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驻马店的崔先生购买了两株看似普通的茶花,哪知道就是这两棵山茶花竟让他卷入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法律纠纷,甚至被要求赔偿五万元。
两株茶花引发的“天价索赔”!
自己一盆卖100元才赚20元 却被索赔5万元。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两盆花为什么能值5万?
河南驻马店的崔先生购买了两株看似普通的茶花,哪知道就是这两棵山茶花竟让他卷入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法律纠纷,甚至被要求赔偿五万元。
事情发生在去年,两位顾客走进了崔先生的花店,在店内转了一圈后,挑中了两株盛开的茶花。
崔先生记得很清楚,这两株茶花是从当地花鸟市场一位熟悉的经销商那里进的货,每株成本价是80元,他卖了200元,净赚了40元,这个价格在花店行业里,算是微薄的利润。
可谁也没想到,几天后,崔先生竟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告称他售卖的茶花侵犯了他们公司注册的植物新品种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崔先生当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卖花这么多年,头一回听说花还能侵权?他就是个进花,卖花的,花也不是他种的。怎么知道哪一株花是专利品种?
带着满肚子疑问和愤怒,崔先生走进了法庭。然而更让他震惊的是,法院居然在之后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面对突如其来的赔偿崔先生感到无比委屈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小店主,连这个花是不是专利品种都不清楚,凭什么要赔钱?
为了搞清楚真相,崔先生求助于媒体。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起诉他的是一家来自广州的园艺公司——广州棕科园艺开发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声称,这两株茶花正是他们自主研发的新品种,拥有合法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听到这个说法,也是崔先生一头雾水,既然这花是对方研发的专利,那为什么会出现在外地市场?又怎么会流入自己这样的小店里?
记者随后联系到当初供货的经销商,对方也一脸茫然的表示:“我们做花卉批发这么多年,从没听说过这种事。进货的时候也没人说这些花不能卖啊。要是专利公司查侵权,也应该找源头啊?”
随着调查深入,大家发现,这家园艺公司并非只起诉了崔先生一人!
听到这样的结果,崔先生十分不理解,为什么对方不起诉源头的育种公司或者大型批发商,反而选择起诉自己一个只赚了40块钱的小花店?
之后,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家公司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内对多个小型零售商发起诉讼,要求高额赔偿。
是因为他们的目标,并非单纯维权,而是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向整个花卉市场的小商贩进行“敲诈”。
这样的结果也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崔先生在整件事情中坚持自己不知情,而自己的进货渠道是正规,不应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但原告公司方则坚持认为,只要销售未经许可的繁殖材料,就构成侵权,无论卖家是否知情。
之后因为崔先生找到了新闻媒体报道自己遭遇,之后法院和记者都建议双方尝试调解,但原告方专利公司的态度却非常坚定索赔,他们表示自己此举也不是在针对被告崔先生,而是针对整个市场。
目前经过双方的多次调解协商,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之后关于崔先生的遭遇,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议论,网友们对此都表示不解,觉得这家公司很离谱,钥匙按照这家公司的理论:以后如果有人注册了空气的专利,是不是呼吸之前都得先查查哪里的空气被谁申请了专利?
但事实上,根据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权的确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即便是无意之举,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不过,法律也有例外条款。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销售者能够证明所售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且主观上并不知情,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需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物品。
问题是,对于像崔先生这样的个体经营者来说,如何才能做到“尽职审查”?每一株花都要去查它的基因图谱?每一个进货都要核对专利编号?现实显然不具操作性。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类维权行为背后可能存在一定的“选择性执法”倾向。一些企业将专利作为工具,专门针对终端零售环节发起诉讼,从而达到震慑市场的目的。
崔先生的遭遇虽然只是个案,却折射出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实际之间存在的矛盾。一边是法律对创新成果的严格保护,另一边却是基层商户对复杂规则的无知与无奈。
现在吃过官司的崔先生明显是吃一堑长一智,虽然依然每天开门营业,但也长了记性。对于自己经手的花都严格了很多,防止再碰上这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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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小莉帮忙·2025年4月30日 河南驻马店;卖两株茶花却被告侵权索赔5万?商户:没听说过这种事,不知道花还有专利,原告公司:不是针对个人,是针对整个市场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205年4月30日,河南驻马店,售卖两株茶花被告侵权索赔5万?"一盆卖100元可以赚20元,他却让我索赔5万元”经销商:没听说过这种事情。原告公司:不是针对个人,是针对整个市场。
来源:木乔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