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给应季枇杷销售农户提供便利,满足市民消费需求,规范经营秩序,按照便民利民、疏堵结合、统筹兼顾、科学设置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内设立应季枇杷临时销售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为给应季枇杷销售农户提供便利,满足市民消费需求,规范经营秩序,按照便民利民、疏堵结合、统筹兼顾、科学设置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内设立应季枇杷临时销售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销售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30日(农历:四月十二至六月初六)
二、销售地点
振兴农贸市场前大门斜对面振兴大街二期工程D栋后院坝(原便民服务点)
三、具体要求
(一)此临时销售点仅限于农户销售应季枇杷,其余经营者严禁入场经营,该应季枇杷临时销售点经营期限到期后取缔,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摆摊设点。
(二)入场经营户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置的摊位规范摆放经营。
(三)入场枇杷经营户,每户仅限一个摊位,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多占摊位,严禁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经营摊位以外的任何区域,并确保场地畅通有序。
(四)入场经营户要自觉维护好摊位环境卫生及周边秩序,严禁乱丢乱扔,产生的垃圾要及时自行清扫,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中。
(五)严禁私拉乱接、乱搭乱建、乱写乱贴、乱堆乱放;严禁播放音乐、严禁噪声扰民;严禁随地吐痰、攀爬登高、随地大小便;严禁损坏路灯、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
(六)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及公共场所非定点区域从事占道经营和流动售卖活动。
(七)所有入场经营者每天经营结束后必须做到人走摊离,严禁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经营场所。
(八)入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要做好人身财产安全防护工作,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小孩。
(九)入场经营者和消费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违反本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5年5月9日起施行。
永善县永兴街道办事处
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永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9日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