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巴黎协定》认识到,其第2条和第4.1条规定的长期目标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实现,因此,它建立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提高总体和个人雄心的基础上。协定规定,各缔约方需要每五年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提交一次国家自主贡献(例如,在2020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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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湿地·气候科学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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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协定》认识到,其第2条和第4.1条规定的长期目标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实现,因此,它建立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提高总体和个人雄心的基础上。协定规定,各缔约方需要每五年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提交一次国家自主贡献(例如,在2020年、2025年、2030年,无论其各自的执行时间框架如何),并且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强雄心,即与前一次国家自主贡献相比,后续的国家自主贡献需要有所进步。
国家自主贡献(NDC)是《巴黎协定》及其长期目标实现的核心。国家自主贡献体现了每个国家为减少国家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所做的努力。《巴黎协定》(第4.2条)要求各缔约方准备、通报和维持其打算实现的持续性国家自主贡献。缔约方应采取国内减缓气候变化措施,以实现此类贡献的目标。
这些气候措施共同决定了世界能否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并在此后根据现有最佳科学迅速减排,从而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人为排放和碳汇清除之间的平衡。减排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达到排放峰值理应需要更长的时间,与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努力共同推进,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关键发展优先事项。
此外,根据《巴黎协定》(第4.11条),缔约方可随时调整其现有的国家自主贡献,以提高其目标水平(第四条第11款)。
第一次全球盘点认识到,《巴黎协定》在气候行动方面取得了总体性的进展,但世界并没有按计划实现《巴黎协定》的长期温度目标,达到必要的韧性水平,动员和调整必要的资金流。各缔约方需要于2025年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NDC),也称为NDC 3.0,将参考第一次全球盘点的成果。NDC 3.0需要比之前的NDC更具进步性和雄心,这可能是让世界走上符合《巴黎协定》1.5度目标的全球排放轨道的最后机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二十九届缔约方大会(COP29)期间,公约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巴黎协定》下国家自主贡献(NDC)的综合报告,综合了截至2024年9月9日,195个《巴黎协定》缔约方提交的168份最新的国家自主贡献(NDC)。报告的核心目标是评估各国在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并分析这些努力与《巴黎协定》目标之间的差距。报告覆盖了全球95%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重点关注各国的减排目标、适应措施以及实施手段。
在减排目标方面,94%的缔约方提供了明确的量化减排目标,81%的缔约方设定了覆盖所有主要经济部门的全经济范围目标。所有缔约方均覆盖了二氧化碳(CO₂)排放,91%覆盖了甲烷(CH₄),89%覆盖了氧化亚氮(N₂O),54%覆盖了氢氟碳化物(HFCs)。根据最新NDC的实施,预计2025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为53.0 Gt CO₂eq,2030年为51.5 Gt CO₂eq,与2019年水平基本持平。这表明全球减排力度仍需显著提升,以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温控目标。
在适应措施方面,81%的缔约方在其NDC中包含了适应措施,重点领域包括粮食安全、水资源管理、生态系统保护和灾害风险管理。许多国家提到通过国家适应计划(NAP)推进适应行动,并设定了时间绑定量化的适应目标。适应措施的优先领域还包括农业、沿海地区保护、城市规划和灾害风险管理。
报告还强调了实施手段的重要性。91%的缔约方提到资金是实施NDC的关键手段,许多国家提供了具体的资金需求估算。62%的缔约方提到需要技术开发和转让,特别是在能源、农业、水和废物管理领域。76%的缔约方认为能力建设是实施NDC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政策制定、资金获取和信息透明度方面。
最后,报告指出,尽管各国在NDC中展现了更高的减排雄心,但全球减排力度仍需显著提升,以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各国需要加速实施现有措施,并加强国际合作以弥补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不足。这份报告为2024年11月在巴库举行的《巴黎协定》第六次缔约方会议提供了重要参考,帮助各国评估进展并制定下一步行动。
大砗磲(学名:Tridacna gigas)正面临灭绝危机。它们的种群数量在过去一个世纪内锐减80%以上,现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极度濒危”,这是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的最高风险等级。作为全球最大的海洋双壳类无脊椎动物,大砗磲能长至1.35米长、重达700磅。但由于过度捕捞和气候变化,大砗磲在部分区域的种群已经消失。大砗磲的贝壳也常常被人们拿来作为工艺品,这导致了对大砗磲的商业贸易,加剧了其濒危的风险。上图是在印度尼西亚东部的四王群岛(Raja Ampat Islands)发现的大砗磲(giant clam)。摄影:王敏幹 | 绿会融媒·“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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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 Richard审核 | Maggie排版 | 绿叶
【参考资料】
1.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nationally-determined-contributions-ndcs#Communications-received-from-Parties-in-relation-to-other-Parties-NDCs
2.https://unfccc.int/ndc-3.0
3.https://unfccc.int/documents/641792
【你知道吗?】长期以来,在全球,船舶的开放式螺旋桨在航行过程中给海洋生物带来了显著的伤害和死亡,尤其是对于大型海洋生物如鲸类、海豚、海龟、儒艮、海牛等。例如在北大西洋,因开放式螺旋桨撞击带来的鲸豚死亡比比皆是;如在卡塔尔海域,有超过50%的鲸鲨身上都有明显的螺旋桨伤痕。这显示了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在我国也不例外,多年来沿海发现因被螺旋桨打死的海洋动物不在少数。此外,开放式螺旋桨对于人类(游泳者、潜水人员和海上作业人员)的伤害案例也比比皆是。许多专家建议,在海洋保护区、或重要海洋哺乳动物区域(IMMAs)或重要迁徙路线上降低船舶速度、加装螺旋桨保护装置,是减少损害、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良好举措。(海洋与湿地·宣)
来源:中国绿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