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行“舟”| 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船舶推荐航行航法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2 09:52 1

摘要: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锚地、航路、码头密布,商、渔、客、危等多股船舶交通流在2#警戒区东侧(①号交汇区),马峙2#临时待泊区东南侧(②号交汇区)、马峙3#临时待泊区南侧(③号交汇区)、马峙1号锚地东南侧(④号交汇区)水域密集交汇,通航态势极为复杂,船舶协调避让难度

引言

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锚地、航路、码头密布,商、渔、客、危等多股船舶交通流在2#警戒区东侧(①号交汇区),马峙2#临时待泊区东南侧(②号交汇区)、马峙3#临时待泊区南侧(③号交汇区)、马峙1号锚地东南侧(④号交汇区)水域密集交汇,通航态势极为复杂,船舶协调避让难度较大。

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通航要素分布图

为保障该水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顺畅、高效,强化船舶交通组织和监管服务,厘清复杂船舶交通流向,降低船舶交叉会遇紧迫局面发生概率,形成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船舶推荐航行航法。

01

总体要求

(一)船长亲自指挥

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航行的所有船舶,应按照《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舟山群岛水上交通安全指引》等相关要求,船长全程在驾驶台指挥,增派瞭望值班人员,播发船舶动态,加强与附近船舶联系协调避让。

(二)规范航行及停泊行为

1.船舶航行时,不得随意穿越锚地,并尽可能与锚地、临时待泊区和已抛锚船舶保持2倍船长以上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小于2倍船长时,大型船舶宜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航行船舶应避免在航路、航道转弯处、临时待泊区之间或临时待泊区与锚地之间通航水域调头、追越或横越他船。

3.所有船舶应采用安全航速,确保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船舶进出锚地时,应充分考虑潮流影响,尽量就近进入锚地并与周围船舶协调避让,特别注意同锚泊船船首锚链保持安全距离。

5.拟抛锚船舶应按照定点锚位经纬度规范锚泊,并服从舟山VTS现场交通组织引导。

(三)规范报告行为

1.进出锚地拟进行抛起锚作业或靠离他船的船舶应提前30分钟向舟山VTS报告动态并与周围船舶保持有效沟通。

2.所有船舶应保持VHF71及VHF16频道有效值守,船舶进入马峙管理分区应提前切换使用VHF71/16频道。

3.所有船舶不得长时间占用VHF71频道进行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或非必要的通话。

(四)主动协调避让

所有船舶应特别谨慎驾驶,遵守“早、大、宽、清”避让原则,大风、大雾、大潮汛期间船舶应值航行班,并服从舟山VTS现场交通组织引导。

02

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

航行航法

马峙管理区及周边水域船舶推荐航行航法总览图

(一)2#警戒区东行船舶

1.拟前往马峙2#、3#临时待泊区的船舶,应在①号交汇区及附近水域适时进入临时待泊区;拟前往马峙1号锚地北端、马峙1#临时待泊区的船舶应经①号、②号交汇区东行适时进入锚地。

2.拟前往马峙1号锚地南端抛锚的船舶,应在第二通航分道选择空档时机适时驶出定线制水域,经③号交汇区东行进入锚地。

3.拟前往马峙2号锚地、岙山联检锚地抛锚的船舶,应充分考虑潮流影响,在1#警戒区及附近水域适时驶出。

(二)佛渡水道、条帚门或虾峙门方向驶来船舶

1.东行或东北行前往鲁家峙或朱家尖方向的船舶,宜通过③号交汇区水域向东航行,经④号交汇区转向北上,船舶航行于④号交汇区及附近水域时应特别注意并主动协调避让客船及其他航行船舶。

2.前往小干岛附近船厂的船舶,宜通过③号交汇区水域北上,经②号交汇区后转向进入船厂。

3.前往马峙锚地或临时待泊区抛锚的船舶,宜在1#警戒区或第二通航分道适时驶出定线制水域后进入马峙2号锚地或岙山联检锚地;或经③号交汇区水域后进入马峙1号锚地、马峙1#、2#、3#临时待泊区。

(三)马峙锚地或临时待泊区

驶出船舶

船舶应充分考虑潮流影响就近驶出锚地,可在临时待泊区与锚地之间通航水域经①号或③号交汇区后适时汇入或穿越定线制水域。

(四)鲁家峙或朱家尖方向西行或西南行船舶

船舶应沿马峙1号锚地东侧水域南下,并与锚地锚泊船保持安全距离,在④号交汇区转向,并以马峙1号锚地南侧浮筒连线为航路中心线各自靠右航行,经③号交汇区出口。

(五)小干岛附近船厂出口的船舶

应充分考虑潮流影响,在马峙1#、2#临时待泊区之间通航水域航行,经②号、①号交汇区适时转向进入定线制水域南下或西行;或在通过②号交汇区南下,经③号交汇区后适时进入定线制水域。

(六)客运航线

④号交汇区水域商、渔、客船航线密集交汇,客船应按照已制定的客运航线航行,加强瞭望谨慎驾驶。航经马峙管理区水域或进出锚地的船舶应特别注意客船并加强联系协调避让。

03

注意事项

1.船舶进出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前进行车、舵、锚、通导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大潮汛急流时段,重载船舶禁止在锚泊船密集的锚地、停泊区抛起锚,如无法避免,不宜顺流或横流进出; 大型船舶抛起锚作业必要时申请拖轮协助。

3.应特别注意马峙管理区及周边水域内分布有浅滩(蚂蚁岛西北侧水域和马峙2#临时待泊区L22、L21东侧水域),点灯山(概位122°13′50″E/29°52′32.8″N)以及系泊浮筒(分布于马峙1号锚地南北两侧、马峙2#临时待泊区南侧和L18锚点水域)等存在搁浅、触礁风险水域,船舶应保持安全间距通过。

4.特别注意,2#警戒区东侧水域目前正进行沉船(概位122°10′51.34″E/29°54′21.3″N)打捞工作,航经该水域船舶应主动避让,等待打捞结束后按照《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船舶推荐航行航法》航行。

5.上述《马峙锚地及周边水域船舶推荐航行航法》无论何时均不免除船长及船员对船舶安全的责任,不免除其应当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航行管理规定的义务。

作者:梁帅、陈森荣、郑江南

编辑:杨幸芸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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