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杭州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一批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正在对外招租,共1973套房源。价格优惠、拎包入住,有需要的朋友一起了解!
近日,杭州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一批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正在对外招租,共1973套房源。价格优惠、拎包入住,有需要的朋友一起了解!
上城区
上城区又新推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城发|泊寓·青宸里闸弄口店,位置优越、配套齐全、装修精美。 首批集中配租推出240套房源,申请截至5月6日。
项目介绍
项目位于上城区闸弄口街道铭苑路65号,步行100余米即可到达天仙庙公交站,距离地铁1号线闸弄口站700余米。本次共推出240套房源,其中,一居室开间180套,两室一厅54套,一室一厅无障碍房6套。房间配套齐全,配有沙发、餐桌椅、茶几、衣柜、冰箱、空调、洗衣机、空气能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等,可实现拎包入住。同时,还拥有丰富的配套空间,共享活动空间、健身空间、阅读自习室……400㎡超全功能区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各种生活、社交的需要。
(一居室开间 建筑面积40~42㎡ )
项目直线3公里内有多个商圈, 银泰百货(文化广场店)、杭州中心、天城商业中心等;临近 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就医方便;靠近京杭大运河,可以在运河休闲散步。
本次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
(三)上城区认定的区级人才。
(四)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根据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情况,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向上详细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第(一)类配租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外地户籍持有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核查范围: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为上述全部区域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第(一)(二)(三)(四)类配租对象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范围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上城区范围内无住房,且在上城区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需在申请前注销相关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租金结合楼层、面积、户型等情况实行一房一价,符合准入条件且承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可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具体如下:
▶ 符合差别化租金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40%(市级E类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时长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可继续按照评估租金的70%承租);
▶ 符合非差别化租金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优惠租金:按评估租金的70%执行。
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选择承租期间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应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场评估租金的90%)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优惠租金。
滨江区
为缓解人才住房需求,滨江区住建局(安居办)特向滨江区人才推出885套人才(租赁)房开展新一期公开摇号。大家 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才易居”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00。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885套房源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应毕业10年内,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2)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地为滨江;
(3)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期限半年及以上(以2025年4月29日起计算),并按照规定在滨江区缴纳社会保险金或提供滨江区内个人纳税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不含余杭、临平、富阳、临安)无住房(含期房);
(5)非杭州市居民需办理杭州市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变更)登记受理告知单);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蓝领公寓、人才(租赁)房等)。
(7)申请人家庭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包括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公租房货币补贴等)的不得同时享受人才房的优惠租金(不高于人才房标准租金的70%),但可以按照普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不高于人才房标准租金的90%)承租人才房,不视为重复保障。
为滨江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拥有滨江区级Ⅰ类、Ⅱ类、Ⅲ类人才证书的人才,本次摇号享受优先选房权。
临安区
临安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青航人才公寓(一期)又新推848套房源,5月7日开始常态化配租!
项目介绍
项目位于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灵鹤路89号,坐落于科技大道南侧,灵鹤路与鹤山街交汇处,紧邻地铁16号线青山湖科技城站,小区门口是青山鹤岭公交站,并有共享电瓶车可供日常出行,交通便捷。
公寓内标配家电齐全,包含油烟机、电磁炉、燃气灶、冰箱、洗衣机、空气能热水器、电视机、网络、风管机空调等。同时,共享厨房、健身房、会客厅......公共配套应有尽有,商业空间超2700㎡,打造集居住、休闲、社交于一体的高品质人才社区。
配租对象及租金优惠
本次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杭州认定的F类人才;
(三)临安区认定的区级人才;
(四)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向上详细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第(一)类配租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外地户籍持有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核查范围: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应包括临安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上述全部区域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第(一)、(二)、(四)类配租对象,需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于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人为第(三)类配租对象,需与临安区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于创业人员的,应持有临安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且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政府租房类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取得相关资格的,需在申请前注销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政府租房类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配租房源通过市场评估确定房源租金平均价格(本项目市场评估均价为每月26元/平方米),实际租金结合楼层、面积、户型等情况实行一套一价。符合准入条件且承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可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
▶符合差别化租金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40%(市级E类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时长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3年,期满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可继续按照评估租金的70%承租);
▶ 符合非差别化租金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优惠租金:按评估租金的70%执行。
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选择承租期间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应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市场评估租金的75%)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优惠租金。
资料/市住保房管局、上城发布、滨江发布
编辑/徐秀丽、谢珂、钟玮、王艳颖
责编/张向瑜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