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是一九八八年的夏天,我周明志,二十二岁,刚从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被分配到市里的印刷厂做校对。那会儿赶上厂里印刷《青年文学》的活儿多,我常常加班到天黑。
十年之隔
"也许,我们注定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林晓华轻声说道,窗外的月光洒在她略显疲惫的脸上。
我沉默了,手中的《人民文学》杂志被我攥得起了褶皱。
那是一九八八年的夏天,我周明志,二十二岁,刚从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被分配到市里的印刷厂做校对。那会儿赶上厂里印刷《青年文学》的活儿多,我常常加班到天黑。
那是个闷热得连知了都叫得没了力气的傍晚,车间里的铅字味和油墨味混在一起,熏得人头晕眼花。下班铃刚响,我就抓起挎包冲出了车间。
"哎哟,周明志,急啥子嘛!文化宫的《芳草》剧团今晚演出啊?"老钟师傅扯着嗓子喊我,满脸的汗水在他那张黝黑的脸上划出道道痕迹。
"钟师傅,我去书报亭看看《萌芽》新一期到了没有!"我一边应着,一边已经窜出了厂门。
那时候,每月杂志更新是我的精神期盼。书报亭前排着长队,我焦急地左顾右盼,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是林晓华,厂办公室的干事,比我大十岁,人人眼中的"大龄剩女"。
"对不起,晓华姐!"我慌忙道歉,额头上的汗顺着鼻梁滑下来。
"周明志,你喜欢读书?"她并不责怪我的冒失,而是看着我手中的杂志,眼睛里有种年轻人少有的沉静。
我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却又"知識分子臭老九"矛盾并存的年代,像我这样痴迷文学的青年,常被视为不切实际的书呆子。
"老字号的冰棍儿,要不要来一根?"她突然问,声音里带着我没听过的轻快。
那时候的消遣不多,领导讲话、样板戏、露天電影就是全部的文化生活。我们去了新开的"友谊茶座",那是市里第一家允许年轻人不谈对象也能单独进去的地方。
茶座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畫,角落里放着一台"熊猫牌"收录机,隐约播放着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店里坐着几对年轻人,头挨着头看连环画,还有人在下象棋。
"你要喝啥?汽水?茶?"她问我。
"汽水吧。"我不好意思地说,那时一瓶汽水要两毛五,相当于我半天的工资。
"给这位小同志来瓶北冰洋,我要一壺菊花茶。"她轻车熟路地点单,让我有些惊讶。
"晓华姐常来这儿?"我小声问。
"偶尔。一个人的时候。"她的回答简短,但足以让我了解她的孤独。
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是城市的暮色,街上的自行车铃声此起彼伏。那时候,还没有私家车,自行车、三轮车和公共汽車是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
"你写东西?"她注意到我随身带着的笔记本。
"嗯,瞎写一些,不成气候。"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想过投稿,但都石沉大海了。"
"给我看看?"
我犹豫了一下,递给她我的笔记本。那里面是我的心血——一些短篇小说的构思和开头。林晓华认真地翻看着,不时点点头。
"文字挺干净的,有点像路遥的感觉。"她评价道,"不过,缺少生活的质感。"
我有些沮丧,但又觉得她说得很对。我一直生活在书本里,对现实世界知之甚少。
"明志,你知道我为何在办公室坐了十年吗?"她突然问。
我摇摇头。厂里人都说林晓华有才华,可就是太"傲",不会来事儿,所以一直没提升。
"七六年,我下乡插队,在陕北住了三年。"她的眼神飘向远方,"那段日子,白天干活儿,晚上点着煤油灯看书。我用攒下的工分换了一本《红楼梦》,躲在炕上,一遍遍读。"
我惊讶地看着她。林晓华很少提起自己的过去,办公室里的同事说她是"老姑娘",性子古板,不合群。
"後來赶上恢复高考,我考上了中文系。那时候,我以为自己能成为一名作家。"她轻轻地笑了,"但毕业后,现实就是分配到这个厂子里,日复一日地写报表、记录、总结。"
窗外,夜色渐深,茶座里的人也渐渐散去。服务员来问我们是否要结账,林晓华看了看表,已经九点半了。
"走吧,别让家里人担心。"她说。
"我爸妈去乡下看我奶奶了,家里没人等我。"我脱口而出,又赶紧补充道,"晓华姐若是不急着回去,咱们再聊会儿?"
她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但很快就点了点头:"也好,我住单位宿舍,室友去相亲了,今晚不回来。"
我们从茶座出来,沿着城市的河堤漫步。夏夜的风带着一丝凉意,吹散了白天的燥热。远处的工厂烟囱正冒着黑烟,夜班工人正忙碌着。
"你为什么想写作?"她问我。
"因为......"我斟酌着词句,"因为我想写出真实的生活,让读者感受到共鸣,让他们知道他们并不孤单。"
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明志,你知道吗,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我們总以为安稳的工作、按部就班的生活才是正道,却忘了自己心中真正的渴望。"
她的话让我心头一震。从未有人这样理解我的梦想。我一直被告知要务实,要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按照大家都走的路走下去。
"晓华姐,你写东西吗?"我问。
"写。"她点点头,"每天晚上,下班后,宿舍熄灯后,我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日记,写随笔,有时候也写小说。没给人看过,也许都是废话。"
我们走到了河边的一处广场,那里有几张石凳。我们并排坐下,抬头望着星空。那个年代,天空没有那么多的城市灯光污染,星星清晰可见,像无数颗钻石洒在深蓝色的天鹅絨上。
"你看那颗最亮的星星,那是北极星。"她指着天空说,"无论你走到哪里,只要看到它,就不会迷失方向。"
"晓华姐也有自己的北极星吗?"我问。
"曾经有,后来迷失了。"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落寞,"我们这一代人,赶上了太多的变革,有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在黑暗中摸索,希望能找到一丝光明。"
我们聊着文学,聊着理想,聊着生活。她告诉我她喜欢巴金的《家》,喜欢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而我则喜欢王蒙和刘心武的小说。我们讨论着人物的命运,社会的变迁,以及我们自己的未来。
"晓华姐,我申请调到文化馆去做编辑,被厂领导拒绝了。"我忍不住倾诉自己的烦恼,"他说我是新人,要先在基层锻炼几年。"
"别灰心,明志。"她轻轻拍了拍我的手,"时机未到而已。趁现在多积累些素材,等你的作品发表了,自然会得到重视。"
她的鼓励让我心里暖暖的。在厂里,同事们都调侃我是"文青",认为我不切实际。只有林晓华理解我的追求。
夜深了,我们沿着河边一直走,不知不觉来到了城市的边缘。这里有一片小树林,是附近居民常来乘凉的地方。
"要不要进去坐坐?"我指着树林问。
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我们找了一处草地坐下,周围只有蝉鸣和偶尔的蛙声。我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个从家里带来的煮鸡蛋。
"饿了吧?分你一个。"我递给她一个鸡蛋。
"谢谢。"她接过鸡蛋,小心地剥开壳,"我很久没吃过家里煮的鸡蛋了。"
"我妈每次都煮得有点老。"我抱怨道,但还是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我妈妈也是这样,说是嫩了对肠胃不好。"她笑了,一瞬间像个小女孩儿。
我们就这样坐着,吃着简单的夜宵,看着星星。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与一个人无言相对也可以如此舒适。
"明志,你有没有想过,十年后你会在哪里?"她突然问。
"十年后?"我思考了一会儿,"希望能出版自己的小说集,或者成为一名真正的作家。"
"梦想很好。"她微笑着说,"要坚持。"
"晓华姐呢?"我好奇地反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我希望能离开这个厂子,也许去教书,或者做个小编辑。找个理解我的人,过平静的生活。"
我们的目光在星空下交汇,有一刻,我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只看到一个与我灵魂相通的人。
不知何时,我们靠得更近了,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茉莉花香,那是当时很流行的"茉莉花"香皂的味道。她的眼睛在星光下闪烁,像两泓清泉。
"晓华姐......"我鼓起勇气,轻轻握住她的手。
她没有抽回手,但目光却变得复杂:"明志,你还年轻。"
"年龄只是数字。"我急切地说,这句话在那个年代听起来特别叛逆。
"不,年龄意味着经历,意味着责任。"她轻声说,"我已经三十二岁了,在别人眼里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我需要考虑的是安定,而你,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可是我们志同道合,我们能理解彼此。"我固执地说。
她摇摇头:"理解不等于适合。明志,你有梦想,你应该去追求。而我,已经错过了太多机会,只想找个依靠。"
我们就这样,在星空下,讨论着爱情、责任和未来。不知不觉,天边开始泛白,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衣襟。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我们身上,我看着林晓华疲惫却平静的脸,突然意识到现实的荒谬——我们之间的十年差距不仅仅是年龄,更是人生阶段的鸿沟。她已经在考虑安定,而我的梦想才刚开始展翅。
"晓华姐,我想我们不合适。"我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心里却像被刀割一样疼。
预想中的争吵和眼泪没有出现,她只是微笑着点头,目光如秋水般平静:"我知道,明志。感谢你让我重温了一次青春的心动。"
她从包里取出一个小本子,那是个红色封面的笔记本,已经有些陈旧:"这是我的文字,送给你。也许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我接过笔记本,心里五味杂陈:"晓华姐,我可以..."
"不用送我回去。"她打断我的话,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的草屑,"回家好好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呢。"
我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消失在晨雾中,手中紧握着那本红色的笔记本,一种难以名状的失落感涌上心头。
那天之后,我们在厂里见面时只是点头问好,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把自己埋在工作和写作中,她也依旧每天按时上下班,生活仿佛又回到了正轨。
三个月后,我的一篇小说在市文联的刊物上发表了,那是一个关于梦想与现实之间挣扎的故事。我把样刊送给林晓华,她翻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开了个好头,坚持下去。"
那个冬天,林晓华调走了,听说是去了市里的一所中学当老师。厂里的人都说她运气好,摆脱了车间的油墨味,有了固定单位分房的资格。我偷偷去看过她的新工作单位,远远地站在学校门口,看着穿着深色大衣的她和学生们说笑着走出校门,脸上的笑容比在厂里时灿烂多了。
九零年,我的小说集《城市边缘》出版了,虽然只印了两千册,但在当地的文学圈里引起了一些关注。我被调到了市文化局工作,开始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文学活动和作家。每次参加活动,我都会下意识地寻找林晓华的身影,但始终未能再见。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一九九八年,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北方的风》获得了省文学奖,出版社邀请我去省城参加颁奖典礼。典礼结束后,主办方在一家高级酒店举办了招待会,与会的都是文学界和出版界的名流。
我端着一杯茶,在会场边缘站着,听着周围的人谈论文学和市场的关系。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了我的视线——林晓华,头发剪成了时髦的短发,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套装,看起来端庄而优雅。
"晓华姐?"我不确定地叫道。
她转过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露出微笑:"明志,恭喜你获奖。"
十年过去,她的声音依然如记忆中一般温柔,只是多了一些沉稳。
"谢谢。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我惊喜地说。
"我现在在省教育学院工作,兼职写些教育类的文章。"她解释道,"听说你获奖,特地来看看。"
我们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彼此都有太多的话想说。她告诉我,她在那所中学教了五年书后,因为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教育改革的文章,被调到了省里工作。她现在已经结婚了,丈夫是个中学校长,他们有个六岁的女儿。
"孩子很喜欢看故事书,我会给她读你的小说集,当然是删减版的。"她笑着说。
"我的小说不适合孩子看吧,太沉重了。"我有些不好意思。
"但里面的真诚和温度是孩子需要的。"她认真地说,"你的文字里有一种特别的力量,能让人看到生活中的希望。"
我有些动容:"我一直想找你,想告诉你,是你那本笔记本给了我写作的勇气。"
她笑了:"我知道。"
"你知道?"我惊讶地问。
"《城市边缘》里的女教师不是以我为原型吗?"她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确实,我的第一本小说集中有个短篇是关于一位在茶馆里遇到的女教师的故事,她鼓励一个年轻人追求文学梦想。
"你的书,我都买了。"她从包里取出一本我的新书,"能给我签个名吗?"
我接过书,翻开扉页,认真地写道:"致晓华姐,感谢你的鼓励和启发,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过客。明志,1998年10月。"
她接过书,看了看我的题词,轻轻点了点头:"生命中的过客,也可以成为永恒的风景。"
招待会结束后,我们在酒店门口道别。她的丈夫来接她,一个温和儒雅的中年男子,对我很是客气。看着他们携手离去的背影,我心中既有一丝遗憾,又有一种释然。
回到家,我打开电脑,开始写一个新的故事,关于两个相差十年的人在一个夏夜的相遇,关于理解与错过,关于青春与成长。我给这个故事取名为《十年之隔》。
五年后,这个故事成为我的又一部长篇小说,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在一次读者见面会上,有个读者问我:"作家先生,《十年之隔》中的女主角原型是谁?她对您的写作有什么影响?"
我微笑着回答:"她是我生命中的北极星,指引我在迷茫时找到方向。她教会我,文学不仅仅是技巧和才华,更是对生活的真诚和热爱。"
会后,我看到林晓华站在读者群的最后面,微笑着向我点头。我们没有走近,只是远远地致意。那一刻,我明白,人生中有些相遇注定短暂,却能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永恒的印记。
就像她说的那样,重要的不是相伴多久,而是能否成为彼此成长的力量。
年轻时的我,因为一时冲动提出了分手,却不知这短暂的相遇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轨迹。而今,站在人生的另一个十字路口,我终于理解了那个夏夜的真正意义——它不是一个错过的爱情故事,而是两个灵魂的短暂交汇,在彼此的生命长河中激起涟漪,最终汇成推动各自前行的力量。
十年之隔,不只是年龄的鸿沟,更是命运安排的考验。谢谢你,林晓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过客和永恒的风景。
来源:怀旧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