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這件寫本的書法藝術水準算不得高妙超群,甚至行草書的運筆還顯得生硬稚拙,但它保留了盛唐之後碑派書法的一息尚存,尤其是以行草筆意書寫碑版字體的嘗試,對于書法史的研究具有啓發意義,對于敦煌遺書書法之研究,則頗具補缺之功。
這件寫本的書法藝術水準算不得高妙超群,甚至行草書的運筆還顯得生硬稚拙,但它保留了盛唐之後碑派書法的一息尚存,尤其是以行草筆意書寫碑版字體的嘗試,對于書法史的研究具有啓發意義,對于敦煌遺書書法之研究,則頗具補缺之功。
S.446殘卷全圖
敦煌遺書保存了大量中古時期的寫本實物,對于研究這一時期的書寫狀態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物文獻價值。其中有一件寫本顯得比較特别,無論就書體考察,還是就書風觀照,都有不同于其他寫本的獨特個性,然向爲研習敦煌遺書書法者所未道及。今特爲檢出,略加討論,可爲敦煌書法研究之補苴。
一
這件敦煌遺書寫本編號爲S.446,爲斯坦因當年所劫去者,現藏英國國家圖書館。今存僅兩紙,首尾俱殘,寬約27釐米,總長約56釐米,兩紙之間有粘貼痕迹,第一紙殘存長度約36釐米,第二紙殘存僅20釐米。從紙背留痕來看,此寫卷原來經過裱背,後經撥離,移作他用,此兩紙或遭捐棄而幸得保存至今。(如圖)
本件最早著録于英國學者翟理斯的《英藏敦煌漢文寫本解題目録》,①翟氏將其列爲“不知名道經(UNIDENTIFIED TEXTS)”,并將殘卷内的“至道馮冀”四字視爲另一標題。②1957年劉銘恕據英藏縮微膠卷編目時,始據《全唐文》卷三九《加應道尊號大赦文》定名,并署“唐玄宗撰”。③其後諸家著録并録文整理大致多承襲劉説,④唯臺灣金榮華等人所編目録定名爲《天寶七載册尊號大赦文》。⑤今按,前此諸家定名或有可商之處,説詳下文。
《舊唐書·玄宗本紀》天寶七載(748)紀曰:
五月壬午,上御興慶宫,受册徽號,大赦天下,百姓免來載租庸。三皇以前帝王,京城置廟,以時致祭。其歷代帝王肇基之處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廟。忠臣、義士、孝婦、烈女德行彌高者,亦置祠宇致祭。賜酺三日。⑥
先是,三月乙酉(十五日),大同殿的柱棟上生出潔白如玉的靈芝(玉芝),且“有神光照殿”,祥瑞頻降,于是“群臣請加皇帝尊號曰‘開元天寶聖文神武應道’”⑦,勸進表文爲:
《維天寶七載歲次戊子五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攝太尉銀青光禄大夫守刑部尚書兼京兆尹上柱國穎川郡開國公臣蕭炅及文武百寮等謹稽首,奉開元天寶聖文神武皇帝陛下:臣聞惟道至大,王者均其名。惟天丕應,聖人光其德。陛下弘啓玄宗,紹開皇運,淳化既洽,勞謙有恒。每滌覽真經,虔心明祀,將以答三靈之睠命,爲萬姓而祈福。故得玉芝、敷白魚、見卿雲、降仙露,傳對揚之休,必有不可讓者也。于是公卿宗子,耆艾法流,詣闕奏章,願增徽號,至于再三。伏奉甲戌詔曰:禎祥者所以合天人,鴻名者所以彰德業。今封章繼至,誠精甚勤,敬膺神休,允答人望。臣等不勝大慶,上加尊號曰開元天寶聖文神武應道皇帝。伏惟開闢之功,簡易之德,與道同運,體乾無極!⑧。
其實早在開元二十七年(739)二月己巳(七日),玄宗在群臣的再四勸進下已加尊號爲“開元聖文神武皇帝”并大赦天下,⑨這次衹不過是故事重演。臣下要三番五次地“披誠詣闕,纍上封章”,希望人君“敬膺神休,允答人望”,皇帝照例要再四推辭,做足戲分,怎奈“摯請愈勤,懇詞難奪”,最後衹好上應天命,下順人情,“感懼交集”地接受了。
此次加“應道”尊號,從三月十五日動議到五月十三日在興慶宫“敬膺典册”,接受徽號,前後閲兩月方得蕆事,足見“兹事體大而允,寤寐次于聖心”。既受徽號,“式副人神”,則需要“宜廣恩于善貸,俾協慶于惟新”,于是制詔海内,大赦天下。
這封“加應道尊號大赦天下”的詔書,兩《唐書》及《唐會要》等史籍多有提及,但不載全文,今可考見最早著録全文者爲北宋真宗朝所編《册府元龜》,⑩其後仁宗朝又有宋敏求所編《唐大詔令集》。唯《册府元龜》稱其文爲“制”或“詔”,⑪而《唐大詔令集》則稱其文爲“赦”,⑫至清修《全唐文》,則直稱其爲“大赦文”,後之繼踵者,則不加辨别,全襲《全唐文》之弊,徑以“大赦文”稱之,殊繆于典制。
今按,在中央集權帝制時代,皇命所出,不得以“文”稱之。即以三代論之,《尚書》有典、謨、訓、誥、誓、命之分,“皆帝王詔制記于簡策者也”⑬,無一以“文”名之。秦始皇稱帝之後,“命爲‘制’,令爲‘詔’”,⑭以别于五帝三王。漢制:天子之書,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書,各有形制與功用之不同。⑮唐代則“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書,二曰制書,三曰慰勞制書,四曰發日敕,五曰敕旨,六曰論事敕書,七曰敕牒”⑯,其中“制書”主要用于“行大賞罰,授大官爵,釐年舊政,赦宥降慮(虜)”等。⑰據此,所謂“加應道尊號大赦文”,應定名爲“加應道尊號制書”爲宜,這樣纔符合相關典制。又《唐六典》編者自注曰:“自魏、晋已後因循,有册書、詔、敕,總名曰詔。皇朝因隋不改。天后天授元年,以避諱,改詔爲制。”⑱如果稍加寬泛,稱之爲“詔書”,也不違礙于典章,但絶不能稱其爲“大赦文”。爲方便討論,本文即以“詔書”稱之。
今傳世諸本《加應道尊號詔書》,文字互有乖異,而以《唐大詔令集》錯訛尤多,《全唐文》卷三九所收,係從《册府元龜》録出,詔書中“五月十三日(即壬午日)昧爽以前”云云,《册府元龜》《全唐文》并誤作“三十日”⑲,而《大詔令集》不誤,正作“十三日”。若爲文獻存真之需,有必要對以上諸本録文詳加校勘釐正。
S.446所存殘片,共計34行,滿行最多30字。起“微(徽)蹤迹直(真)經俾傳後學并令有司審定”,訖“并同在京官賜物書册左僕射兼”,總計865字,尚不及唐玄宗天寶七載《加應道尊號詔書》全文(總計1850字)的二分之一,其中也有少量錯訛。若以此殘存865字與《全唐文》進行校勘,則知《全唐文》不僅抄録有誤,而且刊落者甚夥,這是寫本S.446的文獻價值所在。⑳這方面已有學者貢獻于前,本文重點討論它的書寫風格和書法價值。
二
受條件限制,我們不能近距離手撫目驗,故所得印象均來自于對圖片的觀察。從總體觀照,本件寫本的書法品格并不顯得非常特異而出類拔萃,加之墨色偏淡,紙非佳品,紙墨并不能很好地相發㉑,故而神采有失黯淡,筆觸略顯滯鈍。設以古人評判書法的標準來看,大致最多衹能是“下之下”者。南朝梁書法評論家庾肩吾《書品》評論“下之下”品爲:
五味一和,五色一彩。視其雕文,非特刻鵠;觀其下筆,寧止追響。遺迹見珍,餘芳可折。誠以驅馳并駕,不逮前鋒,而中權後殿,各盡其美。㉒
雖然“下之下”爲九品中的最低品級,但這是“書法”層面的品級,并不包括一般意義上“緣情棄道,纔記姓名”㉓式的書寫。所以庾肩吾又總結説:“今以九例該此衆賢,猶如玄圃積玉,炎洲聚桂,其中實相推謝。故有兹多品,然終能振此鱗翼,俱上龍門。”㉔
能够振鱗翼而上龍門者,雖位列九品之末品,然亦自具一定氣象與格局。這件寫本,從書法的角度視之,首先表現爲方正勁健,有陽剛之氣;其次結體寬博,疏朗有致;再次,就是筆法上碑帖結合,以碑的雄强整飭强其骨,以帖的婉轉流利增其韵,高妙處有如風檣陣馬,排嘎而來,疏約之筆亦如玉樹臨風,駿逸散淡,自具風神。
從結體來看,本件寫本文字大多結體寬綽,筆畫舒展開張,中宫攢簇緊收。尤其是横畫斜上取勢,秀長挺拔;竪筆厚重有力,勢同截鐵;撇捺開合有度,顧盼生姿。我們截取部分字形爲例:
從運筆來看,本件寫本筆畫勁挺有力,方圓兼備,以方爲主。起筆大多落筆直入,有似刀切斧斫,痛快淋漓有如神助,真所謂“或重若崩雲,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㉕;收筆則頓挫分明,意味悠長,“一畫之間,變起伏于鋒杪;一點之内,殊衄挫于毫芒”㉖。我們還是以例爲證:
若從這位書手的書寫習慣來看,似乎擅長横向取勢,字形趨偏,較少有縱向肆力拉長之筆,横長竪短,横細竪粗,横輕勁竪厚重,横妍媚竪莊嚴。總體以楷書爲主,間有行草構形,基本上字字獨立,絶少牽絲映帶,用筆相對乾净利落,較少拖泥帶水。但書手對于行草書的書寫,似在初級階段,既不嫺熟,更乏雅致,我們試做對比分析:
唐人孫過庭説“真以點畫爲形質,使轉爲情性;草以點畫爲情性,使轉爲形質”㉗,道出了真與草、點畫與形質之間的本質特徵和辯證關係,向來是評析書法的圭臬準繩。若以孫氏此説觀照這件寫本,則其真書(楷書)基本上達到了點畫遒勁,形質分明,且不乏點畫間的顧盼之情和筆墨間的雄强之性,允稱真書中的能品。然而本件寫本中的行草書,實在有違“使轉”之法,書者昧于使轉,筆鋒絞在一起,不知輕重變化,不明顧盼生姿,衹有形質,没有情性,“或一點失所,則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畫失勢,則如壯士之折一股”㉘,甚至于“草乖使轉,不能成字”㉙,簡直是自鄶以下,不足以語書法。這是本件寫本書法品格不够高雅的主要因素。
同時,寫本多次出現的同一字形或相同構件,在書寫上較少變化,基本停留在同一構形的範式之内,“不知有漢,無論魏晋”,説明書者臨習書法的取法範圍不廣,積纍的相關文字形體知識不够,尚未達到“字字意别,勿使相同”㉚的境界。下舉各字,構形上便甚爲雷同。
規避重複和單調,是包括文學在内的一切藝術形式都要追求的目標。面目雷同,缺乏變化,在美感上就會引起審美疲勞,“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矣”,所以要“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㉛。雷同即是“熟”,熟而後媚俗生焉,格調平庸。西方美學家也認爲“美感産生于新奇”㉜或“變化産生美”㉝,可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中西概莫能外。唐人張懷瓘説:“以不測爲量者,書之妙也”㉞,這裏的“不測”就是窮極變化,不可端倪,難以形詰。南朝梁劉勰在論及屬文練字時説:
是以綴字屬篇,必須揀擇∶一避詭異,二省聯邊,三權重出,四調單複。詭異者,字體瑰怪者也……聯邊者,半字同文者也……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故善爲文者,富于萬篇,貧于一字,一字非少,相避爲難也。單複者,字形肥瘠者也。瘠字累句,則纖疏而行劣;肥字積文,則黯黕而篇暗。善酌字者,參伍單複,磊落如珠矣。㉟
明朝張紳説“古之寫字,正如作文,有字法,有章法,有篇法”㊱,指的也是這個道理。
三
書法貴師承,追求“翰不虚動,下必有由”㊲,反對漠視傳統的師心自運。唐人孫過庭説:“况云積其點畫,乃成其字。曾不傍窺尺櫝,俯習寸陰;引班超以爲辭,援項籍而自滿;任筆爲體,聚墨成形;心昏擬效之方,手迷揮運之理。求其妍妙,不亦謬哉!”㊳在這裏孫過庭借班超和項羽兩人的疏于習學,批評那些不臨帖無師承而想筆迹妍妙的書寫者,無異于緣木求魚升山採珠,不但于事無補,抑且迨害無窮。
從筆迹與結體考察,本件寫本的取法主要源自北朝造像題記,尤其是其中正體字的筆意及其肌理,與造像題記中的字形頗多相似類同之處,我們擷取部分字形進行對比分析:
以上我們衹是比較粗略的對比,即能看出這位書手深受魏碑書法的影響,不論是筆法、結體,還是筆意、神態,胎息于北碑者深刻顯著,而與唐楷表現出較大的差異。一眼望去,北碑峻厲奔逸的氣息觸目而來,厚重跌宕的筆致躍于眼前,智巧兼優,心手雙暢。由此可知書手的北碑書法修養較高,信可謂“運用盡于精熟,規距諳于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灑流落,翰逸神飛”㊴者也。
楷書至唐而臻于完善,登峰造極,突出表現就是法度森嚴,規距繁多,名家輩出,蔚成一代風尚,然而流弊就是束縛情性,有違自然,整齊劃一,有如截鶴續鳧,拘束類嚴家之餓吏,局趣效轅下駒。至于專講結構,幾如算子者,則更其等而下之。以魏碑爲代表的碑派書法則樸茂混沌,元氣淋漓,“畫勢甚長,雖短如黍米,細如纖毫,而出入收放、俯仰向背、避就朝輯之法備具。起筆處順入者無缺鋒,逆入者無漲墨,每折必潔净,作點尤精深,是以雍容寬綽,無畫不長”㊵。而且“北碑字有定法,而出之自在,故多變態;唐人書無定勢,而出之矜持,故形板刻”㊶,所以當唐楷的謹嚴工穩走向末流,無路可走時,阮芸臺、康有爲等人應時而起,大力倡明碑學,卑唐而尊魏,應者雲集,有其歷史必然性。
設若我們將此件寫本中的部分字形與唐人楷書對比,也能看出碑派風格的雄强,請看下例:
四
我們知道,敦煌遺書保存了4至11世紀的大量寫本文獻,除却社會歷史等方面的學術價值之外,對于書寫史與書法藝術的研究,也是難得的寶貴資料,比如魏晋以訖隋唐的寫經書法,傳世文獻幾付缺如,端賴敦煌遺書得以重見天日。
以北朝造像題記爲代表的魏碑書法,是漢隸至唐楷之間的過度階段,既是近代文字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書法藝術中的一朵奇葩。衹是在乾嘉樸學興起之前,研習文字者較少措意于六朝碑版别字,而書法則是帖學的一統天下,乃至于康有爲不無偏激地認爲:“自宋明以來,皆尚唐碑,宋、元、明多師兩晋,然千年以來,法唐碑者,無人名家”㊷,甚至“若唐後之書,譬之駢文至四傑而下,散文至曾、蘇而後,吾不欲觀之矣”㊸。
然而唐楷終是魏碑的終結者,以其清新巧麗取代古樸厚茂,雕宫必易穴處,玉略終替椎輪,所謂“淳漓一遷,質文三變,馳騖沿革,物理常然”㊹。若細加推究,唐碑中也有韶續六朝筆法、古意猶存者,如康有爲所舉《兖公頌》《阿育王碑》《等慈寺碑》《諸葛丞相新廟碑》《許洛仁碑》《大雲寺碑》等,不下三四十種,然皆爲唐人所不稱。“蓋天下世變既成,人心趨變,以變爲主,則變者必勝,不變者必敗,而書亦其一端也”㊺,康氏此説發揚劉彦和“文變染乎世情”之論,獨昧于“興廢系乎時序”,論藝則可,議政則不免一廂情願。
在數量鉅夥的敦煌遺書中,我們很難再找到另一件像S.446這樣頗具碑派書法風格的寫本,充分説明盛唐以後唐楷的隆興和北碑的式微,大唐不僅有代表時代文學高峰的唐詩,還有傳寫盛唐氣象的唐楷。這件寫本的書法藝術水準算不得高妙超群,甚至行草書的運筆還顯得生硬稚拙,但它保留了盛唐之後碑派書法的一息尚存,尤其是以行草筆意書寫碑版字體的嘗試,對于書法史的研究具有啓發意義,對于敦煌遺書書法之研究,則頗具補缺之功。
注釋
①Lionel Giles,Descriptive Catalogue of the Chinese Manuscripts from Tunhuang in the British Museum,p.224,London:The Trustees of the British Museum,1957.
②王重民《敦煌遺書總目索引·後記》(1961),《敦煌遺書總目索引》,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545頁。
③劉銘恕《斯坦因劫經録》(1957),《敦煌遺書總目索引》,第118頁。
④著録主要有:黄永武主編《敦煌遺書最新目録》(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版);敦煌研究院編《敦煌遺書總目新編》(中華書局,2000年版);楊寶玉《英藏敦煌文獻》第十五卷,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録文整理主要有:唐耕耦、陸宏基編《敦煌社會經濟文獻真迹釋録》第四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1990年);王繼如《敦煌遺書斯0446號唐玄宗〈加應道尊號大赦文〉校讀記》(《文教資料》1997年第1期);郝春文編《英藏敦煌社會歷史文獻釋録》第二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
⑤ 臺灣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敦煌學研究小組所編《倫敦藏敦煌漢文卷子目録提要》,臺灣福記文化圖書有限公司,1993年版。
⑥《舊唐書》卷九《玄宗本紀下》,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222頁。
⑦同上,第222頁。
⑧[宋]宋敏求編《唐大詔令集》卷七,臺灣華文書局,1968年影印明刻本,第370—371頁。⑨《舊唐書》卷九《玄宗本紀下》,第210頁。
⑩詳見北宋王若欽等人所編《册府元龜》卷八十六《帝王部·赦宥五》,中華書局,1960年影印明刻本,第1021—1023頁。
⑪詳見《册府元龜》卷三十三《帝王部·崇祭祀二》、卷五十四《帝王部·尚黄老二》、卷 五十五《帝王部·養老》、卷五十九《帝王部·興教化》、卷八十《帝王部·慶賜二》、卷一七三《帝王部·繼絶》、卷一七四《帝王部·修廢》、卷四九○《邦計部·蠲復》、卷六四〇《貢舉部·條制二》,凡九處,皆以“詔”稱之,并節録其文。唯卷八十六《帝王部·赦宥五》以“制”稱之,并收録全文。
⑫《唐大詔令集》卷七收録全文,題曰:“天寶七載册尊號赦。”用“赦”指稱上諭詔令等皇帝制書,既不合典制,也有違于題旨,作爲帝制時代的學人,該書編者宋敏求不可能不通曉這一點。這個“赦”字,很可能是“敕”字傳抄之誤。
⑬《唐六典》卷九,第274頁注釋,中華書局,2014年版。
⑭《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36頁。
⑮《唐六典》卷九《中書令》注文引蔡邕《獨斷》,第274頁。
⑯《唐六典》卷九《中書令》,第273—274頁。
⑰《唐六典》卷九《中書令》注文,第274頁。
⑱《唐六典》卷九自注,第274頁。
⑲周紹良主編《全唐文新編》仍因襲舊文,未加辨正,且有新增錯字。詳《全唐文新編》卷三九,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499—501頁。
⑳參見王繼如《敦煌遺書斯0446號唐玄宗〈加應道尊號大赦文〉校讀記》,《文教資料》1997年第1期,第111—115頁。
㉑ [唐]孫過庭《書譜》謂:“又一時而書,有乖有合,合則流媚,乖則凋疏。略言其由,各有其五:神怡務閑,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時和氣潤,三合也;紙墨相發,四合也;偶然欲書,五合也。心遽體留,一乖也;意違勢屈,二乖也;風燥日炎,三乖也;紙墨不稱,四乖也;情怠手闌,五乖也。乖合之際,優劣互差。”《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版,第126—127頁。
㉒《歷代書法論文選》,第91頁。
㉓ [晋]衛鑠《筆陣圖》(依托),《歷代書法論文選》,第21頁。
㉔《歷代書法論文選》,第91頁。
㉕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5頁。
㉖同上。
㉗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6頁。
㉘宗白華《中國書法裏的美學思想》,《美學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80頁。㉙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6頁。
㉚晋]王羲之《書論》(依托),《歷代書法論文選》,第28頁。
㉛《老子》第二章,馮達甫《老子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頁。
㉜[義大利]L.A.Muratori《論義大利詩的完美化》卷一第七章,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教研室編《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91頁。
㉝[英國]WilliamHogarth《美的分析》,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教研室編《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第102—103頁。
㉞[唐]張懷瓘《評書藥石論》,《歷代書法論文選》,第229頁。
㉟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練字》,郭晋稀《文心雕龍注譯》,甘肅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433頁。
㊱[明]張紳《書法通釋》卷下《篇段篇》第四,盧輔聖主編《中國書畫全書》第三册,上海書畫出版社,1992年版,第315頁。
㊲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5頁。
㊳同上。
㊴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9頁。
㊵包世臣《藝舟雙楫·歷下筆談》,《歷代書法論文選》,第653頁。
㊶同上,第654頁。
㊷康有爲《廣藝舟雙楫·卑唐第十二》,《歷代書法論文選》,第815頁。
㊸同上,第813頁。
㊹孫過庭《書譜》,《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24頁。
㊺康有爲《廣藝舟雙楫·卑唐第十二》,《歷代書法論文選》,第814頁。
文 | 張存良
来源: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