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用工、用地、用林、用能、用气上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财政局、祁阳高新区、市科技和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企业白名单行动

凡荣获以上奖励之一的园区企业,由园区统一申请,优先纳入祁阳市“潇湘财银贷”企业白名单,市人民政府联合省财政厅对白名单企业提供纯信用、无反担保要求(免抵押)、免担保费、低利率的信贷支持。(祁阳高新区、市财政局按职责负责)

(三)支持开展表扬激励

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效果明显的重点存量工业企业,优先推荐“十佳纳税工商企业”“十佳创新创业企业”“十佳优秀企业家”“湖南省民营企业100强”“新湖南贡献奖”“全国优秀企业家”“湖南省优秀企业家”“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等国家级、省、永州市、祁阳市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和工信局、祁阳高新区、市工商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件自印发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奖励事项涉及同类奖补政策的,按就高标准执行,对已获得上级奖补资金的同一事项,市县财政不重复奖励。我市已有的政策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政策执行过程中,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支持。本文件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承担。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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