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问及能否不还钱?红衣大叔周鸿祎回应:360借条不是我的公司!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8 22:23 2

摘要:在一场直播中,当“红衣大叔”周鸿祎被网友问到“欠你360借条的钱可以不还吗?”。周鸿祎作为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当即表示:“那不是我的公司”!

在一场直播中,当“红衣大叔”周鸿祎被网友问到“欠你360借条的钱可以不还吗?”。周鸿祎作为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当即表示:“那不是我的公司”!

在有料财经看来,真的是一个敢问,一个敢答。面对打算“欠债不还”的提问,红衣大叔说的究竟是在甩锅,还是说出了不为人知的事实?有料财经从专业角度,和大家深度分析“周鸿祎说360借条不是我的公司”的是与非。

作者:小爱【有料财经】

法人独立的法律边界: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奇富科技作为独立法人,拥有独立财产权并自主承担民事责任。

周鸿祎虽为间接股东,但法律上已通过分拆上市完成责任切割。其辞职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法人独立性,符合“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原则。

实际控制权的穿透认定:周鸿祎通过天津奇信志成等控股平台持有奇富科技16%股权(部分媒体报道为13.8%-16%),仍属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持有表决权股份超过30%或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可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有料财经分析尽管周鸿祎未达此比例,但作为最大单一股东仍可通过股东大会对合并、重组等重大事项施加关键影响。

品牌资产的双向绑定:有料财经分析“360借条”沿用原品牌名称,客观上继承了360集团的用户信任资产。

数据显示,分拆后奇富科技仍支付品牌授权费使用“360”商标。这种品牌延续性使公众自然将产品责任与周鸿祎个人挂钩,形成“品牌受益与责任切割”的矛盾。

公众认知的法律盲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广告代言人需对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责任。

周鸿祎虽非奇富科技代言人,但其长期作为360集团形象代言人,客观上形成对关联业务的隐性背书。

有料财经分析这种认知惯性导致公众难以接受其“非关联方”主张。

股东权利行使的隐蔽性:奇富科技公司章程未公开周鸿祎是否保留特别表决权(如AB股结构)。

有料财经分析存在类似设计,即便持股比例低于控股线,仍可通过超级投票权保持控制力。

同时,其控股的天津奇信志成作为奇富科技重要股东,可能通过股东协议保留特定事项的否决权。

资金流向的关联性证据:据媒体报道,奇富科技曾向周鸿祎主导的武汉、郑州等区域总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有料财经分析此类关联交易未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可能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需特别说明的实质控制关系。

利益获取与风险规避的失衡:有料财经查阅奇富科技2024年财报,显示周鸿祎通过股息分红获得约2.3亿元收益。

这种“共享收益却不共担风险”的操作,存在与《ESG投资指引》中提倡的负责任投资原则形成冲突的风险。

行业监管的穿透趋势:银保监会2024年发布的《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要求追溯最终受益人责任。

有料财经分析这意味着如果奇富科技涉及违规放贷,监管部门可能穿透股权结构追究实际受益人的管理责任。

有料财经综合分析认为周鸿祎说“360借条不是我的公司”的表述,在法律合规层面成立,但是在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层面存在显著争议。

事件折射出中国互联网企业分拆金融业务时,普遍面临的“去创始人化”困境,有料财经建议需要通过完善受益所有人披露制度、强化品牌使用规范等措施实现制度性破题。

来源:有料财经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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