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法律明白人”的普法点滴:释法明理巧解加装电梯纠纷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09 19:06 2

摘要:当前,扎根于基层、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化身普法“宣传员”、基层治理“多面手”,在法治的沃土上辛勤耕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人员。

当前,扎根于基层、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化身普法“宣传员”、基层治理“多面手”,在法治的沃土上辛勤耕耘,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近日,多位“法律明白人”向《法治日报》记者分享了他们深入基层一线,“零距离”普法、解纷的工作点滴,其中包括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社区的“法律明白人”王梓滔。

我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的社区法律顾问,也是刘穗珊物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团队的一员,经常奔走于六榕街道的大街小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我逐渐成了社区居民的老朋友。2024年,我成为一名社区“法律明白人”,把更多时间投入到普法和解纷工作中。

3月20日一早,我接到电话通知,需要前往街道综治中心参与一场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纠纷的民事调解会。赶赴现场后我了解到,李阿姨拥有一套位于某路段207号楼一楼的临街住房,而隔壁的213号楼正在加装电梯,李阿姨认为这一加装电梯的行为影响自己房屋的价值和卧室的采光等,因此向电梯加装筹备小组提出要213号楼的业主支付其5万元赔偿。而213号楼的业主代表认为,此前沟通过程中,李阿姨并没有充分证明她就是房屋的真实权利人,且她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僵持不下。

通过询问和查阅现场图片、视频、图纸方案并检索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广州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裁判倾向,我掌握了调解的关键点:首先向双方分析其各自权利主张的合理性与各自的权利边界,给他们普及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再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借一步说话”,对双方做劝导“思想工作”。

面对李阿姨,我肯定其主张补偿的合理性,同时也发现李阿姨有想要采取阻挠施工的对抗方式来维权的想法,于是进行普法并耐心劝导,告知其该行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通过分析诉讼流程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我建议其调整诉求,降低补偿要求,但增加对方承担修复费用、提供生活便利等附加条件。

对213号楼的业主代表方,我援引广州地区旧楼电梯加装纠纷的案例,说明李阿姨诉求尚在合理区间,为业主代表方提高补偿可能性创造条件。后通过民法典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我引导业主代表们换位思考,并提出在减少金钱赔偿的基础上,通过额外的修复行为作为补充。

通过轮番“背对背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对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我当场起草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当场签署,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由此我认识到,我们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要立足法理,向群众阐明法律知识和利害关系,平衡权益保障与公共利益。既要尊重多数业主对民生改善的合法诉求,也要对低层住户因采光、通风、噪声等受损的相邻权益予以公平补偿,最终实现“法理情”相融的基层治理实效。

担任社区“法律明白人”一年多来,我深知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我也在不断解锁新的身份标签:我是纠纷“调解员”,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素养,以十足的耐心和责任心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我是普法“宣传员”,在进行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释法说理,以案普法,推动社区居民提升法治意识。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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