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来跟大家来聊一聊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好房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早已不再局限于“有没有”而是转向“好不好”,而“好房子”正呼唤新国标!
今天来跟大家来聊一聊很多人关心的话题:“好房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早已不再局限于“有没有”而是转向“好不好”,而“好房子”正呼唤新国标!
正是基于人们对于“好房子”的呼声,制定一部全新的、符合时代需求的住宅规范迫在眉睫。
3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已于5 月1日起实施,除了广为人知的“层高不得低于3米”,新标准还隐藏着哪些惊喜?又将如何影响未来十堰人的生活?
小编将今天将着重从层高、电梯、户门净宽以及栏杆高度方面给大家着重介绍一下新旧标准对比,一起来看看!
住宅层高标准的提升
是《规范》修订的重要指标之一
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层高宜为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新版《规范》明确,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米。《规范》将层高提升了20厘米,可以让室内有更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给住户更好的空间感受,为多样化装修等提供条件,增强功能灵活性。
国瑞·麓林府样板间实拍图
在十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售楼盘层高高于3米的项目大致如下,多数为改善型项目。
十堰部分层高≥3米楼盘一览:(不完全统计,层高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3米层高的普及,不仅仅是居住舒适度的“分水岭”,更是对“将就”生活的彻底告别。
在十堰楼市,“卷”已经不是啥新鲜事。随着品质居住的迭代升级,之前的标准层高,也是时候“卷”起来了。
《规范》降低了电梯设置的楼层要求
从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的“7层及以上需设电梯”调整为“4层及以上需设电梯”;对于12层及以上住宅的电梯数量也由“每栋楼不少于两台”调整为“每个住宅单元不少于两台”,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出行的便利性,解决了低层住宅(如多层、小高层)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的通行问题。
此外,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虽然要求设置担架电梯,但未明确担架电梯的尺寸,且各地城市的标准也不相同。新版《规范》统一了电梯轿厢尺寸,一方面便于电梯的设计、生产与维护;另一方面,可确保担架等救援设施进入电梯,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让居住更加安全。
《规范》提高了
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
2011版《住房设计规范》要求户(套)门洞口宽度大于等于1.0米,但未明确指代净宽。实际上,受门框厚度等影响,成品门净宽通常不足0.9米。《规范》明确指出,户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米,户门合理加宽可兼顾通透性与私密性,方便搀扶老年人进入或乘坐轮椅进出。
《规范》还要求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1个无障碍公共出入口;提出电梯轿厢尺寸、紧急呼叫按钮高度等要求。“
根据调研,住宅噪声常影响老年人休息,引起的投诉比较多。”《规范》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对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起居室的结构噪声、卫生间排水噪声等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能够有效减少噪声干扰。
《规范》在栏杆高度方面做出了要求
安全性得到大大提升
2011版《住房设计规范》要求6层及6层以下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1.1米。《规范》将这一标准提高至1.2米,以便于为居民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
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住宅建设从“量”到“质”转变
对于十堰未来房地产市场而言来说,新《规范》最直观的感受是大大提升了居住舒适度,让人对换房动了心。业内专家也普遍认为,《规范》不仅是住宅技术标准的迭代升级,为“好房子”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引与支撑,也倒逼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
来源:十房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